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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暨鄂温克旗范围内权籍修补测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字〔2019〕6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日期: | 2019-01-16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要求各苏木乡镇、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积极配合城乡镇区内土地调查及不动产权籍修补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分管辖区内的此项工作,并带领测绘队伍进行外业测绘调查。
二、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应负责通知联络本辖区内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人,配合土地及房屋现场入户调查确权工作,如无法联系或确认权利人应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代签权籍调查表。
此项工作意义重大,望各单位加以重视,积极配合测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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