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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件规范性合法性审核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字〔2019〕12号
成文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19-02-26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件规范性合法性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16:10 来源: 浏览:76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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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做好文件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向旗人民政府报送请示、建议类文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并与相关地区和部门深入对接、研究、论证、确保公文的合法合规。各相关地区和部门需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明确的可行性意见,填写《请示和建议类文件联审单》(附件1)。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向旗政府上报公文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单雅萍,联系电话:8817457、15004700060。

 

附件:1.请示和建议类文件联审单

            2.请示和建议类文件格式标准      

 

 

附件下载: https://f.hlbe.gov.cn/11/oldfiles/UploadFiles/zwgk/2019/2/20190228161544815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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