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限额以下样本企业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促进经济运行企稳向好、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平稳健康的第三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升政策实效,旗工信局(商务局)组建了起草工作专班,通过深入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召开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掌握限额以上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以及限额以下样本企业升规纳统的迫切诉求。在充分吸纳调研成果、紧密对标上级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初稿。为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公平性,初稿形成后,立即向旗发改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重点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同步组织开展了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对政策条款的合规性及其对市场公平性的影响进行了全面审慎评估。经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并据此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5月末形成了《鄂温克族自治旗限额以上及限额以下样本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经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定,于2025年6月中旬形成定稿。
三、主要内容框架
本《办法》共分六部分,涵盖奖励范围、扶持措施、服务机制、职责分工、申报流程及保障体系,构建了“政策激励—精准服务—规范管理”的全链条扶持模式,具体如下:
(一)明确奖励范围
为精准界定政策覆盖主体范围,建立梯次激励机制,确保政策资源有效配置、精准投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界定了本《办法》适用于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区域内的限额以上企业及限额以下样本企业(个体工商户)。并特别规定: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仅享受首次升限纳统奖励;自纳入统计次年起,方可按规定申请其他类别奖励。
(二)构建扶持奖励体系
设立“升限纳统奖励+增速奖励”双维度激励结构,全面激发企业发展动能。升限纳统奖励:根据企业类型实施差异化奖励机制,对新注册企业首次纳统的,零售业给予7万元一次性奖励,住宿餐饮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批发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培育1年以上企业纳统的:零售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住宿餐饮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批发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考虑到我旗汽车销售行业企业数量较多、规模普遍较大,为避免政策资源过度集中,节省旗本级财力支出,更有效扶持中小微企业和成长型实体企业,提出了将汽车销售行业不纳入本《办法》升限纳统奖励范围的政策考量。增速奖励:为确保机制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按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设置分档奖励。限额以上企业:增速达到10%、20%、30%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限额以下样本企业:增速达到10%、20%、30%以上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7000元奖励。
(三)强化精准服务机制
《办法》的起草始终秉承“服务围着企业转”的理念,从助力企业提升质量效益,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升限纳统;积极协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联动企业谋划促销策略,支持参与各类消费促进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升服务效率;着力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制定了五项常态化服务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四)明晰部门职责分工
为确保扶持政策高效落地,明确由旗工信局(商务局)牵头统筹开展扶持奖励各项工作;旗发改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协同做好常态化服务保障,共同构建“牵头部门抓总、职能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凝聚合力推动政策见效。
(五)规范申报审核流程
构建“部门初核—统计资格核实—旗工信局(商务局)汇总审批”的闭环管理流程,企业经初审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经旗统计局核实资格并出具意见后,由旗工信局(商务局)进行最终审核、统一申请奖励资金并组织发放,保障流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高效。
(六)深化实施保障措施
为确保《管理办法》有效实施、精准落地,重点构建了三项核心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凝聚协同推进合力,及时研判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保障各项措施精准到位、取得实效;二是深化政策宣传,精准解读扶持措施,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有效转化为企业发展动能;三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管,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三项措施协同发力,为政策行稳致远、落地见效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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