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MB1676571T/202410-00007 | 组配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五届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8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对旗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1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向旗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一是党组书记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二是通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专题推进会、定期调度等形式,明确整改工作任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
(二)坚持动真碰硬、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是坚持动真碰硬,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研判,分类施策,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整改任务台账式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三)突出标本兼治、不断强化成果运用
针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不仅进行了“当下改”的整改,还着眼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一是在整改过程中,针对问题易发的环节和领域,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查找管理漏洞,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整改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继续加强对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深化,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确保整改成效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到位,结合实际抓落实有短板(共6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到位。2019年以来,未结合职能职责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问题,制定1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
针对“学习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新要求不到位。2019年至今未结合工作实际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救助经办管理规程》等上级重要政策性文件开展常态化学习。”问题,制定1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已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救助经办管理规程》等上级重要政策性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
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和新闻媒体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社会监督;2023、2024年未依据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制定全旗医疗保障工作计划。”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组织选聘社会监督员,7月4日发布选聘公告,函请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社会监督员。本次共计聘用社会监督员人员11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已于7月17日进行公示。二是结合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及我旗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三是8月19日召开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
2.关于“落实医疗保障监管责任不够有力。”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针对“对药品和耗材的招标采购监督不严。2019-2022年未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管,2023年以公立医疗机构网采自查数据作为局机关监管数据,未发挥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在线监管作用。”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全旗参与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填报2024年上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情况表,汇总分析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实施情况。二是开展全旗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实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已对全旗全部16家公立医疗机构完成检查。三是开展了国采药品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及各批次续约共7批次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并对结余留用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针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未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违规行为屡禁不止,2019-2023年先后发生189起违反服务协议行为。”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7月10日组织召开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培训会暨警示教育会,会上开展服务协议履约监管指导,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政策法规,组织集中观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剖析医保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二是7月25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曝光限定性别药品异常结算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针对“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旗医保局2019年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未发现重要问题,随后市医保局开展飞行检查过程中发现旗人民医院存在挂床住院、违规用药、过度检查相关违规违法问题,涉及金额796,526.68元。”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6月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挂床住院”专项整治工作,对我旗4家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核对患者人数110人,抽取病历31份,暂无挂床住院、体检式住院等情况。二是8月开展第二轮“挂床住院”专项整治工作,已对我旗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核对患者人数36人。三是7月4日通过智能审核系统数据对四家定点医疗机构超范围使用限制用药等违规问题进行处理,追回违规基金5489.96元。四是8月19日召开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五是8月末,组织监管工作人员前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学习执法流程、工作方法。
3.关于“从严行政执法意识不强。”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针对“执法队伍建设薄弱。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8月19日召开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社会监督员和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二是8月20日-22日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跨旗县互检工作,扎兰屯市医疗保障局来我旗开展互检工作,已完成对一家二级医院、两家诊所、两定药店的检查。三是已制定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完成市局下发“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与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四是8月末,组织监管工作人员前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文书书写、办案技巧。
针对“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过程缺少跟踪督促环节,对检查结果缺少后续记录,《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协议单位检查登记表》无立行立改、后续整改等内容;2023年行政执法中存在未佩戴执法记录仪、1人执法等情况。”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完善《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协议单位检查登记表》,增加发现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情况等内容。二是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定点医药机构检查整改通知书》,并视具体检查情况决定使用《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协议单位检查登记表》或《鄂温克族自治旗定点医药机构检查整改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已下发6份整改通知书,定点医药机构已完成整改。三是8月末,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前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文书书写、办案技巧。
4.关于“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到位。”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针对“协作联动有差距。推动医保在“三医联动”中发挥基础性、指导性作用不足,与卫健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少、协作配合有欠缺,对2020年14人“死亡后”违规报销刷取医保基金4,723.60元问题发现不及时;2023年对某口腔诊所涉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无相关资质开展口腔手术的问题,未及时向旗卫健委移送。”问题,制定4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0年4月至12月陆续追回14人“死亡后”违规报销刷取医保基金4,723.60元。二是安排专人与公安、交通、卫健部门对接核查死亡、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情况,举一反三规范各类关联医保结算的诊疗服务。三是完成市局下发“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与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检查。四是对该诊所违规情况进行重新梳理,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将该诊所是否存在超出执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开展手术项目问题移送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针对“岗位职责边界不清。机构改革以来,未按照“三定”方案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局机关只承担药采监管业务,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基金监管等职能均由保险服务中心负责。”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对照“三定”方案内容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三级单位职能职责进行梳理。二是要求各股、办、室严格对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
针对“2023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注册以来,未落实政务媒体账号‘三审’制度。”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宣读。二是召开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按照政务新媒体账号“三审”制度建立2024年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审批台账,确保对微信公众号舆论导向和内容监管到位。
6.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针对“对涉密人员监督不严格。缺少涉密人员台账;未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进行离职提醒谈话、签订保密承诺书。”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7月29日,分管领导对保密工作进行了检查。二是已建立涉密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对2023年11月离岗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谈话,填写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审批表、脱密期报告记录表、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脱密期委托管理等相关材料。
针对“保密文件储存不规范。使用互联网电脑储存秘密文件;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印有‘不许复印’的学习文件复印件放进学习档案归档。”问题,制定5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对保密文件进行专人管理,单独登记、单独存放。二是对涉密人员互联网计算机安装失泄密风险预警客户端,严格禁止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完善保密工作台账。三是已将相关文件抽取并按要求存放。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答题活动,提升保密意识。五是分管领导于7月29日对办公室保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共4项)
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
