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统一部署,8月15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娜仁高娃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希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十五届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通拉嘎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并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佟昊苏作表态发言。
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四巡察组全体人员,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内设股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通拉嘎组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一把手”和领导成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
佟昊苏主任表示,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配合第四巡察组开展工作。真正把旗委巡察工作要求转化为改进作风的具体行动、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体现到履职尽责的方方面面。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3484705405(受理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电子信箱:ewkqwdsxcz2025@163.com;巡察接访地点:旗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纪委监委西侧大门)。同时,在旗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入口处、旗水利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右侧、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左侧、旗民贸大楼门前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23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旗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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