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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章 发展背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发展背景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的基本概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是我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西麓。即东经118° 48″一121°09″,北纬47°37″一49°15″。全旗总人口144976人,是以鄂温克族为主体,蒙古、达斡尔、鄂伦春、汉族等18个民族组成的民族大家庭。全旗总面积19111平方公里,辖5个苏木、1个民族乡、1个矿区、3个镇。自治旗拥有2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伊敏高载能工业园区。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红花尔基樟子松森林自然保护区。驻旗有三大国有企业:大雁煤业公司、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花尔基林业局。全旗生物资源十分丰富,可利用草场11803.3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62%,草原地带,地形坦荡,水草丰美,盛产野生优良牧草,牧草种类多,质量好,牧草总蓄积量约46.5亿公斤,理论载畜量140万只羊单位,是天然的发展畜牧业基地;林地面积6462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33%,有全国最大的母树林基地,闻名世界的沙地樟子松林带。除樟子松外,其它主要树种有落叶松、白桦、黑华、柳树及山丁树等。自治旗地表水以河流湖泊为主,河流多数源于大兴安岭西坡,降水为主要补给源,地形比降大,径注条件好,流量充足。河流主要集中在东部山区,发源于兴安岭西坡,共有河流263条,总长度4278公里,河道水域面积62.13平方公里,最主要的河流为伊敏河、辉河、维纳河等。湖泊大多集中于西部辉河流域。共有大小湖泊1465个,总面积538.7平方公里。地下资源极为丰富,煤炭已探明储量103.12亿吨以上,铁矿储量1300万吨以上、石炭岩储量2.6亿吨以上。此外,还有数量可观的花岗岩、大理石等矿产。鄂温克草原是呼伦贝尔大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区面积有110万公顷,天然草场辽阔,地势平坦,拥有草原128.9万公倾,牧草总贮量46.52亿公斤。自治旗属大陆性亚寒带气候。夏季温和短促,降水量较集中,春秋两季气候变化剧烈,降水少,大风多,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2℃,无霜期90-110天。

  二、“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旗委、旗人民政府带领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战胜了各种困难和挑战,使全旗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政治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在煤电联营等方面实现了新的跨越,城镇化建设、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体制改革及各项事业取得了丰硕果实。
   全旗“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宏观调控的目的均达到或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为全面推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十五”时期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1.3%以上,是“十五”计划目标的1.63倍;全旗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1%以上,是“十五”计划目标的1.8倍;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6.6%以上,是“十五”计划目标的1.23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18亿元,年均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91元,比2000年增长61.61%,是“十五”计划目标的1.21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81元,比2000年增长45.5%,是“十五”计划目标的1.16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均低于“十五”计划控制目标。
   产业结构调整得到了显著成效。预计2005年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为14.7:60.8:24.5,总体上能够实现“十五”计划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畜牧业的基础地位得到进步加强。2005年,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达到102.82万头(只),较2000年翻一翻,年均增长16.4%。2005年牧业增加值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9%;肉类总产量达到1.5吨,“十五”年均增长20%;预计2005年鲜奶产量达到15万吨,“十五”期间平均增长23.7%。
  工业经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我旗的优势产业煤电联营、矿产资源开发业得到迅速发展。预计2005年发电量将达到59.5亿千瓦时,五年平均增长7.5%;煤炭产量达到1200万吨,五年平均增长11.5%。
  服务业加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已成为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2005年全旗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2亿元,“十五”年均增长11.8%。服务业所有制结构有所改善,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服务业已逐渐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旅游业发展迅速,2005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9600万元。
  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牧区土地延包、草牧场“双权一制”得到有效落实;税费改革进展顺利,牧民负担大幅度下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消了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和粮食准运制度,全面放开了粮食购销市场;政府机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和加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全面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牧区卫生医疗条件继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等社会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节 “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

  一、“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宏观发展环境
  从国际环境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加速发展,“十一五”时期我旗面临更加开放的国际环境。世界经济已走出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后的低靡困境,开始稳步复苏,根据专家预测,未来五年世界经济将保持3%左右的增长速度,其中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超过5%。为我旗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从国内环境看:全国、全区经济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据专家预测,“十一五”期间全国平均增长率将保持8%左右,自治区平均增长率达到15%,全市经济增长率将达到20%。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增加,为我旗发挥后发优势提供了较大市场空间,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我旗发挥资源、区位优势,实现经济社会较长时期的快速增长。
  从我旗“十一五”面临的综合机遇期看:我旗经济与社会发展正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的关键时期。西部大开发深入实施、我区东四盟纳入到东北经济圈发展区域、国家更加重视并启动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向俄蒙开放战略升级、自治区关注支持东部盟市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进入重化工时代的六大机遇,为我旗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优越的政策环境。
  综上所述,“十一五”时期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是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煤电、重化工的迅猛发展,必将推动我旗一、三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服务层次,延长产业链条,进而进入高水平的协调发展期。作为呼伦贝尔市组建能源重化工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呼伦贝尔市社会文化旅游发展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我旗完全有可能提前五年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所要求的十六项指标。
  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分析
  优势分析:我旗是呼伦贝尔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煤炭、矿产、水资源富集,畜牧业、林业生产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生态环境整体状况良好,以鄂温克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等优势。具有煤电及林业重点企业长期开发而蓄积的实力,使旗域经济快速发展具备资源和经济基础。
  制约因素分析:一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产业结构不合理制约的矛盾。一、三产业所占比重小,整体经济仍是“搭车经济”,经济发展依赖性产业过强,难以形成良性推进机制,地方经济是我旗经济发展有待突破的瓶颈;二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要素资源制约的矛盾。我旗地处边远,远离国内中心市场,生产、建设、运输包括行政成本都相对较高,资金、人才等要素严重短缺的问题也将长期存在。此外,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对电力、煤化工、高载能项目审批从严,对我旗深化能源产业层次带来一定制约;三是能源重化工业推进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能源重化工业是我旗今后必须致力发展的主导产业,将对我旗生态大旗建设构成非常大的压力。四是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的矛盾。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扩面提量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文教卫生医疗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标准尚有较大差距。
  三、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以及今后五年发展的趋势,“十一五”时期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化、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打造实力鄂温克,发展活力鄂温克,建设生态鄂温克,创建平安鄂温克,构建和谐鄂温克,努力实现自治旗全面腾飞的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
  1、经济发展。按2005年价格计算,全旗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9.65%,到2010年按2005年价格计算达到100亿元,比2000年翻三番以上,比2005年相比增长2.66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年均递增20.11%;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年均递增33.37%,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达到62亿元,年均递增37.84%,建筑业增加值达到8亿元,年均递增14.14%;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年均递增24.4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6900元。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为10:70:20。财政收入年均递增27.22%,到2010年达到1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6.67%,达到5.5亿元。
  2、对外开放。基本建立起适应WTO规则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改革开放向纵深化发展。到2010年末,全旗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万美元,年均递增27%;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400万美元以上。引进国内(市外)资金年均递增92%,五年累计达到350亿元以上。
  3、社会进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重点建设一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项目,使之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提高科技贡献率,努力办好“十五年”国民规范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明显减少,控制人口自然增长,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有效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更加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发展残疾人和弱势群体救助事业。
  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旗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的遏制。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7.8%,草场退化速度零增长,旗境内沙带沙区逐步治理,主要城镇空气质量常年达到国家等级标准,“三废”处理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确保饮用水质达到标准。
  5、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14.7%,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0%,到2010年分别达到15100元和7700元。预计全旗储蓄存款年均递增10%,达到18.5亿元,全旗贷款年均递增44%,达到278.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亿元,年均递增16%。
  “十一五”乃至2020年远景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
  能源重化工基地。依托资源、区位、政策优势,以大企业、大项目为支撑,以省级开发区为平台,打造产业集群优势,发展成为东北乃至全国能源资源的重要基地。
  绿色食品基地。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做大做强乳、肉、草、薯等主导龙头,以大龙头带大基地,提高基地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现代化水平,巩固畜牧业的基础地位,把我旗建设成为全市岭西经济带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
  生态旅游基地。充分开发利用自治旗多元的地形地貌、丰富的物群种类和特色鲜明的民族民俗文化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围绕大草原、大森林、大湿地做足生态旅游的文章,形成产业优势,打造原生态旅游的重要区域。
  “十一五”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十一五”时期是我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仍然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放在最重要位置。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因为经济发展是发展各项事业、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抓住机遇,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继续保持“十五”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好来势,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有力拉动作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培育大基地,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力争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更加注重解决“三牧”问题,加快社会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对内搞活和对外开放协调发展。
三是遵循规律,持续发展。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和谐鄂温克摆到重要地位。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在加快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节 2020年远景发展目标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我旗经济总量达到百亿元大关,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重大突破,一、三产业总量继续扩张,尤其三产将呈现蓄势待发的强劲态势,达到前所未有的协调、高效发展期。社会全面进步,畜牧业产业化形成更高层次、良性的发展机制,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旗综合竞争实力完全有可能进入全区前十名。
  2010-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
  一、“十二五”时期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8.13%,到2015年达到23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6亿元,年均递增10%;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59亿元,年均递增17.83%,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达到149亿元,年均递增20.55%,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年均递增4.56%;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55亿元,年均递增22.4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8000元。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为7:69:24。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6.61%,到2015年达到34.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3.59%,达到10.4亿元。总人口年均递增6.6‰,达到155000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年均递增14.72%,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万元,年均递增18.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亿元,年均递增20%。
  二、“十三五”时期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5.85%,到2020年达到48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2亿元,年均递增6.58%;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325亿元,年均递增15.37%,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达到312亿元,年均递增14.58%,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3亿元,年均递增5.4%;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33亿元,年均递增19.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000元,三次产业比为4.6:67.7:27.7。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7.36%,到2020年达到76.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7.2%,达到23亿元。总人口年均递增6.4‰,达到160000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年均递增14.87%,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万元,年均递增15.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亿元,年均递增10%。
  三、2006-2020年年均递增率
  2006-2020年十五年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1%;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2%;其中工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5%,建筑业增加值年均递增6.07%;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2%。财政总收入年均递增20.3%,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7.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14.78%,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5.21%。全旗人口总数年均递增6.3‰。

第二章 构筑工业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建筑业

  第一节 工业总论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将是我旗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进而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逐步缓解和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最终构建现代化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体系的重要发展时期,是为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加快实施“牧业立旗、工业富旗、生态兴旗、科教强旗”总体战略目标及“五个大旗”系统工程建设的承前启后和继往开来 的发展时期,这一发展时期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十一五”时期,实现工业经济跨越式和可持续的发展,要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循环经济为发展理念,走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以“加大两个力度、实现三个提高、建设四大基地”为目标和举措,全力推进工业经济总量的有效扩张、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而全面推进我旗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进程。

   ——加大两个力度。就是要全力加大项目引进和实施力度、加大资源转化力度,构筑产业集群优势。
  ——实现三个提高。提高能源重化工产业层次、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变资源输出为产品输出。
  ——四大基地。煤炭基地、电力基地、绿色产品加工基地、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基地。
  在具体实施中,要着力抓好“五个转变”。
  一是在产业政策上,由被动适应向主动对接转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切实把经济发展引导到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产业、行业上,切实抓住发展煤、油、运的大好机遇,把我旗建设成为重要的煤电为主的能源和煤化重化工基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带有明显的中性偏紧的特点,势必会对我旗在重大项目的争取、报批和在建项目的信贷融资等方面有很大影响。但从有利的方面讲,国家宏观调控强调“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为我旗乘势而上提供了机遇和发展空间。
  二是在项目建设方面,由重招商向抓落地转变,重点实施战略投资项目。
  三是在发展模式上,由线型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变,抓好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建设。
  四是在发展基础上,由着力打破瓶颈制约向全面优化环境转变。继续加强城乡交通网络的建设,加强以水、电、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生态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善和完善投资软硬环境,形成良好的环境和优质服务功能。
  五是在发展观念上,由局部观念向全局观念转变,突破企地界限,坚持市域经济一体化,坚持资源共享,坚持目标同向,坚持步调一致。
  在发展模式上实现由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变,要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走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载体,按照“配套关系、协调发展”和“政府引导、政策保障、社会承办、民营为主、总量扩张、突出特色、园区孵化、项目带动、以人为本、全面创新”的原则,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园区内形成上下游产品有序链接,形成循环开发的关系。要加大工业重大项目、特别是战略投资项目的实施力度,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把能源重化工产业引导到环保型、科技型和上下游产品有序链接、循环利用的发展轨道上。在煤电产业和能源重化工产业培育上,由主导产业向产业集群演变;在区域布局上,由分散推进向工业园区化集中发展;在企业层面上,由企业内部小循环向企业群体间大循环转变,实现企业群体间的梯次循环利用,多次转化增值。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和“三废”排放标准,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第二节    发展目标和增长依据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
  ⒈工业增加值将由2005年预计的12.46亿元到2010年总量预期为62.15亿元,年递增37.9%,新增49.69亿元。
  ⒉煤炭年设计生产能力将由2005年的1100万吨到2010年设计年生产能力预期为4100万吨,年均递增30.1%,新增3000万吨。
  ⒊发电装机总容量将由2005年的103万千瓦到2010年发电装机总容量预期为523万千瓦,年均递增38.4%,新增420万千瓦。
  ⒋资产总额将由2005年预期的110亿元到2010年总量预期为385亿元,年递增28.47%,新增275亿元。
  “十一五”时期拉动工业总量增长的主要项目:
  ⒈伊敏煤电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45.26亿元,装机容量为2×60万千瓦,年发电能力75亿千瓦时,配套建设年产600万吨煤炭生产能力。
  ⒉伊敏煤电三期工程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50亿元,装机容量为2×60万千瓦,年发电能力75亿千瓦时,配套建设年产1000万吨煤炭生产能力。
  ⒊通大煤业五牧场长焰煤工程项目。总投资11亿元,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吨。
  ⒋鲁能鄂温克煤电工程项目。总投资75亿元,装机容量为2×60万千瓦,年发电能力75亿千瓦时,配套建设年产1000万吨煤炭生产能力。
  ⒌鲁能雁南发电厂工程项目。总投资23亿元,装机容量为2×30万千瓦或改建装机容量为4×15万千瓦,年发电能力35亿千瓦时,年耗煤250万吨。
  ⒍大雁三矿扩建一期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11.30亿元,总煤炭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分二期建设。一期为180万吨;二期为120万吨。
  ⒎鹤声薯业淀粉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计划3000万元,由年生产1万吨生产能力扩建为年4万吨生产能力。
  ⒏大雁煤矸石砖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计划5000万元,由年生产能力1500万块扩建为年1亿块生产能力。
  ⒐黑化集团煤化工工程项目。总投资12亿元,初步形成煤化甲醇和二甲醚产品,年生产能力:甲醇40万吨;二甲醚10万吨。
  ⒑长春皓月集团肉食品加工项目。总投资5亿元,形成年150万头(只)。

