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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14:22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依法治旗办 浏览: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召开8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审议通过有关立法计划,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5次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旗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课程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讲授”单元,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计划,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法治培训主体班次33节,参训6992人;进旗直、苏木乡镇培训13次,参训253人。组织“理论学习轻骑兵”开展“七进”宣讲,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宣讲168余场次,受众2.2万余人次。开展述法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选取部分2024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报告,按季度上传旗人民政府网站述法专栏。

(二)突出重点任务,提升法治政府工作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有序承接国家、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31个,推广应用“我要开牛羊肉店”“为企服务”“家庭牧户游”3个特色一件事,年初至今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5052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助企服务体系。累计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云帮办”服务1617次,切实解决企业办事“多头跑、反复跑”问题。持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化项目审批、助企纾困、金融支持等9项增值服务改革,推出“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代办”闭环服务模式,梳理发布《涉企承诺制事项清单》180项,实现“材料不齐可受理、承诺达标即审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研究编制了2025年立法计划,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完成《鄂温克族自治旗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公布实施。启动《鄂温克族自治旗立法条例》的修订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2025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即《鄂温克族自治旗限额以上及限额以下样本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以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5件;以旗直部门名义制发的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5件。

(四)强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挥法律顾问的审查作用,旗人民政府共2件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提高决策质量。

2.强化行政决策执行落实。征集各单位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集中审核论证后,形成并公开发布《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落实人大建议132件,政协提案107件。督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117项。制发督查专报5期、通报2期。

(五)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制作《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流程图》。成立旗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承担全旗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持续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工作,全年各执法部门共运用柔性执法方式作出免于行政处罚68件,从轻行政处罚50件,减轻行政处罚39件,说服教育326件,劝导示范100件,开展行政指导85次,行政约谈2人/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2.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问题,完成问题线索上报9条,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9次;涉及16件为民办实事行政执法类别上报1项问题,制定3项整改工作措施,并已完成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回访5次,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3个,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11次。本年度行政复议办已向行政执法监督办抄送案件46件,针对涉及执法类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8件。接受自治区第三评查小组的实地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1卷,其中旗市监局、旗农科局和旗文体旅广局的3卷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3.加强民生等领域执法。组织编纂《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领域行政执法法律汇编》。围绕我旗生态领域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涉草原过牧、生态领域系列专项执法业务培训班。组建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领域执法人才库,为重大案件查办及复杂问题研判提供人才支撑。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依法处置能力

制发《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召开安全生产防灭火和防汛工作会议。聚焦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危化、工贸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84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207条,其中重大隐患9条均完成闭环管理,实施行政处罚1件,罚款总额2.256万元。

(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86件,调解成功1109件,调解成功率达80%,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我旗代表队荣获呼伦贝尔市第三届调解大赛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大赛一等奖。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压实普法责任。持续打造“普法牛”“法治乌兰牧骑”等特色品牌,推动“法治集市”“公交普法”等场景化普法,实现普法“零距离”。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牛微课堂”13期,录制《法治鄂温克》双语栏目34期,制作蒙汉双语读本1.3万册,推动普法内容可视化、互动化。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演出”活动,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提升群众参与度与获得感。

2.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层分类施教。开展“开学季法治第一课”“预防青少年犯罪”等进校园活动,结合“助残日”“民族团结宣传月”,深入社区、宗教场所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企同行共护营商”活动,围绕草畜平衡条例,开展入户宣传、政策解读11次。

3.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延伸服务触角。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服务2750件次,其中法律代书20件、法律转介指引45件、法律咨询300件、法律援助223件、公证办理826件、人民调解1216件,法律宣传88场次,金融纠纷32件。

(九)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编发各类信息597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523条、政务公开类信息4420条、互动交流类29条(期);政务新媒体发布图文信息621条;审核答复中国政府网留言6件。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撤销17件,办结69件,办理中6件。

二、存在问题

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普法宣传少,与本地主流媒体合作深度不够。基层调解保障有待加强,“以案定补”等激励机制落实不够,影响工作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责任”建设。全面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工作重要性认识。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各类宣传日、周、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与激励机制,落实“以案定补”,提升队伍职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