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3789/202207-00006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发〔2022〕14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旗长、副旗长等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敖慧然旗长: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旗审计局。
郭玉玲常务副旗长:协助敖慧然旗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及发展和改革、财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医药管理、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林草、信访、政务公开、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分管旗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驻呼联络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展研究中心)、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旗财政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旗医保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信访局、旗政务服务局、国投公司、旗金融办。
联系:旗人大、旗政协、旗监察委员会、旗委编办、旗委党校、旗总工会、团旗委、旗妇联、旗合作交流中心、旗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旗税务局、旗消防救援大队、红花尔基林业局、绰尔林业局、绰源林业局、阿尔山林业局、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旗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旗人寿保险公司、旗人保财险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鹿传深副旗长:协助敖慧然旗长负责农牧、科技、水利、乡村振兴、民族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旗农牧和科技局、旗水利局、旗乡村振兴局、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旗供销社、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
联系:旗气象局、内蒙古鄂温克研究会、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耿耀廷副旗长:协助敖慧然旗长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司法局,协助郭玉玲常务副旗长分管旗信访局。
联系: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国家安全局。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文成副旗长:协助敖慧然旗长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电力保障、网络通信等方面工作。分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引资)、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旗统计局、鄂温克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旗生态环境局、旗工商联、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雁宝能源、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网鄂温克供电公司、中国石油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公司、烟草专卖局,驻旗各网络通信公司、铁塔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卓仁副旗长:协助敖慧然旗长负责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公路、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旗交通运输局。
联系:旗红十字会、旗残联、鄂温克族自治旗邮政分公司、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鄂温克管理部、上级交通部门驻旗各单位。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宏宇副旗长:协助敖慧然旗长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工作。分管旗民政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
联系:旗文联、旗新华书店、驻旗部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包来友副旗长:协助敖慧然旗长工作,协助郭玉玲常务副旗长工作,协助金文成副旗长工作,分管旗政务服务局、旗发展研究中心、旗金融办、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统计局。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祥永三级调研员:协助敖慧然旗长负责重点项目工作。协助金文成副旗长工作,协助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电力保障、网络通信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引资)、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旗统计局、鄂温克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
协助联系:旗生态环境局、旗工商联、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雁宝能源、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网鄂温克供电公司、中国石油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公司、烟草专卖局,驻旗各网络通信公司、铁塔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延平三级调研员:协助敖慧然旗长工作,协助鹿传深副旗长工作,协助负责农牧、科技、水利、乡村振兴、民族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旗农牧和科技局、旗水利局、旗乡村振兴局、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旗供销社、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
协助联系:旗气象局、内蒙古鄂温克研究会、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位副旗长等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为保障政务高效有序运转,由常委副旗长带头实行工作补位制度,其中: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郭玉玲与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耿耀廷、副旗长金文成、副旗长包来友互相补位;旗委常委、副旗长鹿传深与副旗长卓仁、副旗长万宏宇互相补位。
此通知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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