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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字〔2021〕120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2021年度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请各单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全面梳理2021年需由旗政府决策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填写《2021年度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附件)并盖公章,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材料报旗政府办122室。
对列入《目录》的事项,由旗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论证,经旗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申报表
2021年10月14日
(联系人:张晓威,联系电话:1820470200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申报表
上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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