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西苏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十五届旗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政府部门履行职责事项已经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