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使用原则,现将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2025年度巩固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与乡村建设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08日—2023年11月18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同时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均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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