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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旗参加全区千家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8-07 发布日期: 2017-08-07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旗参加全区千家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7 00:00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72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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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机关: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区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方案》(内政法发〔2017〕65号)和《呼伦贝尔市参加全区千家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呼依法政办〔2017〕2号)的要求,现将《鄂温克旗参加全区千家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温克旗参加全区千家执法单位

法律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区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方案》(内政法发〔2017〕65号)和《呼伦贝尔市参加全区千家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呼依法政办〔2017〕2号)的要求,本着全面参与、有序有效开展的原则,结合鄂温克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鄂温克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参加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营造和弘扬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庆祝自治区七十周年。

二、基本原则

(一)单位组队,注重实效。要以执法主体为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不得从外单位或者社会上借调、聘用等。报名参赛的队伍由赛事组织机构核检合格后方可参赛。

(二)广泛参与,公开公正。要在全旗行政执法单位范围内开展,执法人员广泛参与,通过比赛层层选拔参赛队伍,程序规范、运行透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三、比赛试题大纲

(一)宪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

(四)自治区组委会提供比赛试题库。

四、参赛资格与组队

参赛的行政执法单位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参赛队员必须是参赛单位在职在编且取得行政执法资格2017年8月10日的执法人员。每个行政执法单位组织一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正式队员3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队员),替补队员1人。

五、初赛

所有参赛的执法单位选出4名队员参加统一的封闭式笔试,累计每名队员的成绩,排名第1的代表队代表鄂温克旗参加呼伦贝尔市组织的复赛。

六、复赛

复赛事宜由呼伦贝尔市组委会组织实施。复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在海拉尔区进行。复赛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题型分为个人必答、每队必答、快速抢答、风险题四部分,在考试大纲范围内自主组题进行,以抽签形式决定场次。

(一)预赛:参赛队伍共24个队,分3个组三场比赛,现场打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出6个代表队进入决赛。根据自治区方案参加总决赛比例指标,参加决赛的旗市区与市级代表队比例定为3:3。比赛以抽签形式决定场次。

(二)决赛:由预赛胜出的6个代表队参加。采取现场打分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决出参加自治区总决赛的旗市区1个代表队和市本级1个代表队。

(三)评委选聘:

市组委会从市人大、政法委、检察院、法院业务专家、知名律师、高校法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等人员中选聘9名左右评委,在比赛现场由评委适时进行点评。

七、实施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15日前将参赛名单上报旗政府法制办公室324室。

(二)选拔时间

8月30日前完成初赛工作,初赛时间另行通知,并向市组委会报送参加复赛的代表队名单。

(三)复赛时间

9月30日前完成复赛。

(四)决赛时间

11月中旬参加自治区总决赛。

八、呼伦贝尔市奖项设置

(一)复赛设团体和个人奖项

采取现场打分制,按得分高低排序,最终决出团体奖和个人奖。

(二)团体奖项

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3名;团体优秀奖18名。

团体奖项根据复赛各代表队成绩分别排序确定。成绩位列复赛决赛第一名的获得团体一等奖;成绩位列第二名、第三名的获得团体二等奖;成绩位列第四、五、六名的获得团体三等奖。团体优秀奖由参加复赛预赛但未进入决赛的代表队获得。

(三)个人奖项

个人一等奖3名;个人二等奖6名;个人三等奖9名;个人优胜奖54名;个人精神文明奖24名。

个人奖项根据团体总复赛成绩按得分排序确定。成绩位列复赛第一名团体的选手获得个人一等奖;位列第二名、三名团体的选手获得个人二等奖;位列第四、五、六名团体的选手获得个人三等奖。参加复赛预赛但未入决赛的18个代表队选手获个人优胜奖。所有30个参赛代表队的替补队员获个人精神文明奖。

获奖情况在比赛结束后宣布。

(四)复赛表彰

复赛决赛后举行表彰仪式。拟邀请自治区法制办、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为获奖团体和个人颁奖。

九、工作要求

(一)比赛的全过程都要进行录制视频资料,并向市组委会报本地区组织比赛的视频资料,市组委会向自治区组委会上报本地区比赛的视频资料。市组委会将适时对旗市区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二)各执法单位要积极参与,做好选人报名工作(报名表附后),各地区、各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送参赛代表队名单,旗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比赛组织参与和获奖情况等纳入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绩考评。

(三)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各执法单位要组织学习方案中列入比赛范围的纲要和法律法规规章,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面、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张晓威,联系电话:0470—8815400。

电子邮箱:ewkfzb@163.com

附件1

参加全区千家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

单位名单

人防办、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林业局、农牧业局、旅游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司法局、统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档案史志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红花尔基森林公安局。

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红花尔基镇人民政府、大雁镇人民政府、伊敏河镇人民政府、巴彦塔拉乡人民政府、伊敏苏木人民政府、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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