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4-09-15 19:42
征集结束时间:2024-09-29 23:59
状态:已经结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要求,为维护利益相关者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
1.事项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
2.拟决策事项起草部门: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拟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集中供热主要由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鄂温克热力分公司承担,由于受各类运行成本持续上涨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根据供热成本监审结论,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整体供热不含税平均单价与平均单位成本相比,供热成本倒挂,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持续增大。为维护供热企业正常运转,保证冬季正常供暖,综合考虑成本价格市场公允水平、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因素,依据本次成本监审相关数据及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拟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4.80元/平方米·月上调为5.30元/平方米·月。以下为调整方案要点,即: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现行非居民供热价格
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巴镇地区供热价格的批复》(鄂发改价字〔2018〕10号),非居民供热价格为4.80元/平方米·月,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取。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拟调整非居民供热价格
调整非居民供热价格为5.30元/平方米·月,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取。
本次拟调整价格与现行价格相比,非居民供热价格上调0.50元/平方米·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用热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该事项的态度(是否支持该事项)、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对该事项的意见与建议。以及因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方面的影响的意见与建议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
三、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对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的意见建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次价格调整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由衷感谢公众的积极参与。
项目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晓明
联系电话:0470-8818227
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大成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夏
联系电话:13190999553
邮箱:1104708800@qq.com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9日。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5日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9月15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征询社会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9月29日,征集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此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