  第三节 工业产业布局和四大产业集群

   一、工业产业布局
  自治旗的工业产业布局大体框架为:“十一五”规划期间,伊敏地区重点发展煤电产业集群,开发地下丰富的煤炭资源,借助伊敏煤电公司一期工程的燃料与动力。伊敏河水穿过该区域,正在积极筹备并在“十一五”初期开工建设的红花尔基水利控制性工程为今后煤电扩产扩能提供足够的水资源,此外,“两伊”铁路、伊敏至罕达盖公路的建设使煤炭外销无交通瓶颈障碍,缺陷主要在于消费市场偏远及煤炭品质较低。大雁地区重点发展煤电重化工产业集群,这已纳入到呼伦贝尔市首位推选的煤化工产业基地规划中,山东鲁能集团与大雁煤业公司成立合作公司的主要目标是利用煤炭资源转化为电力,并以直供电的方式开发生产煤炭的系列下游产品,不断转化升级产业层次与品味,提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加之大雁地区交通便捷,具备了发展煤电重化工产业集群的前提条件和诸多有利因素。巴彦托海镇是全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座落于此,与呼伦贝尔市首府海拉尔相毗邻,具有较强的地域优势,并且是畜产品物流集散基地,因此开发区开发建设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有着旗内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优势,开发区的产业形态已初见端倪,今后的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后势强劲。
  二、四大产业集群
  在明确产业结构调整和演进方向、产业布局优化的基础上,使各层次产业功能得到科学合理的定位,按照空间生产力布局规划的要求,增强产业的竞争优势,发挥产业集群的总体效益。在产业的纵向层次上优先发展基础产业、重点支持主导产业、选择发展新兴产业,使基础产业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条件,主导产业为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提供经济支持,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和基础产业提供最新技术。继续巩固畜牧业的基础地位,以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拉动第一产业,实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牧区繁荣。“十一五”期间,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11%,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05年的14.7%调整到2010年的10%。强化工业的支柱地位,以能源重化工发展强力拉动第二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05年的45.6%提高到2010年的62%。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把第三产业培育成为提高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岗位的新经济增长点。依托煤炭资源富集、煤电项目组合、新兴产业方兴未艾等旗域优势,建设煤炭、电力、煤化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四大产业集群。
   煤炭产业集群:围绕煤炭资源的重点分布区域,大力开发建设大雁、伊敏两个核心区为主的煤炭基地。在2005年规划煤炭开采总量1200万吨(其中当地消耗量600万吨,外销煤炭量600万吨)的基础上,2010年规划煤炭开采总量达到4000万吨大关,其中当地消耗量3200万吨(包括发电耗煤和煤炭深加工耗煤)以上。重点实施伊敏煤电公司二期三期年产1600万吨煤矿、大雁年产500万吨煤矿、鄂温克发电厂敏东一矿二矿各年产500万吨、伊敏五牧场年产300万吨长焰煤矿等项目。到2010年伊敏地区煤炭生产能力达到3400万吨以上,大雁矿区煤炭生产能力达到700万吨以上。
  电力产业集群:以煤炭、水资源为基础,走煤电一体化之路,继续建设大型坑口电站,依托资源组合好、运行成本低、上网电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有利条件,形成鄂温克发电基地向东北、华北送电。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我旗的续建和新开电力装机达到360万千瓦,自备60万千瓦,产值达到80-90亿元。重点实施项目:续建伊敏二期2×60万千瓦、鲁能雁南4×15万千瓦电源点项目,“十一五”初期开工建设伊敏三期2×60万千瓦、鲁能鄂温克2×60万千瓦等电源项目。与电源点项目同步建设伊敏--沈阳双回50万伏直流送电系统;伊敏--齐齐哈尔双回50万伏交流送电系统,在齐齐哈尔侧加增串补站,提升送电能力;通过建设以上送电装置,预计形成300亿度以上的对外送电能力。
  煤化工产业集群:煤化工业以充足的煤、电资源为基础,通过招商引资,实施煤炭就地转化和深加工。大力发展甲醇、二甲醚、电石转PVC项目,形成煤化工基地。以大雁矿区煤炭资源、周边地区配套矿产资源为基础,以煤电为龙头,拉长产业链,扩展产业发展空间,建设就地转化的、集煤电组合、煤化工、煤制油及化成箔、电石法PVC等产业集合项目于一体的工业集群,打造出呼伦贝尔第一个完整的能源重化工产业基地。“十一五”期间,建设黑化集团年产4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项目,力争上马3000吨化成箔、100万吨电石转72万吨PVC及大雁煤业公司100万吨煤转油项目。到2010年末,实现产值50亿元,年耗煤量330万吨,年耗电量36.5亿度。
  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以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依托鄂温克草原富产区,发挥产业集群的规模优势,全力打造鄂温克畜产品自主品牌,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带动畜牧业发展的综合水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最为紧要的是畜牧业原料总量不高、各年度起伏不定及季节性产能变化较大的客观现实,难以为龙头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料,致使畜牧业工业企业年度内所实现的产值处于或增或减的被动形势。稳定全旗牲畜总头数,做好良种培育工作。在此基础上,构建乳业、肉业、马铃薯(亚麻)、饲草饲料四大优势加工产业。
  乳品加工企业:2005年,全旗奶牛头数达到8万头,年奶产量达到15万吨。力争到2010年末,全旗奶牛头数达到15万头,年奶产量达到40万吨。我旗无论在奶牛数量及质量还是在奶产量方面始终走在全市前列,标准化的奶牛示范小区初见规模,经营理念与经营方式正在向集约化、现代化的方向转变。“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奶业基地的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水平,续建和扩建沿八十公里奶牛带的奶牛示范小区,重点实施奶业均衡稳定产出工程,确保乳品企业连续性地生产和加工。通过市场机制控制旗域内奶源,保证牛奶质量。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改造现有乳品加工企业,丰富品种,提高档次和科技含量。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盘活存量资产,将乳品业做大做强。2010年,鲜奶日加工量达到800吨,产值达到3亿元。
  肉产品加工企业:肉业发展要突出鄂温克草原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肉食品牌,整合旗域内肉业资源,提高产品档次和水平,做大做强肉类加工龙头企业。以开发精深加工产品为主攻方向,打造“鄂温克牛肉”、“鄂温克羊肉”二大肉类品牌。要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精深加工和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冷却肉、分割肉和熟肉制品,鼓励企业开发畜禽内脏、毛、皮、骨、血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生物的生产。要以龙头企业为龙头,以农牧户为基础,根据自愿互助的原则,聚合民间中介组织,建立起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到2010年,全旗肉类加工企业屠宰牲畜达到150万头(只)以上生产能力,产值达到15亿元。
  饲草饲料加工业:重点扶持大地、茂源、海洋等饲草饲料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加快饲草饲料产品开发与市场开拓。引进先进的种草机械、草籽采集加工机械,以及饲草烘干压块技术、草产品深加工技术,发展高效、安全的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全价配合饲料,提高草产品加工质量和生产水平,创立鄂温克饲草饲料产品品牌。因地制宜拓展人工草地种植面积,建设高产饲料地,实现饲草饲料平衡供给。力争实现2010年饲草产量达到40万吨,青贮饲料产量达到12万吨,饲草产品加工量达到20万吨。饲料产品加工量达到300吨,饲草饲料产值达到1.5亿元。
  马铃薯(亚麻)加工业:要以大雁鹤声薯业为龙头企业,以生产精淀粉为重点,增加科技含量,进行系列产品开发,打造“大雁脱毒马铃薯”品牌。到2010年,达到年生产4万吨精淀粉的生产能力,实现产值1.6亿元,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年产鲜薯15万吨。在原料基地建设上,采取两种措施,以保证淀粉原料的供应。一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改变耕种方式,实施宽垄种植,购置灌溉设备,打机井解决水源,变旱地为水浇地,实现稳产高产。二是调动周边地区广大农户种植马铃薯的积极性,扩大种植面积,形成原料供应的有效机制。到2010年,亚麻产业要实现产值1亿元,种植面积达到10 万亩,产品种类延伸至有机亚麻纤维、有机亚麻纱。

  第四节 加快发展建筑业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建筑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以政府投资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一、建筑业结构调整
  以资本和专业协作为纽带,加快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协调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新、精的方向发展,拓展专业市场、发展劳务输出。推行工程承包建设方式,逐步形成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企业组成的承包商体系。
  二、建筑业市场环境
  加强建筑业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善工程建设监管体系和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提高工程建设市场化程度,全面推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等工程和服务采购招标制度,实现程序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推行工程设计、监理和其他工程咨询机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三、建筑业技术进步
  以标准化、工业化和信息化为基础,以科学组织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项目为载体,不断提高建筑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在大型建筑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企业标准建设和工艺 、工程技术研发。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建设一批优质、节约、适用的精品示范工程。

第三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和加快农牧业产业化

  第一节 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旗情出发,尊重牧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牧区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牧业和牧区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牧区的范围,强化政府对牧区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牧、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牧民,提高牧民的整体素质,通过牧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牧区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牧区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牧区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牧区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牧业保险,改善牧区金融服务。坚持最严格的草场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牧民的合理补偿机制。
  大力发展牧区公共事业。加快发展牧区文化教育事业,对牧区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牧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大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牧区通信,继续完善牧区电网,逐步解决牧区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

  第二节 农牧业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为推进自治旗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提升农畜产品加工水平、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农牧业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牧区小康建设步伐。
“十一五”时期我旗发展畜牧业、实现农牧业产业化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广大牧民为基础,力促形成完整的畜牧业产业化系统,以实现系统内“非市场安排”与系统外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使企业与牧户双赢,达到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奋斗目标:在2005年预计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亿元的基础上,“十一五”年均递增20.11%,2010年达到10亿元。2010年,牲畜总量控制在百万头(只)左右,每年增减幅度控制在1-2%之间,全面实施科学良种培育、优化种群结构、彰显效益型畜牧业的发展模式。出栏率年均保持在40%左右。奶产量在2005年预期15万吨的基础上,年均递增21.6%,2010年达到40万吨。肉产量在2005年预期1.5万吨的基础上,年均递增14.9%,2010年达到3万吨。人工饲草饲料地在现有8万亩的基础上,年均递增30.7%,2010年达到30万亩,在新打机井93眼的前提条件下,饲草产量达到40万吨,青贮饲料产量达到12万吨,饲草产品加工量达到20万吨,饲料产品加工量达到300吨。
  在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利用宜农耕地大力发展马铃薯、亚麻、中药材种植业,使我旗农牧业实现多元化发展。在保证已形成生产能力的大雁鹤声薯业公司达产达效的基础上,引入其他相关企业,力争在2010年种植脱毒马铃薯达到10万亩,产量达到15万吨。马铃薯种植由大雁地区向旗内巴镇、巴彦嵯岗、伊敏苏木及红花尔基等地区扩延。
  为保证我旗畜牧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应处理好如下几种关系:
  一是生态保护与草原开发利用的关系。据统计显示,2004年我旗可利用草原近40%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生态环境面临严重考验。因此,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要特别注重开发与保护并重,以达到草牧场的可持续利用。至2010力争完成150万亩草场的禁牧任务,占可利用草场的8.4%;对512万亩的草场实行划区轮牧(现有12万亩),占可利用草场的29%;对500万亩草场进行季节性休牧(现有140万亩),占可利用草场的28%。此外,除宜农耕地外,其余农业用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
  二是处理好龙头企业、基地与牧户的关系。以经营一体化为标准,建立企业、基地与牧户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规避市场风险。
  三是服务社会化与管理企业化的关系。通过经营一体化,不仅可以利用“龙头”企业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也可借助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对共同体内各个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全方位的服务,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直接、紧密、有效地结合。

  第三节 以产业化之路经营农牧业

  从“十五”时期我旗畜牧业发展经营现状看,企业建基地热情与力度不足,与牧户关系松散,或者企业与牧户联系的中间环节缺失,再加之市场及价格因素影响,是企业不达产、牧民增产不增收的症结所在。
  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是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关键,坚持资源、资产、资金相对集中的原则,实施项目带动,重点培育,扶持和发展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提升产品档次和企业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以项目为载体,激活民间资本,吸引工商资本进入农牧业产业化领域,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支农专项资金、农牧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集中使用,重点向主导龙头企业倾斜。启动政府信用,聚集民间闲散资金,使之有序流向畜牧业生产,从而拓宽融资渠道。
  扶持发展流通型龙头企业。立足大宗主要农畜产品,逐步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功能齐全、资源充足、交易活跃、辐射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发展为生产企业服务的集信息、仓储、配送、运输、装卸、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园区,形成批发与零售、综合与专业相配套的市场网络体系。要集中力度培育和建设活畜、马铃薯等专业批发市场。
  大力加强市场中介组织和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培育和壮大流通主体,发展批发商、代理商和农牧民经纪人,积极培育具有法人资格的流通组织,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建立农畜产品“绿色通道”,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坚决清理农畜产品市场流通中的“三乱”行为,保证产品运输畅通,尽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畜产品市场体系。
  二、积极创办和引进新的龙头企业
  紧紧围绕现有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实现良性互动,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新的损失。视资源状况和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围绕乳业、肉类、饲料饲草和马铃薯等主导产业,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创办和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自治旗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使其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利益联结方式,创新产业化经营机制
  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形成稳定的产品购销关系和利益共同体。引导农牧民以土地、产品、资金等要素入股的方式,参与产业化经营,从加工和流通环节分得利润;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农畜产品基地,采取建立风险金、实行保护价收购、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减少农牧户的经营风险。继续推广“订单”农牧业,规范各种“订单”合同,通过合同明确企业和农牧户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用经济合同规范各方的利益关系。
  鼓励农牧民自主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其逐步发展为具有法人性质的中介组织,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各种行业和产业协会,政府机构赋予协会一定管理职能,增强其权威性和对行业内经营者的约束力,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企业和农牧户的合法权益。 
  通过企业加基地加牧户、经济合作组织加牧户等联结方式,构成一体化联合体,实行合同契约制、参股分红制、全面经济核算制,互补互利,自负盈亏,讲求效益,对全系统的营运和效益实行企业化管理。

