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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04 发布日期: 2024-09-04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旗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  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宝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

2023年,全旗财政工作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扎实做好“三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财会监督,为我旗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总体来看,全年财政决算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4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2%,比上年增加32,101万元,增长28.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入库草原植被恢复费889万元;二是本年入库两矿追损挽损罚没收入24,624万元;三是本年有清理房地产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等一次性税源)。其中税收收入106,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3.11%。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363,527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4%,比上年减少1,245万元,下降0.44%。加上解上级支出1,882万元,调出资金21,95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2,12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8万元,支出总计349,93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3,596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23年,上级财政对我旗各类补助收入166,882万元,比上年增加11,216万元,增长7.21%,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504万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3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比上年减少13,294万元,下降108.93%。加上年结余收入9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409万元,收入总计38,934万元。2023年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6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32%,比上年增加3,773万元,增长15.83%。加调出资金2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803万元,支出总计36,441万元。年终结转2,49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540万元,上年结余1,354万元,收入总计6,938万元。支出总计1,001万元。2023年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转5,93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30万元,比上年减少142万元,减少5.99%,其中:保险费收入87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66万元、利息收入37万元;投资收益49万元、转移收入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83万元,比上年增加199万元,增长16.81%。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847万元,年末滚动滚存结余5,957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2,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5,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7,600万元。2023年末债务余额为232,0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4,76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7,268万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内,风险可控。2023年上级下达我旗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9,394万元,其中发行新增债券8,860万元(用于小型水库养护、公立医院、社会福利机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等项目),再融资债券50,534万元。偿还到期本金20,658万元,支付利息6,248万元。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呼伦贝尔市暂未批复,如批复后产生变化,届时依法向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主要工作举措

(一)坚持多管齐下,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全力抓好收入组织。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跑,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545万元,向上级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2.49亿元;二是持续加强支出管理。继续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方针,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力集中用于民生保障和旗委、旗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2023年,共投入13,556万元用于建设旗道X358海拉尔至伊敏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红花尔基污水工程等项目;投入资金25,336万元,用于河西新区市民广场维修、辉苏木湖日干阿木吉社区道路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和城乡建设项目,切实增强了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二)坚持人民至上,群众福祉不断增强。积极统筹经济运行与民生保障,继续优先保障“三保”及各项民生事业,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023年,全旗卫生健康支出28,807万元,同比增长12.23%,教育支出38,563万元,同比增长6.67%,社会保障支出52,181万元,同比增长18.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34万元,同比增长6.58%。投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41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全年发放各项财政补贴资金16,132万元,补贴资金惠及农牧民及城乡居民174,934人次,夯实脱贫群众增收基础,有力保障了全旗民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

(三)坚持筑牢底线,确保财政安全运行。一是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企业账款,全年化解债务风险支出10.6亿元,圆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覆盖、不留缺口;三是持续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2023年,清理消化以前年度财政暂付性款项0.96亿元。

(四)坚持改革创新,促进财政管理提升。一是做好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直达资金全年累计支出25,800万元,使重点领域和民生政策资金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投资评审提质增效。全年完成财政投资审核项目384项,审减率12.93%,共计节约财政资金15,849万元;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6个,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评价项目(部门整体评价)17个。全面铺开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实现部门预算资金自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年完成审批采购项目金额11,835万元,节约资金186万元。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首例旗级政府采购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9,168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比例为77%,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五是全面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2023年对全旗部分苏木乡镇、旗直部门单位进行财经纪律、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会计信息质量、账户管理和衔接资金管理等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加强经济形势研判,扎实做好抓收入、助发展、保民生、深改革文章,在加快推进全旗高质量发展中展现财政新担当。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7%,同比减少914万元,下降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9%,同比增加1,844万元,增长3.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3.72%;非税收入完成3,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2%,同比减少2,758万元,减少42.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8%。上划税收收入完成146,879万元,同比减少39,224万元,下降21.0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我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3,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7%,同比增加15,927万元,增长12.4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838万元,同比增加36,157万元,增长5309.40%;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703万元,同比增加3,469万元,增长30.8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2,455万元,同比增加2,379万元,增长3130.26%。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1,4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33 万元。

