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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使用ETC车载装置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字〔2019〕107号 |
成文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驻旗各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取消髙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广ETC应用和服务,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促进节能减排,更好地服务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公众便捷出行。到2019年底,全旗机动车辆ETC安装率不低于80%,通行髙速公路的车辆安装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全旗ETC用户达到19405户,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现对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车载装置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组织本单位未安装ETC车载装置车主(含公务车和干部职工私家车)于2019年11月20日前到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ETC服务窗口免费办理安装。
二、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于2019年11月21日前将本单位公务车辆及干部职工私家车安装ETC车载装置完成情况上报至旗政府办公室。
鉴于ETC发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请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务必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ETC安装工作。旗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发行工作进度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ETC办理须知
2.ETC车载装置安装完成情况表
(联系人:陈国亮,联系电话:8819033)
附件:1
ETC办理须知
一、办理ETC所需资料
(一)个人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指定银行卡
3、车辆行驶证
(二)他人代办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代办人指定银行卡
3、车辆行驶证
(三)单位办理
1、指定银行对公账户
2、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单位授权书(加盖公章)
4、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车辆行驶证
二、办理ETC地点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ETC服务窗口
三、ETC业务办理联系人
中国银行 张广柱 13804701598
建设银行 柴秋辉 13347012733
农业银行 张 魏 13088537058
邮储银行 邓双云 13354706868
工商银行 石 英 13500604337
四、办理费用免费
五、车辆范围
无论私家车、单位车、蓝牌、黄牌车、运营车辆、非营运车辆都可以办理
六、截止日期至2019年11月20日
附件2
ETC车载装置安装完成情况表
单位:辆
单位(企业)名称 | 汽车保有量 | 截至2019年11月20日完成 ETC安装车辆情况 | ||
公务车 | 干部职工私家车 | 公务车 | 干部职工私家车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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