  第四节 农牧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疫病防治、良种繁育、网络化管理及科研成果的推广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快速、高效完成。
  一、强化防疫病体系建设。疫病防疫是农牧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基层畜牧业综合服务站室,更新设备和设施,改善工作环境,培训和充实技术人员;使基层站点达到能够有效完成对动植物疫病的监测和通报任务,能够自主完成对一些突发疾病的诊断及治疗。
  二、切实提高农牧业的科技含量,加快良繁体系建设。以“种子工程”为切入点,加快牧草种子、种畜、种薯产业化进程。加大胚胎移植和人工授精的推广力度,实现奶牛、肉牛、肉羊的良种化;加大薯种繁育建设,使优良的薯种达到大面积推广的需求;加快呼伦贝尔黄花苜蓿的扩繁建设,让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快速得以转化,进而提高人工草地种植质量。
  三、建立健全奶业的社会化、全程化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农牧业信息网络建设,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预测、龙头企业发展状况、疫情检测、饲草料行情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为农牧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进行服务。
  四、加大农牧业科技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农牧业生产综合技术和科学养殖模式组装配套技术,提高农牧业生产科技含量;大力推广饲草饲料种植、加工利用技术,实现饲草料向畜产品的有效转化;大力推广先进的农牧业生产机械,不断提高农牧民在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水平。

第四章 统筹城乡建设 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 “十五”时期城乡建设的简要总结

  科学合理编制城乡规划,提高城镇化水平。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指导作用。“十五”期间,我旗城镇化率达到86%以上,以适应城乡建设迅猛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全旗各镇、矿区政府把做好城乡规划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旗“三镇一区”城镇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全部编制完成。通过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成了一大批道路、给排水、桥梁等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心工程、亮点工程,实施并建成巴彦托海镇集中供热、索伦大桥、标志性大街、红花尔基中央街等大工程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五年来,全旗新增城镇道路135.6公里,绿地346.2公顷,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2.9%。基层牧区以交通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也有显著的改观,累计投入3.33亿元,修建伊辉公路,改扩建伊红公路和海伊公路,新增公路里程达286公里(包括改扩建)。
  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招标工程的招标率和监理率均达到100%。随着全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推动了住房商品化进程,商品住宅建设逐步成为自治旗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由于受历史、经济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规划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第二节 “十一五”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一、主要任务
  1、通过强化城镇规划的调控作用和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确保城乡各项建设的合理布局。要在《城镇规划法》指导下,进一步推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城镇建设方针,加快对市政公用产品、服务价格的改革;要配合乡镇企业发展和牧区改革,巩固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城镇建设资金的投资体制,巩固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村镇城镇化进程。
  2、全面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通过回收、收购、置换、征用等方法建立“土地储备库”,实现土地增值、房产增价、财政增收、就业增位等目标。
  3、要推出城建招商项目手册,全面加强城建筹资措施,探索经营城镇建设之路,进一步整合自然生成资本,人力作用资本和相关延伸资本,努力提高城镇经营水平。
  4、通过全面实施工程清单计价制度,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现代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通过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勘察设计承包和工程建设承发包行为,进一步规划统一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5、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依托大型产业基地、城镇经济带,形成“极点开发,以点带面”的空间开发格局。积极构筑以伊敏河镇为核心的能源经济区、以大雁为核心的重化工经济区、以巴彦托海为核心的绿色食品经济区、以红花尔基为核心的生态旅游经济带,形成“三区一带”发展格局。优化资源配置,三区要以工业经济为主导,发展成为全旗经济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伊敏河镇区域财政收入要突破10亿元,大雁财政收入要突破3亿元,巴彦托海财政收入要突破亿元,红花尔基要以生态旅游为主导,拓宽旅游项目和内涵,提高承载能力,实现蓄势突破。
  二、发展目标
  1、城乡规划
  到2010年末,全旗所有城镇要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各苏木乡也要力争编制适合本地实际的村、集镇规划,初步形成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等级规模有序、设施完善配套的城镇体系,城镇化率要达到95%以上。
  2、工程建设、建筑业和城镇居民住宅
  继续贯彻“人民城镇人民建”的方针,积极依托驻旗大企业,通过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招商引资投资体系,借助外力发展城镇。城镇固定资产要争取达到全社会固定资产的13%以上。抓好道路改造、给水管网扩建、排污管道建设、燃气管道建设、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工程,力争在2010年末使全旗城镇基础设施达到全区中等偏上水平。
  全旗重点工程、大中型建设项目实现一次验收通过并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设计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建筑工程招投标率、工程质量监理率、工程质量合格率均保证100%,优质品率超过30%。设计、质量、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全面普及,施工图设计投资额达到3亿元,新型住宅建筑体系达到30%以上,新建住宅25%实现建筑节能。全旗建设事业主要领域的技术水平要不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30%以上,发展以新型建筑建材产业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全面提高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率及住宅建设的标准化、配套化和装配化水平,积极开发地下空间。
  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要有明显改善,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要达到14平方米,住房自有化率达到95%,基本实现住房商品化。
  3、城镇道路及交通
  城镇道路建设要以布局合理、结构适当的城镇干道网络系统为主要目标,到2010年末,大雁矿区、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要结合交通网络规划建成城镇道路环网,红花尔基镇要基本形成主道路骨干网络,逐步提升道路等级。要新建道路3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城镇道路铺装率达到80%以上,巷道改造率达到35%以上。大力发展城镇公共客运交通,适当增加客运站点线及停车场数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6标台。各苏木乡镇驻地集镇都要建设标志性大街。
  4、城镇供水和排水(排污)
  要做好给水规划,加强供水管道续建工程和设施建设的技术改造,增强城镇供水能力,强化城镇节约用水,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水率。要建立起合理的水价体系,逐步提高供水价格,实现水质好、水压稳的目标。到2010末,全旗城镇自来水日供水能力新增3万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伊敏河镇要做好第二水源地建设,红花尔基镇要建一座自来水厂。全旗要大力发展城镇排水(排污)管网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地形特点,发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城镇排水网络系统,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5、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
  全旗要以发展城镇公共绿地和防护林带为目标,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城镇都要建成布局合理,并且能适应现代化城镇发展要求的城镇绿地系统,建成区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绿化。到2010年末,新增园林绿地50公顷,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公共绿地14平方米。巴彦托海镇、红花尔基镇力争建成自治区的园林生态城。大雁五泉山、红花尔基森林公园等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要有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城镇垃圾实现清运机械化、卫生填埋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6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100%,建设一批公厕等便民卫生设施,争取有一个城镇进入国家级卫生城镇。
  6、燃气及集中供热
  要大力发展城镇燃气,到2010年末,全旗城镇罐装液化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供热面积达到26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有效改善全旗城镇大气环境质量。
  7、房地产业建设
  全旗城镇都要建立“土地银行”,推出城建招商项目,提高房地产的商品化进程,促进房地产流通和城镇用地的调整,积极探索城镇经营之路,不断提高城镇经营水平和投入产出效益。房地产要结合旧城改造,积极发展住宅建设,特别是发展普通住宅为重点,适当发展中高档别墅住宅,加快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实现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巴彦托海镇至少要有一半机关和所有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覆盖率达65%以上,不断促进房地产体系的完善。“十一五”期间,全旗拟拆迁平房、危房15万平方米,新建楼房住宅15万平方米。到2010年末,城镇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到18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4平方米。房地产投资要完成15亿元,其中住宅完成投资9亿元,公建完成投资6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平均年增长8%以上。
  8、村镇建设
  村镇建设要以建设布局合理、交通方便、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新型村镇为主要目标,抓好村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村镇各类住宅建设至少要完成2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4平方米,力争实现牧民住房全部砖瓦化。

  第三节 政策措施和主要对策

  一、深化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
  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这是我国城镇建设体制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我旗小城镇建设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通过综合开发,提高配套水平和环境质量,提高开发建设的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
  进一步打破单纯依赖财政的投资体制,开放和搞活城镇投资市场,建立起以旗政府筹措政策性资金为主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开辟城建资金来源的新投资体制。特别是要抓好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收益,为旗政府投资城建开辟第二财源。此外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争取国内政策性贷款和国外政府贷款,鼓励外商对有条件的市政公用设施直接投资,探索有计划地采用BOT方式引进外资的途径,必要时可通过争取发行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直接融资。按照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全旗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需30亿元。上述工程建设资金除需旗政府投资外,还需通过贷款和招商引资等方式解决。
 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投资决策风险机制。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按规模经济的要求组建信约化经营组织,盘活现有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以资产经营促进生产经营。
  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益企业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使其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同时要积极理顺市政公用企事业产品服务价格,完善政府财政补贴制度。
  二、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增强透明度
  工程建设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建设程序和行政监管工作,坚持公开招标、严格控制议标,依法完善评标、定标方法,继续推行设计、施工、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逐步建立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规范建筑市场中承包双方的交易行为。鼓励建立从事建设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标书标底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估算、会计、审计、法律、信息等各类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服务、公证、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建筑业生产要素市场,使全旗工程建设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投资方向的引导,鼓励对城镇基础设施和普通居民住宅建设的投入,开发建设投资应确保合理规模和增长速度。
  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和计划管理,土地供给要以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国有土地出让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明确用途、规模和进度,保证土地供给的宏观控制,为房地产开发做好资源储备。
  四、科学合理规划村镇建设
  要改革和加强对村镇规划的管理,适应牧区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要在各苏木乡政府设立建设管理机构和配套助理,加快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开展规划、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质量监督、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一条龙服务,不断加快村镇建设步伐。

第五章 土地综合利用

  第一节 全旗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及特点
  据1992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199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全旗总土地面积为187万公顷,其中耕地3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65%;林地52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7.89%;牧草地124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66.2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9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0.48%;交通用地0.34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0.18%;水域用地6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4%。
  经过全旗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全旗土地资源和利用呈现如下四个基本特点:
  1、 地域广阔,土地资源丰富。人均土地占有量达13.35公顷,其中人均牧草地8.84公顷,人均林地3.72公顷。人均土地资源,不仅远远高于全国全区的平均水平,而且也居全市前列。
  2、地貌类型多样,土地利用面积大,山地宜林,丘陵宜林宜牧,坦荡边片的高平原是优良牧场,全旗土地可利用率在79%以上,土壤自然肥力较高,生产潜力大,土地利用结构上以牧林为主的特点十分突出。
  3、地下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地上地下资源开发的互补性强,但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尤其是沙化的潜在危险较大。
  4、从目前利用水平分析表明,全旗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广度和深度上还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缺乏一个总体规划,开发利用不均衡,使用的布局不尽合理。如部分地区草场使用过渡造成草场退化,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影响,另一方面又有一定数量的未利用草原和宜开发土地亟待开发利用。此外,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大,人均城乡建设用地达580平方米,远高于自治区规定120-140平方米的水平。
  2、土地管理上重利用、轻建设,目前基本上还处于低投入低产出的状态,农牧林生产总体水平还比较低,资源优势还未能真正转变为经济优势。
  3、土地利用中,擅自开垦草原、滥牧、无秩序地挖砂和设置排污管,破坏和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监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

  第二节 土地利用基本方针和规划目标

  基本方针: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草原和林地”符合旗情的政策,在保护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使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正确处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对土地的合理要求,以牧业为基础,各业用地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发展,综合整治。促进经济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充分体现自治旗的特点,与土地开发利用的区域特点,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土地经济运行机制,并加强对土地资源供需的实现调控和监督管理;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林草资源,使土地资源得到永续利用,并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
  规划目标:
  农业:建旗五十周年之前,除保留部分饲草料基地、马铃薯种植基地、亚麻种植基地等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及18.1万亩基本农田之外,全面完成退耕还林还草的任务,为生态大旗建设和有效遏制草场退化沙化做出应有贡献。
  畜牧业:畜牧业是全旗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要走建设养畜和科学养畜之路,加快草场资源的转换步伐,对牧草地的利用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草场为主,治理草场退化与培育、改良、建设草原相结合,积极开发人工饲草基地。规划期内要保持和稳定可利用草地115万公顷,其中开发人工草场达到13.3万公顷。
  林业:经营性林业与防扩性林业相结合,以发展樟子松母树林和营选护牧林为主,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增加后备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规划期内林地达到6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7.8%。
国家级及拟申请自然保护区:
  辉河自然保护区:位于我旗行政区域内,总面积为4218平方公里,集森林、草原、湿地于一体,属于生态系统类型多样而独特、结构复杂的自然景观区域,同时具有河流型、湖泊型、沼泽型三种湿地类型,以大面积组合分布为特点。
  红花尔基自然保护区:以樟子松为主的保护区占地总面积达到10.3万公顷,樟子松蓄积量达到858万立方米,成为一道天然绿色屏障,是我国天然樟子松的“基因库”,是国家指定的“三北”防护林建设种子林基地。
  拟申请建立诺干诺尔“白泡子”自治区级湿地保护区:该湿地由河流、湖泊、沼泽湿地三部分组成,总面积约2000公顷,湖泊湖面约200公顷,均为淡水,动物资源目前有国家一级保护水禽7种,兽类资源主要有水獭和麝鼠。
  严格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外延发展。坚持内涵挖零替为主,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0.5万公顷以内,城镇人均建筑用地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牧区人均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内(含庭院牧生产用地)。
  建立基本草牧场保护区,保护面积达到牧草地面积的87.32%。
  加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治理退化沙化草场;加强土地复垦,复垦率提高到80%;实现无沙化旗县。