四、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牢牢稳住财政运行大盘。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深入推进综合治税,积极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把控好支柱税源,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是加强库款资金监测。提前做好库款预测评估和库款应急调度准备工作,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积极向上争取调度资金,着力提高库款保障水平;三是应盘尽盘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上半年盘活财政资金91万元。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助推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打好减负清费组合拳。累计免征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11.93万元;二是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全面实施采购业务“一网通办”,积极推广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上半年,政府采购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率达61.9%,中小微企业成交项目占比71.43%;三是金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召开政银企、政企会议2次,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推送各金融机构全旗重点项目领域融资需求6,700万元,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直接对接。汇总整理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1个信贷产品,并通过政务网进行发布。全力推进“信易贷”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我旗“信易贷”平台已入驻9家金融机构;四是全力抓实争资争项。紧盯政策导向,储备一般债券项目14个,专项债券项目3个,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向上争取。

(三)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力助推社会事业进步。一是支持教育优先战略。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奖、助、免、补等政策,推进教育公平。上半年全旗教育支出17,617万元;二是强化公共卫生保障。着力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保障。上半年全旗卫生健康支出13,093万元;三是优化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就业政策,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政策,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上半年全旗社会保障支出25,687万元;四是支持发展文化事业。积极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助力推动群众文化广场建设、草原书屋、场馆免费开展等项目。上半年全旗文旅和传媒支出2,007万元;五是规范惠农惠牧资金补贴发放。1-6月,通过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发放各项财政补贴资金13,221万元,共涉及7个领域25类33项补贴,其中发放农牧民补贴资金10,488万元,发放城镇居民补贴资金2,733万元。补贴资金惠及农牧民及城乡居民96,455人次;六是加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上半年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资金1,791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

(四)坚守财政安全底线,全力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一是有效兜牢“三保”底线。树牢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上半年“三保”支出安排65,500万元;二是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有序消化存量。截至6月末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的64.63%,超序时进度14.63个百分点,完成“双过半”任务目标,全旗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公众防范识别能力,上半年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持续深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开展现场检查9家企业,进一步摸清风险底数,稳妥有序化解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全力推进“一卡通”社保卡转换。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集中发放惠民惠牧财政补贴工作,截至6月末,转换率为79.92%;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我旗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对国资委监管的旗属国有企业开展了财务专项审计并对未完成改制的7家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近年制定的涵盖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1+1+N”的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健全了预算绩效指标库,合计完成共性绩效指标数量18928条,涉及行业领域16类、行业类别89类、资金用途188类。

(六)坚决筑牢监管防线,全力推动财政规范管理。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对2022年决算、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积极做好农业保险相关检查,加快资金拨付和问题排查;二是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管理,累计完成政府性项目预算审核35个,审减金额776万元,审减率9.57%。完成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结算审核73个,审减金额2,826万元,审减率19.87%;三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工作,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处置,确保其过程可追溯、可监督;四是积极推进问题资产清收工作。迅速成立专班,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实施方案》,对地方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进行摸底,召开调度会议6次,并多次走访2家地方法人银行,全力推进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截至6月末清收进度完成31.91%。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奋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加强联动抓收入。围绕年度收入预期,提前预判收入形势,把握好收入组织工作的节奏和力度,挖掘收入潜力,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盘活国有资产收益。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激活资本增值潜力;三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涵养税源财源;四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绩效评价和预算评审,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控低效无效投资。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坚持预算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需求,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兜住、兜牢“三保”底线;二是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支持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条件,确保各项补助政策保障到位,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严格分配直达资金。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三)强化源头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防范债务风险。持续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及时筹措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债增量;二是防范财政支出风险。密切关注库款运转情况,掌握库款动态趋势,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持续开展回收单位实有资金、存量资金工作,统筹消化历年暂付款,确保暂付款只减不增;三是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摸排,配合相关部门积极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压紧靠实工作责任,集中开展清收攻坚行动,大力推动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进度。

(四)加强财会监督,使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继续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结果的转化运用,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向预算绩效管理要财力,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重点,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做到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四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完善投资评审制度机制,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评审流程,严把评审关口,提升评审工作质效,确保预(结)算评审结果准确真实,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五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下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鄂温克族自治旗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