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统筹调整编制资源、厘清职能定位、激发内生动力,积极探索提升基层治理新效能。
打破编制使用堡垒,统筹编制资源科学动态调整
通过实地走访深入苏木乡镇开展调研,收集各苏木乡镇人口数量、嘎查(社区)数量、区域面积等数据进行比对,科学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统筹使用苏木乡镇编制资源工作方案》。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及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科学配备各苏木乡镇编制数,建立苏木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周转池”,盘活存量编制资源,切实提高基层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协同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预借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给苏木乡镇,引导人才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为苏木乡镇补充紧缺性人才提供编制保障。严格控制苏木乡镇人员调出数量,保障苏木乡镇人员编制充足。积极为各苏木乡镇申报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一嘎查一大学生”等公开招聘编制使用计划,有效缓解基层一线人员紧缺问题。
厘清职责边界,编制“两个清单”为基层治理赋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制定并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苏木乡镇职责任务清单》,涉及党的建设、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5个类别共153项内容,明确了职责范围,推动苏木乡镇“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问责”。参照自治区《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结合自治旗实际制定并公布了《鄂温克族自治旗部门与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第二批)》,涉及城乡管理、自然资源、农牧、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等6个领域219项内容,进一步明晰部门与苏木乡镇职责关系,规范“属地管理”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提升治理效能。
明确职责定位,修订“一项制度”建立职责准入机制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旗实际,对《鄂温克族自治旗苏木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从之前的11条增至16条,并对之前的5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修订《制度》,明确准入范围、机制和程序,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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