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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旗苏木乡镇和嘎查“畅返不畅”项目核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字〔2019〕39号 |
成文日期: | 2019-05-24 | 发布日期: | 2019-05-24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鄂温克旗苏木乡镇和嘎查“畅返不畅”项目核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鄂温克旗苏木乡镇和嘎查
“畅返不畅”项目核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乡镇和建制村“畅返不畅”项目核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呼交办字〔2019〕35号)文件要求,我旗开展了苏木乡镇和嘎查“畅返不畅”核查工作,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交通强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快完成苏木乡镇和嘎查“畅返不畅”项目整治工作,确保在2019年底实现所有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全部通硬化路,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和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苏木乡镇和嘎查通硬化路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组成重要内容。要认真逐一排查“畅返不畅”项目现状,落实整治责任人和任务,于2019年10月底前对全旗苏木乡镇和嘎查“畅返不畅”整治项目库里的项目全部整治完毕,确保项目库内项目重新恢复通畅。经与民政部门核实,鄂温克族自治旗下设4个镇、1个民族乡、5个苏木,44个嘎查。
(二)具体目标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我旗苏木乡镇和嘎查“畅返不畅”项目整治工作,项目共计72.7公里,涉及3个嘎查,计划投资2888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核查阶段(2019年3月21日-3月31日)
按照上级文件部署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开展核查,全面核实苏木乡镇和嘎查通硬化路“畅返不畅”情况,核查工作须在3月底前完成。对于核查出的“畅返不畅”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10月底前全面完成“畅返不畅”整治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1日-10月15日)
根据上报项目在4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批复,并及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5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10月中旬完成全部“畅返不畅”项目整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5日-10月31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面总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验收工作,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整治工作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推进领导小组,旗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全力推进畅返不畅”项目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郭玉玲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李洪庆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 员: 魏建华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全安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文成 旗财政局局长
布 和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阿拉木德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李洪庆(兼),业务联系人闫奇(交通局)。联系电话:0470-8817594。
(二)强化项目管理。整治工程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及相关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执行项目“七公开”制度,抓好工程质量,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非行检查,要做到定期检查每月2次,每个月初5日和25日;非行检查为根据项目工序的重要部位,随时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不遮不掩,现场发限期整改通知,并且实行销号制。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将移交交通局进行处罚和上黑名单,充分利用有效手段确保任务完成。
(四)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每个整治项目工作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生产,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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