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以及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有关工作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本次对全旗5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状况较好。
(二)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查情况。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旗40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栏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有个别单位综合政务等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三)2023年第二季度错敏信息抽查情况。根据市政务服务局错敏信息日常监测反馈,截至目前,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已基本完成整改。
(四)2023年第二季度全旗政务新媒体调度清查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务服务局工作安排,我旗开展了政务新媒体调度清查工作,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关停长期不更新、关注度低、存在大量表述错误的账号。全旗共清理关停6个新媒体账号。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总体来看,第二季度我旗绝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良好,日常发现问题能够做到立行立改,但仍存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现象。第二季度,旗水利局删除有害信息情况报送不及时。
(二)内容保障能力和功能建设水平仍需提升。经多次强调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后,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仍有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表述错误及地名使用不规范等现象,如“鄂温克族自治旗”错写为“
(三)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出现交接不及时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个别部门对依申请受理工作依然存在认识不清晰、重视度不够现象,部门收到依申请信函存在超期答复问题,收到行政复议一件。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中旗教育局等单位存在栏目更新内容缺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维护运营。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数量、使用现状、发布信息质量、数量等情况及时掌握、及时更新,杜绝有平台无维护现象发生。对发布信息数量少,维护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该注销账号一律注销,并报旗政务服务局电子政务办公室备案,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避免出现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
(二)落实政务新媒体专职工作人员职责。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使用、发布、回应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政民互动等工作。
(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按照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照考核指标落实网站工作内容,继续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依申请办理质效,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各苏木乡镇、旗直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提高栏目的内容质量,避免栏目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等问题。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错敏信息。同时对于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出现。要在政务新媒体上加大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发布力度。
(五)严格对照考核指标,落实落细评估工作。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要对照《2023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全面自查整改,对标调整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做好“中期评估”“年终评估”考核准备工作。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代章)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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