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队:
为进一步激励我乡行政执法人员当作为、积极履职,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根据《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的通知》(鄂司发[2024]104号)文件精神,现将《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附件: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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