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经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如下:
1.耕地。全旗耕地96.25万亩。其中:水浇地0.79万亩,旱地95.46万亩。
2.林地。全旗林地971.8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46.36万亩,灌木林地1.47万亩,其他林地24.06万亩。
3.园地。全旗园地0.001万亩。其中,果园0.001万亩。
4.草地。全旗草地1387.1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324.75万亩,人工牧草地21.97万亩,其他草地40.45万亩。
5.湿地。全旗湿地274.18万亩。其中:森林沼泽0.43 万亩,灌丛沼泽19.10 万亩,沼泽草地252.73 万亩,内陆滩涂1.91 万亩,沼泽地0.005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旗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54万亩。其中:建制镇4.98万亩,村庄8.94万亩,采矿用地8.15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47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旗交通运输用地3.6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82 万亩,公路用地2.84万亩,机场用地0.005 万亩,管道运输用地0.01万亩。
8.水域。全旗水域19.3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41万亩,湖泊水面0.57万亩,水库水面3.19万亩,坑塘水面7.11万亩,沟渠0.0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