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两优”第二轮内部管理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

发布时间:2023-07-06 10:24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
【字体大小:

序号 事项名称 简化办事程序 精减办事材料 压缩办事时限 备注
是否减环节 两优前环节数量 两优第一轮精简后环节数量(注:第一轮未报送的事项此项可不填) 两优前环节名称 本轮精简环节数量 本轮精简环节名称 本轮精简后环节数量 本轮精简后环节名称 精简环节方式 是否减材料 两优前材料数量 两优第一轮精简后材料数量(注:第一轮未报送的事项此项可不填) 两优前材料名称 本轮精简材料数量 本轮精简材料名称 本轮精简后材料数量 本轮精简后材料名称 精简材料方式 是否减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两优前承诺时限 两优第一轮压减后承诺时限(注:第一轮未报送的事项此项可不填) 本轮压减时限数 本轮压减后办理时限
1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20 20 19 1
2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9 1、申请文件;
2、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文件或资金来源的说明;
3、节能申明表或节能报告批复文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申请人提交的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在已批复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但需出具原有土地权属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函
8、专家评审意见(根据项目情况由专业科室确认是否评审)
9、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1 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8 1、申请文件
2、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函;
3、财政部门出具的已纳入预算的资金证明或申请人对资金来源的承诺;
4、节能申明表或节能报告批复文件;
5、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请人提交的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在已批复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但需出具原有土地权属证明。)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专家评审意见(根据项目情况由专业科室确认是否评审)
1.减证便民(证明事项) 20 20 17 3
3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6 1、申请文件
2、初步设计概算书
3、初步设计说明书
4、初步设计图纸
5、专家评审意见(根据项目情况由专业科室确认是否评审)
6、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1 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5 1、申请文件
2、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概算书
3、专家评审意见(根据项目情况由专业科室确认是否评审)
1.减证便民(证明事项) 20 20 19 1
4 节能审查 20 20 17 3
5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5 5 4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