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按照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如下:
敖慧然旗长: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旗审计局。
杨磊常务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旗长负责发展和改革、能源、民族事务、财税、金融、国资、应急管理、审计、信访化解、人民防空、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推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旗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旗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旗信访局、旗发展研究中心、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旗腾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旗伊敏河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旗长分管旗审计局。
联系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旗监察委员会,旗委保密机要局、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旗总工会、旗委党校、旗合作交流中心、内蒙古鄂温克族研究会、国家税务总局鄂温克族自治旗税务局、旗档案史志馆、旗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温克监管支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中国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内蒙古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内蒙古鄂温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温克蒙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中国人保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中国大地保险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鄂温克族自治旗营销服务部。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宏宇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工业、商务、对外开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招商引资、网络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

务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旗统计局、鄂温克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旗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旗工商业联合会、旗归国华侨联合会、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公司,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雁宝能源公司、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国网鄂温克旗供电公司、中国石油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烟草专卖局(呼伦贝尔市烟草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卷烟营销部),中国移动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公司、中国联通鄂温克旗分公司、中国电信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公司、中国铁塔鄂温克族自治旗办事处。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耿耀廷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旗长负责信访化解方面工作。
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司法局,协助常务副旗长分管旗信访局。
联系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伊敏公安分局、海雁公安分局、新城公安分局,呼伦贝尔市国家安全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魏铮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公路、铁路、民航建设管理、民政、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交通运输局、旗民政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旗红十字会、旗残疾人联合会,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彦托海大队、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巴彦托海分中心、呼伦贝尔市公路通行费征收中心巴彦托海收费站、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鄂温克管理部、鄂温克族自治旗邮政分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敖丽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医药管理、新冠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教育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医疗保障局。
联系旗妇女联合会、旗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分局,各驻旗部队。
联系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分局。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青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农牧业、科技、乡村振兴、林业、草原、供销、系统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推动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三变”改革、“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等牧区综合改革任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旗国牧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旗科学技术协会、旗气象局、红花尔基林业局、绰尔林业局、绰源林业局、阿尔山林业局、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旗森林消防大队、红花尔基森林消防大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百命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
联系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确保分管负责同志不在岗时工作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工作分工的关联性,杨磊副旗长与耿耀廷副旗长、福青副旗长互为AB岗,万宏宇副旗长与于百命副旗长互为AB岗,魏铮副旗长与敖丽副旗长互为AB岗。
各位副旗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此通知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旗委各部门,旗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