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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旗政务服务中心停车管理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字〔2019〕65号
成文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19-07-30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旗政务服务中心停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0 10:10 来源: 浏览:70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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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

为了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停车需求,解决停车秩序混乱问题,经研究决定,将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空地设置为公务停车场,所有驻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各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到政务服务中心开会、办事的公职人员,按规定需将车辆统一停放至公务停车场,禁止停在A区、C区门前及政务中心大楼东侧停车场,楼前停车场只供办事群众使用。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若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强闯楼前停车场、不听劝阻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全旗通报。

本通知自2019年6月28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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