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何爱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日期: | 2017-08-16 |
旗教育局:
经旗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任何爱军同志为旗第二实验小学校长,免去旗昕辉学校(第二民族幼儿园)校长职务;
任陶春芳同志为伊敏河镇第一小学校长,免去伊敏河镇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任王靖玉同志为伊敏河镇第二学校校长;
任甘珠尔扎布同志为锡尼河学校校长;
任钱光成同志为伊敏河镇第二小学校长;
免去耐日拉同志锡尼河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宋丽萍同志旗第二实验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赵永文同志伊敏河镇第二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刘贵斌同志伊敏河镇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