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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发〔2019〕6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29 | 发布日期: | 2019-07-29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15号)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全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及时衔接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出 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研究制定我旗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完成鄂温克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信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税务局等1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信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受理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举报,负责工作网络的对外联系,组织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推进制度不断完善,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鄂温克旗人民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信局、司法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鄂温克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金铁峰 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赵 丹 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奇达拉图 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巴特尔 鄂温克旗财政局副局长
孙建军 鄂温克旗工信局副局长
王格日勒图 鄂温克旗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曲圣海 鄂温克旗教育局副局长
曹广海 鄂温克旗民政局副局长
海 霞 鄂温克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耿庆军 鄂温克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康金亮 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韩满泉 鄂温克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宝 林 鄂温克旗水利局副局长
郭灵芝 鄂温克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枫 鄂温克旗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斯日古楞 鄂温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苏永辉 鄂温克旗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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