  第三节 重大项目用地布局和主要保障措施

  一、重大项目用地布局
  全旗国土资源十分丰富,现以入驻和即将入驻的各类项目较多,根据全旗国土资源形势,重点分布在大雁矿区、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敏河镇、特莫呼珠、伊敏河东区等地。
  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设有绿色产品加工区(北区)、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南区)、高新技术孵化区、商贸服务区。对道路、电力、供水、通迅等基础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管理。受地形、地势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少,也无拆迁工作量,有利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地势较为平坦,高差变化小,无山地丘陵等不可建设用地。现状地质条件良好,多为退化草场,同时开发区内已成为奶牛养殖、饲草料种植的主要基地之一。
  大雁能源重化工业产业基地:大雁煤电范围东起0勘探线、西至31勘探线、南起36号煤层露头、北至F18断层,东西走向长16.6公里,南北倾斜宽5.2公里,煤电范围为86.4公里,煤炭地质储量为35.3亿吨,目前开发东部区煤电探明地质储量17.2亿元;西部区预测储量16.3亿吨。产业基地大体分为大雁矿区项目规划区、扎罗木德项目规划区、牙克石项目规划区。土地征用:大雁矿区内符合用地规划的项目,对业主实行协商无偿定期用地方式;海拉尔区、牙克石市就近部分,由两属地政府根据项目业主要求,以标价的低限完成征地及补偿。
  伊敏高载能工业园区及伊敏煤田:伊敏煤田位于伊敏苏木境内,煤田南北长50公里,东西平均宽15公里,面积为750平方公里,探明储量为55.9亿吨,保有储量为55.82亿吨。主要有伊敏煤电公司最终形成发电机组700万千瓦、煤炭生产300万吨的规模,五牧场长焰煤形成年产300万吨的规模。伊敏高载能工业园区开发煤炭下游产品、建设高载能工业体系。
  伊敏河东区:以鄂温克发电厂为主体建设大型坑口电站,该区西起伊敏河,东至88勘探线、北起F60断层,南到F62断层。南北平均宽13.2公里,东西长20公里,面积为26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为52.95亿吨,其中长焰煤12.46亿吨,伊敏河东煤田按伊敏河东区大型矿区规划设计被划分两个矿井年总产量为1000万吨。
  二、主要保障措施
  规划一经上级政府批准,要把规划的实施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的轨道,强化依法使用国土资源。各苏木乡镇区是主要用地部门,要按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国土资源规划。加强国土资源利用的规划管理,按规划用地、批地、管地。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分配机制。

第六章 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构筑开放型经济大格局

  第一节 总论

  “十五”末期全旗第三产业结构中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电信业起着主导作用,然而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较,第三产业发展缓慢而无力,主业不突出,发展后劲不足,第三产业在GDP的比重始终徘徊在22%左右。我旗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始化阶段,且与国家进入重化工业发展阶段相吻合,工业的快速推进符合市场取向的经济机制,反过来讲,第三产业长期处于弱势必然会影响到全旗工业化进程。为此要未雨绸缪,及早规划,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集各方面力量,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挖掘潜力和后发优势,着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培植和构筑大企业、大项目来支撑起第三产业。应以“两伊”铁路及伊敏至罕达盖公路建设为主线,彻底打破向南交通瓶颈障碍,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成型,壮大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要结合大型能源重化工项目的建设,促进金融保险业的快速推进;旅游业要抓住黄金旅游时期,充分开发利用自治旗独特的旅游资源,强化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增加旅游项目,规划好旅游精品线路,旅游内容上要推陈出新,尽快形成产业优势。到“十一五”末期,商贸流通业实现的增加值占到第三产业的20%以上,金融保险业占到20%以上,交通运输、旅游业占到30%以上。
  自治旗第三产业布局以三镇一区为核心,幅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旅游产业的布局以交通轴线向纵深推进,具体设置:以海伊公路、伊红公路沿线为旅游重点区域,旅游形态多样化,旅游开发多元化,草原生态游以晨光生态园、愉景湾观光牧场、三十九公里旅游景区及草原家庭观光游为主;森林观光游以红花尔基森林公园并向纵深腹地推进及维纳河矿泉疗养保健为主;民族民俗游以鄂温克族、布里亚特、额鲁特蒙古族、达斡尔族的民族服饰、饮食文化、民族工艺品及博物馆为主;以301国道至五泉山为半径,旅游业的开发要突出体现地下矿泉、樟子松与草原生态所构建的和谐独具、浑然天成的天然景观和悠久历史所蕴含的人文、民俗的灿烂文化;以海拉尔至东旗公路沿线为主,加快辉河湿地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及宣传工作,适时地开发景区景点,扩大旅游收入和总体效益。金融保险业要重点抓住“十一五”规划期间煤电重化工及畜产品开发项目,主动出击,在利率与风险因素方面做好统筹规划,积极与上级行业部门协调与配合,争取所有开工建设项目的贷款保险落户于旗内金融保险机构。商贸流通业要重点抓住“两伊”铁路、伊敏至罕达盖公路通车运行后对我旗的促进和带动作用,采取有效的措施抑制消费外流严重的现状。以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实现第三产业在“十一五”期间保持较快增长的势头。

  第二节 商贸流通业

  抓住两个南迁的机遇,突出中心城镇的核心功能,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商贸流通发展格局,以两伊铁路及公路贯通为契机,打造伊敏河镇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形成南北对接、转换配送的核心区域,进而建设成为优势产业。到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亿元,年均递增16%。商业购销总额与社会商品零售额基本保持同步增长。
加快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抓好各类企业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提升集聚辐射能力。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建立和发展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居民区便利店和专业店、专卖店。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内、国际知名流通企业入驻。

  第三节 金融保险业

  “十一五”时期,预计全旗储蓄存款年均递增10%,达到18.5亿元,全旗贷款年均递增44%,达到278.6亿元。自治旗金融业主要是鼓励金融创新,引导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发展交叉类、延伸类的金融服务。要根据国家金融规划发展各类专业化的投资银行、财务公司、依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结构调整中特别是企业并购和资产管理费用重组中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服务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商业化的服务领域,“十一五”期间,主要从以下五大方面加快发展:
  一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基于“十一五”期间我国GDP年均7.5%的增长、全国居民个人人均金融资产可望突破4万元人民币的判断,我旗个人金融服务的需求空间大大拓宽。需要提高金融服务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健全金融体系,控制金融风险,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品种。
  二是围绕旗域经济结构的调整来完善金融服务,围绕所有制结构调整、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技术企业的发展,应大力发展股份制、合作制的中小银行,通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等一些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需要。
  三是随着各类保险需求的扩大,应该多开发一些个性化的保险新品种,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要,规范发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网上保险理赔等品种。
  四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特别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逐步完善,我旗的各类保险及社保基金的规模会日益扩大,创新银行保险的服务领域,为各类保险基金提供保值和增值的服务。
  五是为稳定日益扩大的金融服务市场,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等保障制度,设立存款保险基金、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等新的基金。按照有限赔付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整个金融业的风险补偿机制。

  第四节 交通运输业

  交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正常运转和协调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五”时期是鄂温克旗公路交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基础设施总量迅速扩大,交通结构得到改善,运输生产持续增长,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明显增强,现已初步形成了“四横四纵”的公路主骨架,为“十一五”时期和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十一五”开始我旗和全国一样,将进入全面建设新的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进一步加快公路交通发展是“十一五”时期和今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交通现状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改造,我旗公路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到2005年,公路总里程达665.73公里,其中国道一条30公里,占4.51%;省道2条,里程184.75公里,占27.75%;县道1条,里程122公里,占18.33%;乡道328.98公里,占49.41%。等级公路占公路总里程的比重达100%,已初步形成干支相连的公路网,但现有的公路交通现状,已满足不了现代经济快速发展和牧民对交通的强烈需求。
 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域内县乡公路已初具规模,但供需关系失调。公路网技术等级低,不适应现有公路交通的需求。公路网等级结构配置不合理。从网流量分析主要交通量集中在干线公路上,整体布局缺乏优化。公路养护资金短缺,技术力量薄弱,设备落后,整个路网的服务水平较低。
  二、  发展战略
  ——鄂温克旗在县乡公路网建设上,坚持“重在改建、适当新建、提高质量、确保畅通”的方针和“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的原则。
  ——公路规划以完善网络,优化结构为重点,与全旗产业结构、资源开发、城镇布局、人口分布、自然地理等特点相适应,与其它运输方式和国市干线公路相衔接,与环境治理和保护相协调,珍惜土地资源,尽量少占草场、林地,做到远近结合、干支结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突出重点,全面发展。从建立和完善县乡公路网出发,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打通断头路,接通联网路,改造城镇过境路,修建资源开发路,开发区和商品基地路,完善桥涵防护及排水配套工程。
  ——建管并举,注重效益。公路网建设与养护管理要一视同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三先、三后”即先规划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县乡公路建、养、管体制,完善管理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修一条、成一条、管养一条,发挥“一条”的效益,逐步实现县乡公路建、养、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依据鄂温克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在现有公路网的基础上,向等级结构合理、集散快速便捷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网,更好的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三、   “十一五”期间公路发展目标
  纳入布局规划的县道及重要乡镇公路建设总里程1174.8公里,总投资估算82724万元。其中:通乡油路501.8公里(改建147公里),规划投资35184万元;通农、林、牧场、重要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养殖场公路176公里(油路),规划投资17300万元;通牧区油路497公里(油路),规划投资30240万元。由此实现我旗干支结合,四通八达,晴雨通车的公路网络,带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预期经济效益: 到2010年,公路客、货量分别达到171.89万人和157.17万吨,客、货周转量分别达到2829.25万人公里和2759.14万吨公里,网流量达到868.8辆/日,增幅1.69倍。
  保障措施: 要认真落实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规范报批手续,将任务、指标、质量要求、进度、资金等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到各类项目中。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三专”,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做好信息管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测。

  第五节 邮政电信业

  电信和邮政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鄂温克旗电信和邮政业在“十五”时期得以长足发展,特别是电信业在移动通信业和网络业的强劲拉动下,在市场竞争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发展最为显著,为“十一五”时期和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移动、联通、铁通和网通之间的进一步竞争,将形成新的电信业发展格局和市场环境。
  “十一五”时期主要指标:
  ——电信业务总收入。由2005年预期的5015万元到2010年预期为11500万元,年均递增18.06%。
  ——邮政业务总收入。由2005年预期的765万元到2010年预期为1485万元,年均递增14.19%。

  第六节 旅游产业

  鄂温克旅游发展战略要立足主体自然旅游优势,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规划旅游布局,与周边地区密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一环四线”内容,更加具体化,使环线相通,重点突出,富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人文特色、景观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做好旅游形象策划与设计,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标识设计,推向市场,扩大鄂温克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到2010年,力争达到拥有一个4星级宾馆、一个3星级宾馆、两个3A级旅游景区、三个3A级旅游景区。加快建设鄂温克旗国际会议中心,扩大旅行社数量及规模,建立高标准的旅游导游服务体系。到2010年使我旗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达到3家,旅游定点购物商店达到4家,旅游收入达到2亿元,旅游年接待人数达到31万人次。

  第七节 构筑开放型经济大格局,承接产业转移

  重点是促进对外贸易多元化,全面提升进出口规模和档次,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增进国际间经济、技术、贸易合作。招商引资工作通过不断优化引资环境、拓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等措施,促进与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步伐。基本建立起适应WTO规则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改革开放向纵深化发展。到2010年末,全旗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万美元,年均递增27%;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400万美元以上。引进国内(市外)资金年均递增92%,五年累计达到350亿元以上。积极参与东北振兴,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这一历史机遇,加强与东北地区在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等方面对接,建立健全政府、民间、企业三个层次的区域合作机制,为全旗经济的发展注入更大活力。

第七章 创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第一节 教育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坚持“两基”重中之重不动摇,以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和“33211”工程为切入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办好“十五年”规范国民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总体要求: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实现“双高”目标不动摇;坚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动摇;坚持以课程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素质教育和探索创新教育不动摇;坚持科研兴教、质量立校不动摇。按照自治区村不办小学、乡不办中学的要求,通过调整学校布局,精简学校数量,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
  二、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一是着力推进“十五年”规范国民教育工作。在实现两基巩固提高任务的基础上,高标准、高水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重点做好牧区适龄儿童的入学、防流控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和防辍率的双达标,对牧区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的需求。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两者要协调推进,加强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职业中学以畜牧专业为龙头,重点培植各类专业,有效地开展城镇及牧区的成人教育工作。到2010年末,全旗脱盲巩固率达到99.8%以上,基本实现无文盲旗县;3-6周岁适龄儿童的毛入园率达到90%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90%以上;职业教育形成建筑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学生人数800人,教职工100人的面向呼伦贝尔牧区职业教育学校,投入填充各类实训基地及设备资金为231万元。

