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3789/202207-00040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温克族自治旗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涉牧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重点涉农涉牧项目资金管理,切实规范涉农资金整合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解决我旗脱贫攻坚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保障全旗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整合全旗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上级赋予我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的自主权,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实施目标。通过统筹整合全旗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财政涉农涉牧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全旗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打破行业界线、部门分割,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规模效应。
——坚持规划引导,项目搭台的原则。由旗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统一制订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划和行业要求申报项目,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后,统筹安排,整合投入。
——坚持渠道不变,各尽其责的原则。各类项目使用范围和投资方向不变,明确相关部门年度建设任务。各部门严格执行本行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原则。将自治区项目扶持、旗级财力、群众投工投劳紧密结合起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苏木乡镇主体责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推进全旗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发展。
二、涉农资金项目概况
以政府投入为主导,通过资金整合的方式精准施策,为贫困户发展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将贫困人口纳入到资金整合扶持对象内,达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目的。
(一)资金整合规模
2018年我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范围包括自治区级、市级、旗本级财政安排用于牧业生产发展和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共计3011.6万元。其中:旗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7万元(其中:自治区级资金175万元,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2万元),旗扶贫办市级扶贫资金788万元,旗水务局本级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90万元,旗扶贫办本级配套扶贫发展项目资金65.2万元,旗住建局本级配套无房户新建及危房改造工程1771.4万元。
(二)资金整合任务
1.解决基础设施和设备问题。
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标准化棚圈建设投入197万元,其中自治区级175万元,市级22万元,棚圈单价7.5万元,计划扶持28户贫困牧民。
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入旗本级资金190万元,建设供水基本井234眼,涉及7个苏木乡镇、27个嘎查村的有饮水困难的贫困户。
无房户新建级危房改造工程。投入旗本级资金1771.4万元,建设无房户114户、C级危房户100户、D级危房户14户。
2.解决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问题。
利用“合作社/畜牧业养殖专业户+贫困户”的发展方式,贫困户按股比分享收益。发展食用菌、蓝莓、家禽类、蒙中药、手工艺、休闲旅游、林业苗木等特色产业。
脱贫攻坚“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投入市级扶贫资金498万元,计划投入44个嘎查集体经济。
产业发展及壮大嘎查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投入市级扶贫资金290万元,计划投入44个嘎查集体经济。
旗本级配套扶贫发展资金。投入65.2万元,计划扶持44个嘎查产业到户。
(三)2018年项目进度安排
2018年1—4月规划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相关部门统计纳入贫困户数量,出台整合方案,制定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筹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2018年3—9月完成精准扶贫畜牧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购畜、贫困户入股工作。
2018年9月项目达到设计标准,正式投产,贫困户享受收益。
(四)预期收益
精准扶贫产业投入完成后,到2018年底,每户可达到年均增收3500元,每人可年均增收1580元,同时贫困户可在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务工,增加工资性收益,有效拓宽贫困户收入渠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是旗委、旗政府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全旗各苏木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示。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涉牧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涉牧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监管。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涉牧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贫困嘎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嘎查“三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涉牧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旗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四)开展绩效评价。旗扶贫、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以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要加强对资金整合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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