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件规范性合法性审核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字〔2019〕12号 |
成文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日期: | 2019-02-26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做好文件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向旗人民政府报送请示、建议类文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并与相关地区和部门深入对接、研究、论证、确保公文的合法合规。各相关地区和部门需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明确的可行性意见,填写《请示和建议类文件联审单》(附件1)。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向旗政府上报公文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单雅萍,联系电话:8817457、15004700060。
附件:1.请示和建议类文件联审单
2.请示和建议类文件格式标准
附件下载: https://f.hlbe.gov.cn/11/oldfiles/UploadFiles/zwgk/2019/2/201902281615448150.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