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十五届旗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月26日,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五届旗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旗委书记王君同志在听取十五届旗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旗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26日至27日,4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旗财政局、旗水利局、旗农科局、旗林草局、旗工信局、旗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等7个部门和锡尼河西苏木及所辖4个嘎查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旗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的态度更加积极,全面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理论指导实践意识不强,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偏差;有的主动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带头抓学习贯彻落实意识不强,加快推进全方位开放格局和生态修复工作行动缓慢,污染防治履职监管力度不够;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格,日常管理“宽、松、软”,对经费支出管控不严;有的推动巡察、审计整改成效不足,未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有的嘎查党组织谋划引领产业可持续发展有温差,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反馈要求, 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点促面、统筹兼顾,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被巡察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确保整改实效。在承担本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系统内三级单位、所辖嘎查的整改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自身改起,从分管领域、分管工作改起,从落实“一岗双责”改起,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见底见效。各相关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常治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