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2022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不够,未将责任落实到人。”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修改了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清单。
针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2023年仅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未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廉政风险点与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问题,制定1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党组书记已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廉政风险点与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缺失。2023年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流于形式,未体现提醒、警示、传导压力的工作要求。”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检查,要求职工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杜绝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谈心谈话。
针对“覆盖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多以列席局党组会议为主,监督措施少、办法不多。”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梳理重点事项清单,对旗医疗保障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学习计划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党风廉政、差旅费报销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二是列席会议前,提前了解议事内容、具体情况,便于更好地开展监督。三是根据已掌握情况在党组工作会议、警示教育大会上对旗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律作风等提出工作要求。
8.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针对“罚没款收缴不规范。2019-2020年将罚款8,116.50元以结算扣除方式存入基金账户,均未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国库账户。”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了2次职工业务学习会,加强了工作人员罚没款收缴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二是与财政部门沟通,已于6月将2019-2020年将罚款8,116.50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国库账户。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2020-2023年未经党组会研究支付4笔大额资金,共计73,825.00元;城乡居民及医疗救助财政专户未分离,与城镇职工财政专户使用一个银行账户;2023年财务档案未全部装订,存在财务档案管理风险;2024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缴费85万元未及时上划至市医保账户。”问题,制定5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修订《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补充财务支付流程,明确党组会议研究后再开具发票进行支付。二是医疗救助财政专户已设立新的银行子账户,生效时间2024年6月17日。三是已完成2023年所有财务档案装订工作。四是已将2024年特殊人群的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缴费剩余88.15万元的资金上划市医保财政专户。五是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加强资金支付流程的审核,签署报销文件时仔细核对相关凭证附件。
针对“报销手续不齐全。2023年个别费用报销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未附刷卡小票。”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2018》、内蒙古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政府财务报表、政府预算管理等视频课等内容。二是修订《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补充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管理规定,确保财务原始凭证要素齐全。三是制作详细的报销流程指引,张贴在财务室明显位置,明晰报销所需材料。四是根据《财务原始凭证及报销流程》规定,分管领导对费用产生的原因、真实性、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进行签字批示。
9.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便民服务不够主动。”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针对“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不到位。对利民、便民、惠民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低,2021年5月以来,511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派发工单中政策咨询类有474件,占比达94%。”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群众关注的报销比例、个人账户使用、异地就医、生育报销等内容进行宣传,2024年截至目前已推送相关内容40余次。二是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基金监管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政策宣讲队进社区讲政策、答问题。三是组织政策宣传队成员深入伊敏煤电公司、大雁煤业公司进行政策宣传。四是在创业园开展文艺演出以发放宣传单、三句半、快板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2024年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政策宣传10余次。
针对“对窗口人员管理意识不强。未严格贯彻落实《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综合柜员考核考评制度》,针对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态度差、咨询电话接不通、工作时间看手机小说等问题,未与服务窗口人员开展定期提醒谈话。”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分别在5月20日和7月24日召开经办机构全体职工会议明确考核制度、强调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及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分别在4月19日、5月20日、7月9日、7月23日组织中心职工开展医保政策学习,提升职工综合素质。三是6月19日对业务大厅窗口1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出要求、强调纪律,提高其服务意识。
10.关于“执行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
针对“未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制度公开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名单,2023年仅公开新增定点医药机构;2021-2022年部分党务公开审批单未经保密审查人、分管领导签字。”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将党务公开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强化学习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二是由党建办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照党务公开清单,严格规范执行党务公开程序,并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每季度党建工作督导的重点检查项目,确保各项事务规范操作。三是梳理全旗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并于7月19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了公示。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共3项)
11.关于“队伍管理还有欠缺。”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
针对“3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2022年1名职工3次病假均未附诊断书。”问题,制定4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与到期合同制人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合同制人员信息台账。二是重申病假要求,安排办公室对请销病假进行审核。
1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
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未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第三季度未开展党建工作督导;党支部便签文头及信息中出现“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党支部”不规范名称。”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二是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督导,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工作台账等方式,对“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内容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是印制了规范的党支部便签文头纸,规范了信息中出现的党支部名称。
针对“制度建设有落差。《党建督导员管理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等20项党建制度均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制定1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已将《党建督导员管理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等30项党建制度提交第1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
针对“发展党员材料把关不严。2022年1名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中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均无落款时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簿》填写有空项,不完整;2022年1名预备党员的公示日期存在涂改,1名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不全。”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切实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二是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党员档案审核进行工作部署。
针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严谨。第一、第二党小组会议记录人为同一人。”问题,制定1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召开支委会,对规范“三会一课”档案提出要求,确定实行小组内党员轮流记录制。二是在今年已开展的两次党建督导工作时,重点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3年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停留在思想认识层面,问题查摆不够深入,未对分管领域易出现的问题、短板和收受礼金现象进行查摆;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班子及班子成员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照职责使命和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14个方面问题,紧密结合分管领域易出现的问题、短板等进行严肃查摆、深刻反思,并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并提交旗委组织部、旗纪委审核通过。二是已于8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度部分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剖析,无具体表现;部分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还停留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上;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以谈学习收获为主要内容,未达到交换意见、帮助提高的效果。”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切实提高党员政治能力。二是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的“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谈心谈话不深入、对照检查不深刻等情况进行了反思,并对今后组织生活会中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各环节提出了要求。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仍有不足(共1项)
14.关于“未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
针对2019年十四届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八轮巡察反馈的“‘会议记录不规范’‘执行工作纪律不规范,请病假无诊断书’等2个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制定2项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明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人即为巩固整改成效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不定期对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重申会议记录、考勤工作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文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470-8816746;电子邮件 ewkqybj@163.com。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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