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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伊敏河镇 主题分类: 财政信息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19-12-27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7 来源:伊敏河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伊敏河镇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伊敏河镇人民政府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和伊敏河镇党委的领导下,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事务的职能。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伊敏河镇人民政府的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嘎查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牧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嘎查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嘎查草场承包合同管理和农牧业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和居牧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嘎查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居牧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畜牧业生产,引导嘎查、社区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嘎查、社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居居牧民收入,减轻居牧民负担,提高居牧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救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嘎查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经营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嘎查道路、河道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矿山和非煤矿山、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定期分析上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维护稳定。

(七)协助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呈报镇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设置方案。协助管理中央、省、市、旗驻本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十一)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镇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十二)负责办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拥有1个独立编制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5个独立编制的股级事业单位(包括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水利服务站、综合执法管理局)。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在职职工71人,退休62人,社区工作人员55人,复员兵13人,遗属2人,合同制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数309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095.90万元;其他收入预算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84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87万元;其他收入1.37万元。与年初收入预算数相比,本年收入合计减少254.66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11-12月份市政运行维护费145.95万元未支付,市政车库及设备未实施建设与购买。本年支出合计2896.8万元,与年初收入预算数相比,本年支出合计减少199.1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11-12月份市政运行维护费145.95万元未支付,市政车库及设备未实施建设与购买。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32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41.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9.48万元;支出总计3,320.7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23.9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40.86万元,增长39.5%;支出总计增加940.86万元,增长(下降)39.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养鸡场拆迁及受灾房屋补助;二是本年新增市政运营维护费。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4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87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1.38万元,占0.05%。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08万元,占97.3%;项目支出78.72万元,占2.7%。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15.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75.51万元;支出总计3,315.3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19.6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48.83万元,增长40.1%;支出增加948.83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养鸡场拆迁及受灾房屋补助;二是本年新增市政运营维护费。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95.72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万元,占97.3%;项目支出78.72万元,占2.7%。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1.18万元;津贴补贴380.41万元;奖金11.5万元;绩效工资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4.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万元;住房公积金94.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4.28万元;退休费69.88万元;生活补助4.52万元,较上年增加209.67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执法新增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和补缴以前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公用经费1,15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4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29万元;电费7.89万元;邮电费8.57万元;取暖费21.33万元;物业管理费22万元;差旅费8.35万元;维修(护)费57.04万元;租赁费2.7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24.44万元;劳务费4.1万元;委托业务费75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24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4.7万元,较上年增加83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新增养鸡场拆迁及受灾房屋补助;二是本年新增市政运营维护费。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的8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6万元,完成预算的74.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4万元,完成预算的97.8%。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为本年度本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压缩开支,减少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减少外面接待,尽量在食堂接待,节约费用。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26万元,占68.1%;公务接待费支出24.44万元,占31.9%。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26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及8辆城乡社区垃圾车的燃料及维修维护费等,车均运维费26.13万元,较上年减少7.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增环卫车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4.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4.44万元,接待400批次,共接待2,5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食堂内接待及外部接待;二是食堂内本单位员工就餐。较上年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减少外面接待,尽量在食堂接待,节约费用。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5.31万元,比2018年增加833.38万元,增长258.8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新增养鸡场拆迁及受灾房屋补助支出;二本年度本单位接手市政管理工作,新增市政运维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6万元,比2018年增加26.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58万元,比2018年减少2.15万元,降低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有所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31万元,比2018年增加24.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7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主要用于: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垃圾处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城乡社区垃圾处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主要是多功能除雪车、越野车、自动控制系统和粉丝检测控制仪表、粗格栅混合型潜水搅拌器、污泥间环碟污泥脱水机设备、水帆滗水器程序包及程序包plc控制柜、生物池管式曝气器、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污水厂采暖一次网,比2018年增加9台(套),主要原因是伊敏煤电公司移交过来的市政设施,用于市政运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需要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爽    联系电话:0470-8712919

附件:20210108090352861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