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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调整鄂温克旗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1-20 | 发布日期: | 2017-01-20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旗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旗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旗委副书记、旗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梁 永 三(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成 员:白 春 光(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办主任)
李 景 义(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黄 心 蕊(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巴 特 尔(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 晓 东(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白 锁 根(辉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魏 建 华(旗发展改革局局长)
何 淑 慧(旗经信局局长)
雪 萍(旗教育局局长)
达 来(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苏优乐图 (旗公安局副局长)
吉林巴雅尔(旗民政局局长)
金 铁 峰(旗司法局局长)
华 英(旗财政局局长)
金 文 成(旗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杜 晓 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全 安(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包 玉 柱(旗住建规划局局长)
郭 玉 玲(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伟(旗水务局局长)
布 和(旗农牧业局局长)
阿拉木德 (旗林业局局长)
文 胜(旗文体新广局局长)
冯 喜 明(旗卫计局局长)
萨 立 丽(旗审计局局长)
赵日格图 (旗环保局局长)
张 海 峰(旗统计局局长)
赵 艳 文(旗旅游局局长)
张 秀 伟(旗扶贫开发办主任)
吕 殿 才(旗档案史志局局长)
白 福 波(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少 龙(旗国税局局长)
王 英 勃(旗地税局局长)
钱 承 斌(旗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 荣 菊(旗气象局局长)
韦 莉(旗邮政分公司经理)
孙 宁(旗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室主任)
二、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公室,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白春光(兼),副主任:孙宁(兼)。
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此通知
2017年1月2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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