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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小微湿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3 16:35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 浏览:

为更好保护湿地资源,经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复,划定1处小微湿地。现公布如下:

1.鄂温克族自治旗宝力高小微湿地面积为6.22公顷;地类为灌丛沼泽;土地权属为国有;主管部门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责任主体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

地理坐标:东经 120° 31' 33"至120° 31' 50"

北纬 48° 26' 54"至48° 27' 4"

分布范围:维纳河村屯以西3000米、敖宁高勒河流南侧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