  二是强化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旗各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再上新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一定比例,到2010年末,小学教师专科学历比例要达到7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要达到50%以上,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要达到90%,具有研究生课程班结业或具有硕士学位要达到一定比例。通过开展教学“十个一”活动,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实行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依法做到教育财政性经费的“三个增长”,“十一五”期间教育经费支出与财政支出同步增长,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经费支出结构,为全旗教育教学服务。
  三是调整教育布局,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现有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到2010年,全旗39所学校要调整撤并为21所,学生宿舍、教室改扩建、重建面积14110平方米,需投入3388万元。要加大对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配置图书、电脑、多媒体教学系统、远程教育系统等,预计投入872万元,以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力争2008年完成现代远程教育及实施“校校通”工程发展规划。到2010年,校与校之间形成信息互动、资源共享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阶段。
  四是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在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高中教育的潜力,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完全中学的高初中的分离。积极探索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的相互融通,克服完全中学忽视高中教育的弊端,朝着举办综合性民族高中的方向发展,再投资500万元筹建一所规模为1000名学生的寄宿制综合性民族高级中学。
  到2010年,我旗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有自治旗特点的民族教育体系。健全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符合教育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突出现代科学文化的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师队伍的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教育基础设施与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办学为民,依法治教,使自治旗的民族教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二节 科技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全旗科技发展方向和总目标:大力发展教育,提高科学普及程度和全民科技素质,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先导,促进科技与经济一体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瞄准市场引进先进技术,培养人才,发展新兴产业,靠科技进步引导经济腾飞,科教兴旗,全面实现现代化。
  具体目标:全旗认定和新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5家以上,科技示范基地要达到5个;积极推进农牧业科技革命,在农牧业生产过程中选育引进推广种植业、养殖业新品种每年要达到8项以上,建立不同类型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先进成果,每年要达到5项以上;增加科技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科技三项费占财政实际支出比例达到1-2%,人均科普事业专项费从0.1元逐年提高到0.5元;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鼓励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力争创办民营科技企业10家。
  主要对策:一是要树立的科技意识,增强科技进步的紧迫感、危机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施“科教兴旗”战略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深化企业科技体制改革,构造有利于企业科技进步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引进、消化高新技术成果的能力,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的能力;三是加大对科技投入的力度,逐步形成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单位自筹、社会集资的多元化的科技投入筹资体系;四是加快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的建设,在技术贸易中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做好技术合同成交额的评估、开发、中介、咨询服务。

  第三节 卫生与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一、卫生与健康保障事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卫生与健康保障事业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工程。“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与我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救治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确保我旗公共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积极探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产业化之路。
  发展卫生事业与调整和优化结构相结合,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扩大总量与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并进,以科技进步影响和推动管理及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发展卫生事业必须以社会效益优先,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做到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立足现有基础,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到2010年,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全旗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应急体系,提高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十一五”期间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与医疗急救网相互呼应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对传染病疫情、急性食物中毒、突发饮用水事故、化学性中毒、射线泄漏等涉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公共事件,能够及时迅速处理,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2010年控制在370/10万以内,慢性病患率控制在150‰以内,各类职业病和疑似病例异常检出率控制在4%以内。提高全旗平均期望寿命值,降低死亡率,尤其是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率城镇达90%以上,牧区达80%以上。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准入制度和加大打击非法行业的力度,净化医疗市场。加强以食品卫生为主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和医疗质量的管理力度。在完成医疗急救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更新完善抢救设备和急救人才培养的步伐,修订和完善各项抢救工作的流程与制度,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继续开展创建自治区级卫生城镇活动,旗所在地巴彦托海镇要晋升为国家级卫生城镇行列,全旗十分之一的嘎查达到“文明卫生嘎查”标准,食品卫生合格率、各种指标监督监测覆盖率及牧区自来水等指标要达到一定比率。
  在完成牧区卫生“三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以旗医院、蒙医医院、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和妇幼保健所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牧区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和组织牧民建立以互助共济、风险共担、公共受益为核心的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牧民的医疗保健水平。城镇职工医疗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探索城镇无职业群体的合作医疗机制,牧区以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十一五”期间,加快旗人民医院医技大楼、120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疾控中心大楼建设以及1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整体服务功能。重点培养5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100名技术骨干。
  三、发展措施和主要对策
  加大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医疗机构内部各项配套改革,加快卫生事业产业化进程。面对医疗改革带来的新形势,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深化各项配套改革,努力降低服务成本,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低耗、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增强行业调控能力,保证牧区卫生、预防保健、蒙医药三大战略重点工作的开展,要动员全社会多渠道筹措卫生资金,加大公民个人对健康保健的责任,积极引导全民增加健康投入,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讨利用其他领域资金发展卫生事业的新路子。
 贯彻科技兴医战略,注重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注重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建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医学科技特色专科和项目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确保其在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中发挥枢纽作用。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继续实行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改革方案,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医药费的增长幅度控制在我旗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之内。保持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不低于全旗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各种专项补助也要达到一定标准。

  第四节 民主与法制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从建设现代化中心城镇的需要出发,坚持把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进一步动员、组织和带领全旗人民,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加快城镇法治化的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促进和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人大、政协、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继续推行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2、规范、引导和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认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及时有效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经济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和手段,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项目,改善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依法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劳动者得到比较充分的就业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3、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社区建设和管理为依托,深入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依法调解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纠纷,逐步建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努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
  1、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根据国家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旗实际,制定和实施鄂温克旗“五五”普法规划。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为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上级要求,自2006年始,人均普法经费应为0.5元,并逐年增加,到2010年人均普法经费要达到1元。
  2、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完善监督制度,把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完善各种堵塞腐败漏洞的制度建设,抑制各类腐败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趋势,推进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进程,确保监督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把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3、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完善法律服务和保障体系
  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促进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建立科学的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有效,把依法行政、廉洁勤政、高效务实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和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第五节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我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建设大局,也关系到稳定安全良好的投资大环境。建立健全长效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业,也是关乎民生、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一、全旗社会保障工作现状
  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到2005年末,全旗参保职工为4583人,比2001年净增787人。十五期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基金4160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4509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为100%。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到2005年末,全旗参保人数4.7万人,比2000年净增2000人。累计征缴医保基金10877万元,累计支出7355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目标。
  失业保险工作。到2005年末,全旗参保职工为34900人,比2001年净增3940人,十五期间累计征缴基金4494万元。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工伤保险全旗参保单位为8家,职工达到4898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0人。
  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及目标
  总体思路:
  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保障制度规划化、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全旗劳动者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十一五”规划目标:
  养老保险。全旗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参保率达到100%,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参保率提高2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确保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95%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基金收缴率达到95%,确保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按照足额发放,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医疗保险。建立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范围;基金收缴率达到95%,确保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以此满足广大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工伤与生育保险。按照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劳动者无责任补偿的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办法,逐步建立全旗统一、覆盖广泛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体系;工伤与生育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基金收缴率达95%,保险金支付率达100%。
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各种因素,力争将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44元,人均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积极落实低保资金,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
  三、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拓性地开展工伤和生育保险。
  二是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和有效运营、严格管理机制,提高基金运行能力和积累水平。加大基金征缴力度,提高基金征缴率,扩大和稳定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来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财政当年收支的盈余,应主要安排用于建立社会保障专用基金,为社会保障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三是加强社区建设,推动社会保障社会化,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支付体系。加快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运转效率,统一纳入旗域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节 文体广电与精神文明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文化大旗建设要依托我旗丰厚的文化积淀,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以文化创新为动力,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开发我旗丰厚而多元的地域文化资源,保持和弘扬我旗多元文化的历史传承性、民族民间性和艺术特殊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相促进;二是继承借鉴和改革创新并重;三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相协调;四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五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配套。
  二、建设目标
  大力弘扬鄂温克精神,提高全旗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城乡居牧民的文化生活质量,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产业初步形成;文化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优秀作品不断涌现,主要文艺门类达到全区领先水平;文化人才结构优化、高素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文化设施布局合理,现代化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成。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体系,推动群众体育广泛深入健康开展,形成国家、社会、个人有机结合,单位、社区、家庭共同发展的群众体育新格局。投入200万元建设“民族民俗园”,投入2760万元建设集文体活动于一体的鄂温克体育馆。投入400万元在大雁、伊敏、红花尔基建设发射台,投入600万元对广播电视设备进行改造,完成村村通工程旗内自然村的设备安排。积极争取国家“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项目,投资200万元建设一处宣传文化中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条件,建设一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争使伊敏河镇晋升为全国文明村镇。加大集中连片创建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使80%的苏木乡镇进入自治区五星级文明城乡行列,建设起“北疆文明大通道”。
  三、具体措施和主要对策 
  1、繁荣发展社会文化事业。充分发挥各馆站(室)的功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力争发展2-3个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民间艺术之乡。实施精品战略,创作生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文化精品。依托大草原、大森林、多民族的地域优势和多元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民族艺术品牌作品、品牌活动、品牌团体、品牌文化人。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在各级政府对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基础上,鼓励社会投资兴建经营性文化设施。进一步搞好鄂温克族等古代北方民族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我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象。
  2、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合理规划,努力形成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格局。突出绿色、银色等地域文化和多元民族文化特色,做好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挖掘和整合各地区文化资源,打造各具优势的文化产业品牌。发展文化旅游业,推出一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文化品味的旅游精品项目,大力开发形式多样的特色旅游文化产品,把文化旅游业发展成为第三产业的支柱之一。以文化经济项目为载体,推动人文资源优势向文化经济优势转变,实现以文化促经济,以经济促文化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与文化共同发展。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主管部门要逐步实现由具体办文化向依法管理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转为面向全社会,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深化文化单位人事劳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文化事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市场激发活力,在发展中搞活、在搞活中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加强文化人才培养
  建立健全优秀文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努力造就一批在内蒙乃到全国有影响的优秀文化专业骨干和尖子人才,尤其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充分利用现有文化教育资源,将人才培养的重点调整到加快文化发展所需要的中高层次人才上来,全面提高文化艺术教育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文化艺术教育,加快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介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按照“一城带多城”的发展思路,深入开展文明城镇(嘎查)、卫生城镇(嘎查)的创建活动,构建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不断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城镇的文明程度。

  第七节  扩大劳动就业、提高收入水平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提高全旗人均收入水平、建立完善劳动就业体系是加快经济发展、提升旗域综合竞争实力的根本目标和落脚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最重要性的工作。要着力构建覆盖全旗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多渠道开拓就业岗位,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体系,建立符合市场运行原则的收入增长机制。
  一、全旗劳动就业及人均收入水平现状
  2005年末,全旗新增城镇就业5786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20人,共有682名“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在全旗“三镇一区”按“六到位”要求设立4个劳动保障事务所,在48个社区居委会中筹建了14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职业培训网络逐步建立,全旗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500人,培训后3150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共投入资金120余万元,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90元,增长14.7%;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80元,增长6.7%。
  二、面临的形势分析
  自治旗的就业再就业和人均收入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本地就业岗位少和富余劳动力多的矛盾突出,就业岗位严重不足;二是工业结构性不合理与就业门路窄的矛盾突出,使就业再就业工作缺乏强有力的;三是可支配财力弱与公益性岗位少的矛盾突出;四是“4050”人员就业难与就业观念陈旧的矛盾突出;五是再就业任务紧迫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的矛盾突出;六是人均收入与人均GDP不协调的矛盾突出。
  三、建设总体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思路和目标:要围绕“富民强旗”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体系,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和重要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力市场,扩大就业,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到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5%以内,下岗职工再就业率力争达到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100元,年均递增14.7%,牧区人均纯收入达到7700元,年均递增10%。
  主要任务:一是增加社会就业容量,拓宽就业渠道。结合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就业容量,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鼓励劳动者从事社会服务业,实现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大调整。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积极推行非全日制工作、弹性工时、家庭工、阶段就业等就业形式;二是实行城乡统筹,引导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开发就业,并积极扶持引导,扩大就业吸纳容量;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增强政府调控社会就业能力,旗财政安排的年度就业经费,要随着经济发展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相应提高,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公众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转业转岗培训以及劳动事务代理服务工作,积极创建综合性、一体化、多功能的劳动力市场;四是提高城镇居民和牧民收入水平,逐步建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科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通过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经营理念和方式形成牧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第八节 人口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稳定低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鄂温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增强应对和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进程中遇到各种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
  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100%水平,出生率预期控制在1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控制在6‰以内。
  整合各部门资源,强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组织“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与服务模式。
  加快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工程,健全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末位淘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三、保障措施和主要对策
  建立并不断完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实施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根据牧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着重对牧区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实行奖励扶助。以建立计生协会基地为依托,继续开展好“幸福工程”,搞好救助贫困母亲和关爱女孩活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以综合管理为核心,坚持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起政府领导、计生部门指导、相关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管理新机制。

  第九节 妇女和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儿童优先”的原则,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培养高素质的妇女儿童群体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促进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环境等各个领域为目标,不断使我旗妇女儿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1、确保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全旗妇女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数到2010年要达到39%以上,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强化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2、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及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逐步增加女干部尤其是少数民族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和科学教育水平,积极培养各类女性专业人才;进一步巩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率和家庭教育水平。
  3、提高妇女的卫生保健意识,增强妇女的身体素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预防和控制未成年犯罪。
  4、创造有利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三、策略和措施
  1、在经济决策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纳入性别平等观念,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水平。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在参与经济发展中接受有效服务。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原则,落实和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儿童卫生保健服务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自治旗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2、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为妇女提供平等竞争机会,促进妇女进入决策和管理层。制定和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规划,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保障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改善儿童受教育的条件,提高儿童受教育的水平。
  3、保障妇女的健康权利,保障妇女享受良好的医疗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健全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
  4、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增强全社会的性别意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教育、培养儿童从小树立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为美化、净化环境,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丰富儿童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十节 民政残联及老干部保障体系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发展目标:
  1、建立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到2010年,将全旗凡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积极筹措资金,投资245万元新建一所能容纳120张床位的敬老院。在全旗一半以上嘎查建立图书室。
  2、双拥工作。力争规范化建设达到已建双拥组织的80%。开展好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教育达到所有中小学生的90%,培养一代又一代的双拥后备军。健全双拥工作保障体系。
  3、着力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到2010年,争取白内障患者减少到最低限度,全旗所有社区都要建立康复机构。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就业率达到90%左右。力争残疾人全部脱贫,达到温饱程度。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专项救助的措施。建立一所纳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特教班,力争使我旗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4、优化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环境。积极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
  5、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离休干部“两费”资金。
  具体措施:
  1、认真抓好分类施保,区分保障对象的实际困难程度,以解决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予以分类补助。把经常性的救助同有针对性的重点救助结合起来,使低保工作更符合实际,更趋于合理,更能有效地保障特困对象的生活。建立以政府投入、社会救助、单位帮扶等投资和救助机制,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将我旗的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到合作医疗。全面推进救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动员社会开展捐赠活动,切实把救助工作落到实处,保证让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2、加强嘎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程序,注重效果,做到群众真正参与嘎查的事务管理,学会管理,嘎查干部能适应民主管理的要求,自觉按民主的方式开展工作。发展民间组织要以培育发展牧区专业经济协会为重点,放宽政策,降低门槛,积极引导,扶持发展,为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促进牧民增收服务。继续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旗活动,重点是各苏木乡镇区社区全部成立老年协会,建立健全老年人档案,争取落实老年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好各类老年人活动。
  3、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适应劳动力市场,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纳入到义务教育助学金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解决残疾孤儿的教育费用。开展规划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以扶贫为主线,大力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培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紧密结合康复训练,增强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
  4、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第十一节 信息化建设
 
