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以及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有关工作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本次对全旗4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最终核定49个政务新媒体合格。
(二)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查情况。2023年第三季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旗39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栏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有个别部门综合政务等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各部门及时自查整改,做到及时更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要存在问题
内容保障能力和功能建设水平仍需提升。在中期考核前已发布整改通知的前提下,仍有个别部门出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情况,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维护运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数量、使用现状、发布信息质量、数量等情况及时掌握、及时更新,杜绝有平台无维护现象发生。对发布信息数量少,维护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该注销账号一律注销,并报旗政务服务局电子政务办公室备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避免出现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
(二)落实政务新媒体专职工作人员职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使用、发布、回应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政民互动等工作。
(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认真梳理工作,按照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对照年终考核指标逐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加强管理,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继续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依申请办理质效,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监督。
(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各苏木乡镇、旗直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错敏信息。同时对于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出现。各苏木乡镇,各单位要在政务新媒体上加大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发布力度。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代章)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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