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延续脱贫人口扶持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08月02日—2024年08月12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同时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均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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