  为加快我旗信息化发展,明确我旗信息化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以信息化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信息化发展现状
  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中国网通的宽带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化建设逐步迈进,旗政府2004年建立了鄂温克旗政府网站,设立了比较完善而齐全栏目。部分单位实现了局域网办公。系统管理单位建立了自己的办公网和业务网,初步形成了办公自动化的格局。学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初步进展,各个学校计算机普及率较为广泛,增设了计算机专职教师。中学及部分小学开设了电脑课,为我旗信息化的普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存在问题:信息化认识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领导干部对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全旗信息化水平较低。电子政务建设任重道远,政府内部办公网、专网和一站式服务公众网、各行业信息系统和各专业数据库尚未建立。网络建设缺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信息交换和共享难于实行,没有有效的审批和监管制度,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现象严重。人才缺乏,资金不足,高水平复合型的信息网络人才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资金少,制约了我旗信息化发展。
  二、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指导方针,以信息网络设施建设为基础,以资源开发为中心,以信息技术应用为导向,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畜牧业、第三产业等方面的应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基本原则: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的指导方针,我旗信息网络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以旗政府为龙头,统一资金,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由旗财政出资的,应在旗政府信息中心的管理指导下统筹安排;属各单位出资的,要尽量利用政府网络资源,不得自搞一套。各部门要以政府网络交换平台使用的为标准,避免各自为政,各不相容;各单位上级业务部门已有标准的,要积极配合旗政府信息中心做好衔接工作。各单位建设的局域网必须与政府大院办公网互联,并实行各种公文和信息资源交换。
  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建成旗政府信息网络交换平台、政府内部办公网、旗到各乡镇各部门专网等。政府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政府机关人员人人能操作电脑,使用网络。行业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建成企业信息网、畜牧业信息网、旅游信息网、远程教育网等与社会经济和群众息息相关的网站,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旗基本建成宽带综合业务数据网,实现三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办公业务网、政府内部信息网)合一。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化标准和管理体系。
  三、信息化建设具体任务
  1、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覆盖全旗各乡镇的数据通信网、数字移动网;逐步开发微波通讯网络;加快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逐步实行联网到镇到村,开发数字化电视传播。
  2、建设政府内部信息网和办公业务网。要高起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政府资源,把各单位内部办公网和对外业务网等通过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平台进行交换。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平台作为承接全旗电子政务数据平台,要确定技术标准,建设规模,确保能与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信息平台相衔接。
  3、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各行业在建设单位局域网的同时,要积极开发本行业信息系统和建立信息数据库,使行业管理走入信息化快车道,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4、建成“一站式”公众信息网,向公众提供鄂温克新闻、政府公告、办事指南等一系列政务信息,初步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5、推进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我旗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招商信息;提供全旗企业信息情况,行业分布、信用状况;提供电子商务交换平台,初步建立我旗名优产品网上交易平台,促进网上贸易发展。
  6、畜牧业信息网。提供我旗畜牧业状况、牲畜及养殖加工信息、新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外畜产品供求信息。建立我旗名优畜产品供求及价格信息,建立网上销售渠道。
  7、旅游信息网。提供旗域内的所有旅游景点、精品线路,向外宣传,提高鄂温克知名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旗信息化领导小组,落实信息行业管理职能,明确其组织协调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对信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和管理的职责。各苏木乡镇区及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2、强化投资政策引导
  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各级政府必须积极运用调控机制,建立有利于信息化建设的优惠政策环境。要增加政府投入,政府要合理确定经费投入比例,用于发展信息化建设,保证政府重点信息化项目经费的支出。
  3、推进信息化教育和人才的引进培训
  要强化社会信息化意识,提高全民操作技能,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普及信息技术,营造社会信息化应用氛围。在中小学普及开展信息技术课教育,积极培养信息技术人才。要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为我旗政府信息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要加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计算机培训,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50岁以下工作人员计算机网络操作应用培训。
  4、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建设政府网络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强化防范措施,内部网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公众网防病毒产品必须选用经国家认可的软硬件。要制定应急措施,防范突发的灾难性破坏,要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涉及保密内容上网的,要经保密部门审批。公安保密部门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内容上网的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旗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二节 创建平安鄂温克
  
  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要求,以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社会冲突等领域为重点,在公共安全组织体制、公共安全工作机制、公共安全法制体系、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灾害保障体系等5个层次建立健全我旗公共安全应急机制。
  一是建立公共安全组织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功能齐全、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鄂温克旗公共安全管理组织体制。要成立鄂温克旗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建立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
  二是建立公共安全应急工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准确快捷的信息报告体系、果断科学的决策协调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生产、生活、心理的)恢复重建体系。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救灾防灾教育培训,努力形成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公共安全事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建立公共安全应急预案。要制定旗级总体预案,为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提供工作方案和规程,为各类专项预案和各苏木乡镇区预案提供规范;要制定一批重点专项预案;要在化工、供水、电力、通信等灾难易发行业制定一批重点企业预案;要指导各苏木乡镇区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是建立灾害保障体系。要按照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保障标准高、保障范围广、兼顾公平性和稳定性等原则,建立我旗灾害保障体系。重点是要建立以政府救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为主,互助保障和社会救济为辅的多元化灾害保障方式。
  五是建立公共安全法制体系。制定有鄂温克特色的各类公共危机应急条例和有关组织、工作运行的规章制度,努力推进我旗公共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第八章 扶贫开发工作

  第一节  全旗扶贫开发建设目标、思路及对策
 
  “十一五”期间,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和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工程,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创新扶贫方式,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社会化扶贫和科技教育扶贫,不断改善贫困乡镇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牧民收入,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和稳定脱贫问题。加快少数民族聚居苏木乡、贫困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打好稳定增收、脱贫致富的基础。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改革投放方式,提高使用效益。2008年,牧区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2010年整体解决贫困嘎查的温饱问题,牧区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采取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和财政适当匹配、扩大就业覆盖面等措施,努力缩小贫困人口数量,有计划分步骤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使贫困人口具备一定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第二节   较少民族整体脱贫

  一、鄂温克族贫困人口与贫困户的基本生活状况
  全旗总人口144976人,其中牧民户数为5922户,牧民人口为22541人,占人口总数的15.5%。全旗有鄂温克族10488人,占全旗总人口的7.2%,占全国鄂温克民族总人口的32%。鄂温克族主要集中在辉河苏木、伊敏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和锡尼河东苏木4个牧业苏木。目前,全旗牧区贫困人口共有1735户6066人,占牧业人口的30%。其中极端贫困人口(人均625元以下)832户2854人,占贫困人口的47%;低收入贫困人口(人均628-865元之间)903户3212人,占贫困人口46%,贫困嘎查共有25个,占嘎查总数的57%,贫困嘎查贫困人口1097户3830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63%。其中:鄂温克族贫困户有1373户,鄂温克族贫困人口5013人,占鄂温克族总人口的47.8%。
  贫困户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饲养奶牛,出售牛奶的收入;其次是出售牲畜的收入;还有一部分人给富裕户打工(挤牛奶、打草、饲养牲畜等)获取收入。贫困户家庭的牲畜很少,一家普遍只有三五头牛,除了牛以外,马、羊、骆驼等其它牲畜几乎没有。贫困户一年的平均收入为1560元,人均收入为500元,当地人均最低消费水平为1150元。贫困户的居住条件较差,普遍都住在简陋的蒙古包或者简陋的土木结构住房。饮食单一,以面食为主,副食很少,衣被条件简单。家庭财产包括简陋的住房、三五头牛以及饮食起居所需的简单用具,有的贫困户有一部收录机或者一台黑白电视机。
  二、鄂温克族在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制约因素和关键问题
  1、生产经营方式落后,收入来源单一。畜牧业生产仍以"靠天养畜"为主,效益低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极弱。牧民收入来源只靠畜牧业生产,没有掌握其他技能,多数的少数民族不会使用汉语,无法外出打工。
  2、地域偏远,牧民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地区经济的发展。目前,全旗68%的嘎查是草原自然路,冬春雪堵,夏秋雨阻,给牧民生产带来了极大困难。嘎查牧民居住分散,解决基础设施问题,资金投入量大。
  3、扶贫资金投入不足。鄂温克旗属牧业旗,尚属“吃饭型”财政,可用财力大部分用于人员经费,而用于发展生产和扶贫开发的资金非常有限。
  4、自然灾害严重,维持温饱费用高,脱贫难度大。持续几年的自然灾害使返贫、致贫人口大量增加。鄂温克旗地处北方,气候寒冷,取暖期长达七个月以上。牧民维持基本温饱(衣着、居住、燃料、食品、医疗费等)人均消费比其他地区高出600-1000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贫困牧民脱贫的步伐。
  三、整体脱贫的建设规划
  (一)重点项目及投资规模
  按照坚持全面发展,重点突出,整村推进的原则。基于我旗鄂温克族聚居地区牧民生产、生活情况及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民委联合发布的"发改办投资[2005]1587号文件"中确定的投资领域,我旗将鄂温克族集聚区急需解决的学校学生宿舍、重点乡级医院、嘎查公用设施、通电、主要桥梁、自来水、供水基本井和棚舍等8个方面的项目列入本次规划。项目总投资为5338万元,其中:辉河苏木投资2277.5万元、锡尼河东苏木投资997.2万元、伊敏苏木投资1317.8万元、巴彦嵯岗苏木投资745.5万元。
  (二)投资项目规划
  一是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重点解决锡尼河东苏木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食堂和学前班以及学前班配套设施;辉河苏木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和校园硬化。东苏木和辉苏木两所中心校均于2000 年撤乡合并时,东苏木与孟根苏木合并为锡尼河东苏木、南辉苏木与北辉苏木合并为辉苏木。同时撤销原东苏木中心小学和北辉苏木中心小学并全为现在的辉苏木中心校和东苏木(原孟根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根据村不办小学和乡不办中学的原则,我旗将重点解决好这两个学校的学生寄宿问题;二是东苏木卫生院改造、孟根地区蒙医院改扩建和伊敏卫生院维修项目。 孟根地区蒙医医院扩建医疗用房300平方米,东苏木卫生院建院墙360米及地面硬化800平方米,伊敏卫生院维修面积5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东苏木卫生院安排5万元、孟根地区蒙医医院安排投资5万元、伊敏卫生院安排投资10万元;三是嘎查公用设施建设项目。6个嘎查综合服务室进行改扩建总面积1550平方米,新建综合服务室950平方米;新建药浴池4个、检疫栏20个。项目总投资204.2万元,其中综合服务室投资173万元,综合服务室改造投资75万元,新建综合服务室投资98万元;建药浴池投资13.2万元;建检疫栏投资66万元;四是通电工程。本次规划仅对距离电源点较近的牧户相对集中的辉河阿尔善诺尔嘎查、东苏木夏营地和辉苏木苏木希贵图奶牛小区3个地区通电。其它地区通电或改造问题由于投资额大,今后争取在国家专项投资中解决。本工程架设10kv线路32.9公里,配备变压器4台,项目总投资296.8万元;五是桥梁工程。共建水泥桥7座,维修3座。总投资772.4万元,其中:新建桥梁投资421.9万元、维修桥梁投资50.5万元;六是自来水工程。自来水工程建设6处,主管道长1.4公里,日供水量550吨,项目总投资28万元;七是供水基本井。在9个嘎查共打机井11眼,总投资58.4万元;八是棚舍。本次给牧民建设棚舍,主要针对有一定配套能力的牧户。采取国家投入和牧民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对运输距离较远、工程成本高、牧民较贫困的地区适当减少牧民配套。在23个嘎查中,共建棚舍315户,每户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共建棚舍6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08.9万元。
  (三)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338万元,申请上级投资34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103万元,自治区配套310万元,旗财政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1925万元。

第九章 人力资源开发

  第一节 人力资源开发现状

  “十五”计划以来,我旗以提高人才素质为中心,以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为主线,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和人才市场建设,全方位开发人力资源,为我旗建设“五大旗”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为了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结合自治旗实际,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办法,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创造了有利于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并设立20万元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着眼于把人才开发投入的资金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纲要,保证人才资源基金足额到位。为满足实施科教兴牧战略和推动全市牧业快速稳步发展的需要,呼伦贝尔市牧区人才市场正式在我旗挂牌成立,这对于牧区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高牧业生产的整体水平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目前,国际国内对人才的竞争愈演愈烈,人才的流动频率随之加快,人才因素成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人才的流失意味着优势产业的转移和竞争力的弱化。而对于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来讲,加快发展和提升生产力水平就必须依托雄厚的高层次的人力资源,借助智力因素提高产业的升级转化能力及增强科技创新水平。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牧区实用人才。

  第二节 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和发展向纵深的推进,我旗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一是全旗人才总量不足,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共计1950人,从数量、专业结构、行业分布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人才匮乏日益成为瓶颈因素,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协调。二是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受地理气候、福利待遇、创业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下,高素质人才和旗境内培养的乡土人才大部分选择到其他发达地区就业,使我旗人力资源开发处于请不进、留不住的尴尬境地。三是人力资源开发收效甚微,近几年来,我旗先后制定了相应的人才培养和吸引的政策,但人力资源的总体素质仍徘徊在较低水准,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使用人才尚未形成良性机制。此外,人才结构相对不合理,人才的潜能开发相对滞后,人才引进特别是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存在着体制和机制上诸多问题。

