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高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任字〔2019〕23号 |
成文日期: | 2019-05-28 | 发布日期: | 2019-05-28 |
旗教育局:
经研究决定:
高娟同志任旗教育局副局长;
海春同志任旗职业中学校长,不再担任鄂温克中学校长职务;
张新宇同志任鄂温克中学校长,不再担任旗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雪萍同志不再担任旗科技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李淑梅同志不再担任旗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