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开展自治区检察院“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旗巴彦托海镇、伊敏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等地区周围草原上有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牲畜粪污堆积的情形。上述违法情形影响草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人员对上述违法情形进行图片采集和详细记录,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违规堆放垃圾的违法情形进行及时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各职能单位积极配合,对草原上违规堆放的垃圾进行全面清运,并对辖区居牧民进行教育宣传,提升了居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意识,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生态环境保护没有终点,检察监督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鄂温克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推动生态修复与民生改善同频共振,让草原的天更蓝、草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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