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我旗已进入防火期。现清明节临近,持续到5月30日,我旗气温回暖较快,大风天气也逐渐增多,火险等级逐渐升高,为更好的守护绿水青山,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现公告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居民、村民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房前屋后可燃物,防止外来飞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牧区家庭使用炉灶、燃气灶时不要堆放秸秆、柴草,倾倒的炉灰要及时用水彻底泼灭,防止复燃。
2.避免遗留火种:不要乱扔烟头,以防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春耕生产若需动火,需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要有专人看护,注意附近环境,远离山区、草地、房屋住所和草料堆垛等区域,并做好防火措施,禁止焚烧垃圾和野外烧荒。
3.严防电气火灾:单位、个人要规范使用电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避免超负荷用电和违规使用电热器具。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架空电线的维护,防止风大线路碰撞打火,鸟窝引起短路、树线矛盾引发火灾。
4.规范明火作业:复工复产企业进行户外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现场滴落焊渣区域要设置专人看守;遇有大风天气,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
5.严格管控火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堆垛、货场等危险区域,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并在指定的地点停靠,不得在库区临时加油或维修车辆。进入山林、草地等地户外游玩时严禁吸烟、烧烤或野炊,以免引发山火。
6.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的注意事项:呼吁大家选择献花、植树、网上祭祀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人。确需户外祭扫时要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燃气管道、井盖、山林、草原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祭扫活动禁止点火,在反复确认无遗留火种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如果遇到野外火灾要保持冷静、细心观察,尽量向水源充足和林木稀少的区域逃生,或向高处逃生,禁止顺风逃生,可用打湿的毛巾、衣物防护口鼻以免吸入有毒烟气,切忌紧张慌乱和顺风撤离。
火险报警电话:12119,鄂温克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812361。
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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