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林主持召开十五届旗委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集体谈话会,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传导压力。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和政治担当,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可行。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和旗委巡察办将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三方联审”,对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要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认真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履行好“一岗双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苏木乡镇纪委在完成自身整改任务同时,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的监督,同步整改。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和巡察办将成立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实时掌握整改进展,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严肃性、权威性、科学性,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问题见底,整改到位,推动巡察整改质效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