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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使用ETC车载装置工作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字〔2019〕107号
成文日期: 2019-10-23 发布日期: 2019-10-23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使用ETC车载装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10:21 来源: 浏览:70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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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驻旗各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取消髙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广ETC应用和服务,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促进节能减排,更好地服务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公众便捷出行。到2019年底,全旗机动车辆ETC安装率不低于80%,通行髙速公路的车辆安装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全旗ETC用户达到19405户,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现对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车载装置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组织本单位未安装ETC车载装置车主(含公务车和干部职工私家车)于2019年11月20日前到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ETC服务窗口免费办理安装。

二、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于2019年11月21日前将本单位公务车辆及干部职工私家车安装ETC车载装置完成情况上报至旗政府办公室。

鉴于ETC发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请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务必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ETC安装工作。旗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发行工作进度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ETC办理须知

           2.ETC车载装置安装完成情况表

 

       

    (联系人:陈国亮,联系电话:8819033)

  

 

附件:1

ETC办理须知

 

    一、办理ETC所需资料

    (一)个人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指定银行卡

    3、车辆行驶证

    (二)他人代办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代办人指定银行卡

    3、车辆行驶证

    (三)单位办理

    1、指定银行对公账户

    2、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单位授权书(加盖公章)

    4、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车辆行驶证

    二、办理ETC地点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ETC服务窗口

    三、ETC业务办理联系人

    中国银行 张广柱  13804701598

    建设银行 柴秋辉  13347012733

    农业银行 张  魏  13088537058

    邮储银行 邓双云  13354706868

    工商银行 石  英  13500604337

    四、办理费用免费

    五、车辆范围

    无论私家车、单位车、蓝牌、黄牌车、运营车辆、非营运车辆都可以办理

    六、截止日期至2019年11月20日

 

  

附件2

 

ETC车载装置安装完成情况表

单位:辆

单位(企业)名称

汽车保有量

截至2019年11月20日完成

ETC安装车辆情况

公务车

干部职工私家车

公务车

干部职工私家车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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