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使用原则,现将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库补录项目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4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同接受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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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