  第三节 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

  总体思路: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旗战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将人才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人才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
  主要任务:
  努力营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用才环境。用市场需求项目来引进人才,实现人才效益最大化。根据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方针,有目的、有重点、有计划地引进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紧缺人才。继续深入开展乡土人才选拔、培训、培养、表彰工作,调动外来人才和本地人才的积极性,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继续开展“111人才工程”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大牧区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我旗人才发展与创业环境。
  注重优秀人才培养。通过多种途径,在主要支柱产业和重点科技项目中造就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人才,特别要重视对高级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注重人才结构的合理配置,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内育”、“外引”和“借智”的人才工程战略,抓好人才市场的建设,健全人才流动信息服务和管理网络。在人才使用上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域所有的观念,积极推选合同化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凡是对我旗工农业重要项目、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中发挥较大作用的科技人员,可突破编制和职称的界限破格引进。对长期在基层工作,领导能力强有丰富经验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应积极推选到重点岗位上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能干和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对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学生,让他们到生产第一线经受锻炼,为施展才华创造更多的条件和机会,让中青年技术骨干挑起重担,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早日成熟。关心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解决优秀人才技术权益、工资待遇、医疗保险、住房安排等实际问题,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实施重奖政策。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全旗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规范人才市场管理,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


第十章 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推进循环经济进程

  第一节 环境建设的综合评价

  一、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自治旗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但是长期以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活动的加剧,人们对森林的过度开采,使天然原始林变为次生林,森林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森林的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降低。山坡地毁林开荒使林地面积减少,生物多样性丧失,水土流失加剧。过度放牧、草原开荒等人为对草原不合理的利用,再加之干旱、风沙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自治旗的草原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急剧退化、沙化。据草原部门调查,1981年全旗退化草场累计424.8万亩,占总面积的24%;1988年,退化草场累计540.4万亩,占总面积的30.5%;到1997年,退化草场达到773.6万亩,占总面积的43.7%,年平均退化30万亩。二十年间,草场在加速退化,而且退化的范围越来越大,退化草场的等级越来越高,草场的质量在明显下降。此外,沙化不断扩大,沙地面积已扩大到367.5万亩。江河源头区湿地的破坏,致使主要河流伊敏河、辉河地表径流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
  二、环境污染现状评价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
  2004年全旗烟尘排放总量为1515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1195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320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118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799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20吨;化学需氧排放总量为369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排放量为104吨,生活化学需氧排放量为265吨;氨氮排放总量为322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为2吨,生活氨氮排放量为320吨;固体废物排放量为31.2吨,年综合利用量为78万吨。生活垃圾年排放量23.8万吨,险废物年排放量为33364吨,其中综合利用33299吨,处置量65吨。污染物排放全部控制在2000年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之内。
  2、水环境污染现状评价
  全旗263条河流中,只有伊敏河和海拉尔河为纳污水体。伊敏煤电公司发电厂冷却水达标排放500万吨,大雁矿区废水达标排放200万吨。监测结果表明,五牧场断面伊敏河水质为Ⅱ类,水质优良,旗民族中学和断桥断面伊敏河水质为Ⅲ类,达到水环境功能标准。其他河流水质处于天然状态。
  3、城镇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重点控制的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大雁矿区空气环境质量均按功能区达标,年Ⅰ级空气质量天数达9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
  4、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评价
  全旗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6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54万吨,处置量6万吨。大雁矿区、伊敏河镇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矿区回填或制砖等综合利用,巴镇工业固体废物制砖、铺路等综合利用。全旗生活垃圾年产生量23.8万吨,其中大雁矿区生活垃圾进行沉陷区回填,伊敏河镇生活垃圾在填埋场填埋处置,巴彦托海镇生活垃圾目前简易填埋处置,没有产生污染事件。
  5、城镇噪声状况
  在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大雁矿区进行例行监测表明,城镇噪声质量均按功能区达标。
  6、放射及幅射环境现状评价
  全旗放射源及辐射源管理较规范,没有发生放射源泄露污染事件。


  第二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一、基本原则
  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人居生活环境保护与资源生态保护相结合,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需处理好的关系。
  一是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原则。做到经济建设,生态先行;生态建设,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是生态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生态建设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空间,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又会促进生态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三是生态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建设的动力和结果。
  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2006年-2010年,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文明,提高城镇的综合竞争能力;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促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主,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深入开展生态建设与保护,抓好重点区域流域的保护,以生态畜牧业示范带动牧区污染防治,有效地改善牧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施行环境保护定量管理,以区域空气环境、水环境容量的科学测算为依据,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保持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初步步入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具体目标:

  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十一五”时期随着三大核心基地、六大产业集群的建立将大幅度增加,污染总量控制目标如下:
   烟尘排放总量:18000吨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4000吨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48000吨
  化学需氧排放总量:1000吨
  氨氮排放总量:350吨
  固体废物排放总量:400万吨
  2、工业污染防治目标
  坚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加快原有企业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全面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新建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达标排放污染物。
  3、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做好规划,强化管理,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控制水环境、空气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努力减少人为生态破坏,力争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建设工程、退化草场治理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力争将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力争将自治旗建成国家级生态旗。
  5、牧区环境保护目标
  在大力发展牧业和牧区经济的同时,开展牧区环保科普宣传教育,保护牧区饮用水源,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确保水质基本达到标准。控制苏木嘎查等人口集中地区生活污染,保护及改善牧区生态环境。
  6、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目标
  组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充实环境保护队伍,具备适应日益艰巨的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所需建设资金500万元。
  三、保障措施和具体对策
  1、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
  建立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考核机制、绿色GDP考核的实现机制,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责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经济综合考核、小城镇建设环保考核等。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标。
  2、全面推行环境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抓好全旗空气环境、水环境容量的测算,按照环境功能的要求编制达标规划,建立完善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可容纳的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3、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关停取缔规模小、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配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抓好许可证的实施工作,严格实行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在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鼓励、引导并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建设,有效地实现工业污染的全过程防治。
  4、继续抓好“三区”保护战略的实施,全面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实施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功能区划,认真推行生态环境“三区”保护战略,一是特殊生态功能区(主要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的重点保护点和重点监督区);二是重点资源开发区;三是生态良好区。有计划地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围栏封育工作,营造并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

  第三节 水利开发建设

   大力发展人工种草,使天然草场得以休养生息,开发与保护草场的关键是以水为基础与前提,以此发展效益及生态畜牧业。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牧区水利发展规划。
  一、牧区饮水安全
  牧区地广人稀,主要采用自来水工程与基本供水井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在人口较集中的苏木乡所在地、嘎查所在地及奶牛村建自来水工程,在单户或几户牧民居住区建基本供水井。“十一五”期间,规划投资6192.8万元,建自来水工程17处,基本供水井93眼,建供水管路150.9公里,井房6654平方米,安装144台潜水泵,建筑土方249.96万立方米。完成日供水能力6742吨,解决1.64万人、牲畜18.36万头(只)饮用水安全问题。
  二、节水灌溉工程
  “十一五”期间,全旗将新建5万亩250处节水灌溉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从保持水土资源平衡,发展生态畜牧业出发,采取半固定式、移动式、卷盘式等喷灌方式,由原先单纯利用地下水向适当发展地表水喷灌的转变。
  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十一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5万亩,投资1.77亿元。其中:黑土地治理面积12.75万亩,投资1700万元;生态修复面积225万亩,投资15000万元;小流域治理3万亩,投资1000万元(包括巴彦塔拉砖厂水土保持治理1.5万亩,投资500万元,伊敏苏木治理1.5万亩,投资500万元)。
  四、防汛及抗旱工作
  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强化防汛抗旱队伍,建立明确岗位责任制,制定严密的防汛抗旱预案。
  坚持建管并并重,提高对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发挥应有的作用,继续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第四节 地质、洪涝灾害及防火防震气象建设

  一、地质灾害
  我旗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三个部分:海-伊-红公路西侧57公里山体滑坡带,伊敏河西岸巴彦塔拉、伊敏段塌岸区,大雁矿区一矿地面裂陷带,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着通讯电力线路及海伊铁路公路的交通安全,也严重影响到当地居民区的生产生活安全。
  防治对策:要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沙漠化、沙尘暴等地质灾害的监控预防。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或有发生地质灾害征兆的危险区,要强化预报警工作,及时启动群策群防和通讯保障体系,要制定确定可行的防灾目标和避灾手段。严厉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项活动,工程建设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防患于未然、变害为利的研究,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和巡查力度。
  二、洪涝灾害
  有效防范和治理洪涝灾害,加快堤防堤坝建设步伐。完成伊敏河巴彦托海堤防工程,全长2.2公里,总投资300万元;新建巴彦塔拉乡堤防工程,堤坝长5公里,总投资800万元;新建伊敏河镇堤防工程,堤坝长20公里,总投资3000万元;新建伊敏苏木堤防工程,堤坝长4公里,投资600万元;新建巴彦嵯岗苏木莫和尔图堤防工程,堤坝长4公里,投资600万元。
  三、防火措施
  建立健全涉及全旗各个镇区的防火体系,并以就近原则幅射到周边苏木乡及地区。重点企业及从事易燃易爆产品生产的企业配备齐全的防预火设施及器材,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经营。森林草原防火实现四网两化,建立覆盖全旗的森林草原防火网络。
  重点加强红花尔基林区防火工作,针对林区内火险等级高,林火、草原火、边境火极易发生的特点,要加快森林火灾科学预防系统的建设的步伐,改变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的现状,需投资估算为1100万元,包括高山了望塔、林火监测预测预报设备设施等,并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着手建设防火公路网。
  四、防震气象措施
  “十一五”期间,在我旗落地建设的重点项目多、投资规模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强,但选址和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防震因素,近几年来,发生地震的频率较大,而且震级较高。为此,要加强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实行预案制度,有效防范地震引发系列危害。全面提高对突发性及强对流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实效性及准确率,充分利用呼伦贝尔市气象局的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技术优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多方筹措资金实施辉河自然保护区人工增雨增雪项目,确保水分稳定充足,起到调节小气候的作用。“十一五”投入10万元在全旗十个苏木乡镇建成多领域的气象观测网,购置一套价值20万元卫星遥感监测设备,用于及时监测牧草长势和草牧场的火情及火灾情况。

  第五节 农业用地退耕还林还草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农业用地退耕是加强我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我旗农业用地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实际,为了切实搞好伊敏河、辉腾河“两河”流域治理,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建设步伐,自2006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有计划逐步完成全旗除基本农田和经旗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有用地以外所有农业用地退耕工作,开创我旗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新局面。
  二、2006-2008年退耕工作目标
  全旗现有农业用地基本情况:全旗现有农场75户,农业用地面积为54.2万亩(该农场和面积数是国土资源局2004年统计掌握数据,不含18.15万亩基本农田和旗政府批准还工行贷款的3.2万亩农业用地),其中:巴彦嵯岗苏木13户,农业用地面积为9.9万亩。东苏木32户,农业用地面积为23.5万亩;伊敏苏木18户,农业用地面积为12.7万亩;辉苏木2户,农业用地面积为2.4万亩;红花尔基林业局7户,农业用地面积为3.9万亩;旗林业部门3户,农业用地面积为1.8万亩。
  2006-2008年各年度退耕规划目标:按照三年完成上述农业用地退耕任务的要求,每年全旗计划退耕总面积为18.1万亩,其中,巴彦嵯岗每年计划退耕面积为3.3万亩,东苏木每年计划退耕面积为7.9万亩,伊敏苏木每年计划退耕面积为4.2万亩,辉苏木每年计划退耕面积为0.8万亩,红花尔基林业局每年计划退耕面积为1.3万亩,旗林业部门每年计划退耕面积为0.6万亩。
  三、退耕的方法及步骤
  为了确保农业用地退耕后能够及时恢复进行牧业生产利用,采取粮草混播的方式逐年进行退耕。落实退耕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退耕方式。以户为单位,各农场每年要对其所经营的三分之一农业用地采取粮草混播方式进行退耕,三年全部退还林还草。(或以苏木为单位,由苏木根据收费管理情况,逐户安排退耕,三年完成境内所有农场的退耕任务)。
  (二)抓好每年目标分解落实。由各有关苏木和单位会同旗国土资源局,在每年的春播前,完成年度退耕目标分解落实到户工作。在落实中,要以地块为主,连片安排退耕,严禁零星分散安排退耕,以便监督管理,避免投机取巧和搞数字退耕行为,确保退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抓好监督管理。退耕还牧的,由各有关苏木会同旗畜牧部门,按每年退耕面积,组织购买或生产所需饲草种籽,并在播种时,深入各农场进行指导和对各农场混播情况搞好监督,以确保退耕质量。混播退耕后,由各苏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恢复牧业生产利用。退耕还林的由旗林业部门制订计划,对退耕农业用地组织进行植树造林。农业用地退耕后,由旗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退耕农业用地再复耕。
  四、退耕的保障措施及验收考评方法
  退耕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也是事关各方面切身利益、落实难度较大的工作。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农业用地退耕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宜农土地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全旗农业用地退耕工作。在把好年度农业用地利用审批关的同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各农场混播退耕和有关苏木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提交组织部门。经验收,对已按要求混播、达到标准、验收合格的农场,经批准可以用购买草籽的费用抵交年度进行混播农业用地的部分租金。
  (二)统一认识、狠抓落实:各有关苏木和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大局利益出发,把退耕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强化农业用地收费管理。各有关苏木和收费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征费力度,确保各年度农业用地租金儿有关费用足额收缴入库。旗宜农土地管理委员会组织国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有关苏木和单位各年度农业用地租金和费用收缴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四)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一是将农业用地退耕落实完成情况和农业用地费用征缴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各有关苏木和单位领导年度考核责任目标;二是对退耕工作认识不到位,敷衍塞责,不按计划落实退耕任务和擅自减免农业用地租金的,或擅自批准农业用地开发利用的,要追究其党纪或法律责任。

