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旗人大常委会主任索优乐玛主持召开鄂温克族自治旗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旗领导杨磊、敖丽,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报告,旗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及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表决通过任免职名单(草案),决定任命:于百命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等,并增补焦艳敏等15名同志为旗人民法院第二届人民陪审员。
会议要求,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推进蓝天保卫战,落实双碳与节能减排,将生态环保融入“十五五”规划;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加强审计监督联动。
会议强调,新任命同志要忠实履职,组成人员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围绕旗委重点工作,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提升工作能力,为鄂温克族自治旗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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