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姜涛同志任职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任字〔2019〕9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21 | 发布日期: | 2019-01-21 |
旗公安局:
根据《关于陈大鹏等同志挂职的函》(呼组函字〔2018〕45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
姜涛同志挂职任旗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二年,2018年10月—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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