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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汛期天气安全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日期: 2023-08-02
主汛期天气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旗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据气象预报,8月2日夜间至4日白天我旗将迎来强降雨天气,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预计累计降雨量:25—50毫米,部分地区50毫米以上。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特别提示:

 

1.广大民众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安全预警信息,消除侥幸心理,做好紧急避险准备,尤其是涉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蓄滞洪区域和水库、尾矿库下游区域人员要提高突发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2.雷雨天气下行人要远离路灯杆、高压线塔等用电设施,避免设施漏电引发意外;在积水较深道路上行走时,要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识,不靠近有旋涡的地方,防止跌入缺失井盖的深井、地坑等危险区域;遇有强降雨时不在桥涵洞、地下车库等地势低洼处避雨,不在临时建筑物、大树、线杆及广告牌等高空物体下停留。

3.驾驶车辆时切忌冒险涉水,须仔细查看行驶道路上水的深度、流速和水底情况,以此判断是否安全通过;因积水较深导致车辆无法行驶或熄火时,要果断放弃车辆逃离积水区域。

4.居家人员要及时排查电器设施、电源线路和燃气设备,强对流天气下应断开用电、用气开关,防止雷雨、大风造成管道气体泄漏和漏电失火。

5.要加强对学校、嘎查(村)周边水域安全管理,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对经常有人戏水、游泳的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劝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要清除行洪河道和山洪沟道内的树障、阻水坝等阻水障碍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河道内从事涉水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主汛期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机械设备和人员,确保作业安全。

7.发现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时,周边群众须立即撤离并发出预警信号;公路、桥梁等部位有危险迹象时应立即远离,视情况标出警戒线,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天气预警信息全面研判形势,加强安全排查隐患治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和抢险措施,对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环节检查维护,预置应急排涝设备力量,时刻警惕强降雨带来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