  第六节 辉河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保护区现状
  辉河自然保护区是一个以保护湿地、珍禽、草原为主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46848公顷。现已成立副处级的管委会,具体负责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通过近十年努力,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列,并加强了保护和管理力度,对保护资源环境的破坏行为基本得到遏制,草场退化趋势减缓,珍稀濒危鸟类数量有所增加,保护区及其周围居民保护环境意识明显增强。
  二、发展思路和规划目标
  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科研、宣传教育、生产示范及生态旅游等方面的多种功能,处理好保护区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以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在确保重点保护对象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保护区的资源优势。
  总目标:实现对保护重点保护对象的全面保护和有效管理,实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机结合,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保护区的各项功能指标达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要求。
  “十一五”期间具体目标:
  建立起集保护、科研、宣教、监测、旅游及生态示范建设为一体的多功能的高等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利用辉河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拟建生态保护方面的投资项目包括海辉公路、水利恢复工程、救护繁育中心等需投资1800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自然博物馆、通讯电力等需投资3000万元,投资总计21000万元,资金渠道为争取上级投资、旗政府匹配部分资金。
  三、效益评价
  生态效益为拯救珍稀濒危物种及保持生物多样性,保存植被、物种类型的独特性及良好的栖息环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社会效益为发挥科研监测基地、宣传教育基地、生态旅游胜地和生产示范基地的作用,积累价值可观的科研监测成果。经济效益为区内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造福于当地居牧民,产业可观的收益,形成自身造血功能,达到自养自建求得自身发展。

  四、保护和建设措施
  依法管理保护区,健全保护区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使保护区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依法依章管理的轨道。严格保护各功能区,划定界线,树立界碑、界牌。禁止在核心区内一切人为干扰活动,在实验区内经批准可以开展科学研究及适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防火管理,严查严防对珍贵物种及栖息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隐患。实施招引工程,吸引鸟类,繁育与招引齐头并进。重点实施生态治理与主要区域生态移民工作,综合利用区内资源,开发建设旅游景区景点,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统一。

  第七节 无沙害旗县建设
 
  一、我旗沙地现状及危害
  我旗境内沙地分布于中西部,沙地总面积24.3万公顷,占呼伦贝尔沙地面积的18.6%,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12.74%。沙地面积中,流动沙地0.3公顷,占0.16%;半固定沙地0.54公顷,占0.28%;固定沙地12.8万公顷,占6.7%;露沙地10.7万公顷,占5.6%。沙地森林覆盖率8.1%。
  多年来随着牲畜数量的不断增加和不合理的放牧方式,地表植被遭受严重破坏,地表抗风蚀能力急剧下降,沙化面积不断扩大,吞噬土地资源,直接危害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我旗沙地逐渐向东扩展,若继续延续下去将迫使大兴安岭林缘退缩,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二、项目治理及指导原则
  依托科技进步和法律手段,以保护和扩大林草植被为核心,实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综合治理;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入到防沙治沙工程建设中,加快沙化土地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防沙治沙区域主要分布在锡尼河两岸和伊敏河两岸。治理要本着先易后难、由近到远的原则,总治理面积达到13万亩,林草植被总盖度60%,其中急需治理的流动沙地5万亩,半固定沙地8万亩。建设期限为4年(2005-2008年),平均每年治理流沙1.25万亩,半固定沙地2万亩。治理项目区内共有人口近7万人,劳动力近4万人,目前存栏大小牲畜50余万头(只),以自然路为主。根据沙地分布特点和立地条件,为了防止牲畜和人为破坏,巩固治沙成果,在沙地周围利用网围栏围封,伊敏河两岸、锡尼河两岸营建护岸林。网围栏内实施人工造林种草(包括营造护岸林、建设沙地生物经济圈等方法进行沙地治理)。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效益评价
  工程建设总投资1055万元。其中:网围栏投资245万元、灌草混播投资375万元、植苗造林投资420万元,设置沙障15万元。资金筹措主要采取围绕西部大开发争取国家、自治区的专项资金,旗政府适当配套,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等方式,确保资金的有效供给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完成后,治理流动、半固定沙地13万亩,沙化扩展趋势得到遏制,尤其是阻止了沙地向大兴安岭林区扩展;有效控制草牧场沙化,促进畜牧业经济稳步发展,区域环境明显改善,促进生态旅游业发展,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每年获得经济效益420万元。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建立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化管理。建立工程监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理。鼓励承包、租赁及购买荒地治沙造林,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负责”,允许继承转让,长期不变的政策。工程建设资金严格实施“三专一封闭”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程建设中积极应用先进技术,组织科研力量攻克技术难关,探索实用技术,提高造林种草成活率。

  第八节 地方林业保护建设
 
  生态建设,林业先行。守护好“绿色净土”,把我旗打造成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生态示范区。从保护生态屏障、开发绿色产业、享受绿色消费的战略高度,认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意义。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与建设本身就是发展的观念,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之路。重点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重点工程。以国家重点项目为依托,整体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取得重点治理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效果。在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发非林产业,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强次生林抚育,大力发展经济林,提升林木资源深度加工,提高林木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十一五”期间林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1、营造生态公益林5万亩,生态公益林的比重达到82.94%;营造商品林10万亩,商品林比重达到29.3%,天然樟子松封育保护2万公顷,完成森林抚育5万亩。
  2、建设国家级保护区一处,湿地保护面积达到2万顷,使生态多样性资源得到保护和恢复。
  3、加强苗木基地建设,实现年产苗木1000万株,改扩建种子基地,实现年产樟子松种子1.2万公斤。
  重点建设工程:
  1、退耕还林工程。利用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投资,五年内使全旗退化沙化耕地或闯田15万亩得到治理。其中林业施工区退耕5万亩,苏木乡镇退耕10万亩。
  2、“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樟子松封育。“十一五”期间,新规划的樟子松封育保护范围包括莫和尔图林场和巴彦嵯岗樟子松分布区、锡尼河林场和锡尼河东苏木樟子松分布区、巴彦岱护林站施业区樟子松分布区。新封育区与原封育区连为一体,完成对樟子松林带的全部封育保护。主要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林更新补植、野生苗移植造林、人工直播、移植母树等措施,并采用人工看护、设置围栏和标牌,设置防火隔离带等予以保护。
  申请国家“三北”四期五期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招商引资,开展植树种草工程,践行“造林绿化,谁造谁有”的承诺,努力林地面积,从现有的森林覆盖率27.88%达到2010年的30%。
  3、森林资源的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必要的机构设置,投入资金改扩建基础设施,加大软件建设力度,新建一个森林资源调查中心。到2008年新建7座木材检查站,对全旗木材运输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
  “十一五”期间林业改革重点:加快森林资源分类经营步伐,推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实行林权制度改革,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及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企分开、责任明确、林权清晰的资源管理新体制。

  第九节 红花尔基林业发展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红花尔基林业局所属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快速增长。全局林地面积达18.5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165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1%,樟子松纯林面积达到10.3万公顷,蓄积量也达到858万立方米。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木材生产限额大幅度调减,直接影响到林业创收和职工收入水平,而且企业转制遗留问题至今未能彻底解决。随着中央、自治区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政策出台及实施,林业发展迎来了放下包袱、加快发展的历史时期。“十一五”期间,红花尔基林业局大力实施“五二三”工程,力争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
  一、森林资源保护
  全面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各项任务,“不断完善局、场、管护人员三级管护责任体系,形成资源管护的网络化。原有林地面积持续增加,森林覆盖率每年增长0.5%。计划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封育项目建设任务2万亩,“三北”四期封山(河)育林工程2万亩。
  二、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开工建设防火公路网工程,总里程为307公里,涉及8条支干线和5座桥梁,预计总投资8751万元,建设期限为四年。规划建设头道桥、辉河、宝根图三个林场的输电线路工程,总长度52公里,需建设资金286万元。
  三、产业开发
  “十一五”期间,以本地区森林生态、草原冰雪、民风民俗为载体,以做大绿色品牌,搞活经营机制,建好后续项目,完善娱乐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总体运作要求,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旅游在全市、全区、全国的影响力。力争加入阿尔山-柴河、扎兰屯北方旅游区的建设行列,做大做旅游产业。到2010年,红花尔基森林公园力争进入国家级旅游景区,年接待游客达8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600万元。通过招商引资、项目贷款,建设森林公园狩猎场项目,预计投资2000万元,滑雪场项目投资1705万元,公园整体经营项目投资4450万元。采用多种形式引进资金、人才,以独资或合作方式开发林下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草原资源,加快畜牧业及精深加工产业的发展与壮大,林业要走出原料输出向精细加工产业转移的发展之路。

  第十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重点是从抓好资源开采、企业经营、农牧业产业化、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和消费方式等关键环节入手,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抓好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建设,努力提高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十一章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加快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深化和推进各项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进一步增强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加快政府自身改革,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和运行机制。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招投标、行政执法、政府收费等领域进一步规范政策行政行为,打造“法治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强化利用财政手段平衡协调区域差距、收入差距、地区差距,打造“服务政府”。积极推进政府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打造“效能政府”。完善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机制,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政府”。
  积极推进地方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财政税收分配关系和管理体制,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全面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部门预算审查和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深化牧区改革。坚持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草牧场使用权流转制度。加快牧区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和经纪人。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继续进行撤乡并镇,配套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全旗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促进国有资本合法流动。继续大力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企业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革。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目标明确、建立机制、综合配套、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以聘任制为核心的基本用人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聘用关系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编制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
  建立开放、规范、有序的要素市场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债券融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力度。建立和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营造良好的企业融资环境。发展和健全劳动力市场,着力培育企业经理人市场。加大价格和各类收费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加强整治、完善制度,创造环境,提高信用”的原则,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社会中介信用和个人信用等为重点,加快建立信用记录制度、信用警示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信用公示制度等信用制度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打造“信用鄂温克”。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要通过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非公有制经济支持服务体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2010年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达到10%左右,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比重超过10%。
  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积极推进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和完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健全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和指导,保持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切实维护流通秩序,推进粮食产业化进程。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以完成各项控制指标、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着力推进重大工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旗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第十二章 建旗五十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简要预期

  我旗建旗四十七年来,全旗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旗委、旗人民政府的的带领下,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昔日贫穷落后、经济萧条的鄂温克草原,如今经济、社会有了长足的进步、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大幅度提高,形成了一个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新局面,鄂温克政治、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2004年到2008年,我旗将完成第十个五年发展阶段,未来的五年是经济全球一体化不断增强的一年,是我国进入新的战略机遇期。全旗坚持抓好综合机遇,以西部大开发、国家扶持较少民族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自治区扶持东四盟市发展为契机,加快自治旗经济发展,为在未来三年使自治旗有一个跨越式发展,特将建期五十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如下:
  一、2008年自治旗综合经济实力继续增强
  全旗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加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后劲充实的态势。地区生产总值预期达到61.78亿元,比45周年时增长2.4倍,年均递增27.32%,其中:第一产业预期达6.83亿元,增长1.29倍,年均递增18.06%;第二产业预期达42.75亿元,增长3.17倍,年均递增33.05%;第三产业增加值预期达到12.2亿元,增长1.55倍,年均递增19.34%。财政总收入达8.55亿元,增长1.34倍,年均递增18.5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3.86亿元,增长1.51倍,年均递增20.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达10426元,增长74.8%,年均递增11.8%,牧民人均纯收入预期达6300元,增长50.36%,年均递增8.5%。
  二、畜牧业、牧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全面的发展
  继续大力发展壮大“乳肉草薯”四大产业基地,推动畜牧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2008年牧业年度牲畜总量控制在百万头(只)左右,奶产量预期达到26万吨,肉产量预期达到2.7万吨。人工饲草饲料地预期达到20万亩,饲草产量达到30万吨,青贮饲料产量达到8万吨,饲草产品加工量达到15万吨,饲料产品加工量达到220吨,畜牧业防灾抗灾综合能力明显增强。绿祥肉食品生产能力扩大,长春皓月肉食品加工项目投产,鹤声薯业精淀粉扩建项目完成,有效促进畜牧业产业化。
  三、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
  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举,全面落实“保退封育建”的生态治理方针,基本目标是:除保留部分基本农田外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整体治理流动沙、半固定沙区沙带13万亩,其中流动沙地8万亩,半固定沙地5万亩。
  四、扶贫工作实现新突破
  未来的三年我旗认真实施自治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落实项目资金,明确扶持贫困户数及人数,争取达到10%的奋斗目标。落实人口较少整体脱贫政策,实现鄂温克族的整体脱贫目标,2008年,鄂温克族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00元。
  五、创建煤转电再转煤化工及其废弃物利用的能源生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
  未来三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升产业层次,打造全市及至全区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实现资源就地高效转化,形成内蒙古东部工业带的新亮点。2008年,在大雁能源煤化工产业基地内,黑化集团煤化工项目投产达效,预期实现工业总产值2.5亿元,可实现增加值1.1亿元,伊敏煤电公司二期预期实现工业总产值1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5亿元。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长春皓月肉食品加工项目预期实现工业总产值7.2亿元,可实现增加值3.1亿元。五牧场长焰煤项目实现工业总产值2.4亿元,实现增加值1.08亿元。鲁能鄂温克电厂预期实现工业总产值6.6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5亿元,鲁能大雁雁南发电厂项目预期实现工业总产值2.3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2亿元。届时,基本形成紧凑而有序的煤电一体化并延伸煤化工及高载能的产业链条。 
  六、实施区域联合大旅游,旅游产业取得新突破
  旅游业是自治旗今后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优势产业,以大思路、大眼光、大产业、大战略进行全旗旅游产业定位,全力打造“旅游大旗”。通过自治旗建旗50周年旗庆活动,整体开拓旅游市场,达到旅游资源共享,旅游经济的聚集与交汇循环,从而扩大区域旅游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提升我旗旅游资源的形象与地位。初步完成旅游软硬件环境的优化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文化为魂的理念,铸造区域旅游精品。2008年预期旅游收入达1.35亿元,旅游人数达2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