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呼教字〔2025〕65 号)文件精神,全旗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工作程序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学校民主推荐、旗教育局综合评选、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为呼伦贝尔市先进集体,拟推荐赵国霞等12位同志参加呼伦贝尔市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思想政治教师评选,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拟表彰名单
(一)呼伦贝尔市先进集体(1个)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二)呼伦贝尔市优秀德育工作者(1名)
赵国霞,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第一小学德育副校长
(三)呼伦贝尔市优秀教师(7名)
杜喜凤,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四小学教师
月 梅,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二幼儿园保教主任
张建娟,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二实验小学教师
付 丽,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二小学教师
徐艳飞,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一中学教师
春 梅,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三中学副校长
强盛武,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第二学校教师
(四)呼伦贝尔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金 静,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办主任
(五)呼伦贝尔市优秀思想政治教师(1名)
牛慧丽,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一小学教师
(六)呼伦贝尔市优秀班主任(2名)
鲍桂芹,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教师
谭菲菲,鄂温克族自治旗职业中学教师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实名反映并提供书面举证材料,我们将及时调查核实。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电话: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办:0470-8814272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人事师资办:0470-8812148
电子邮箱:ewkjyjrs@163.com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