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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入户法制宣传教育

发布日期:2023-10-11 11:15 来源: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浏览:

为增强民众法律意识,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动植物种保护知识,2023年10月8日至10日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入户法制宣传教育。

此次入户法制宣传教育覆盖了保护区内辉苏木、锡尼河西苏木、新巴尔虎左旗新宝力格苏木等3个苏木人口分布较密集,且位于环境敏感区较近的11个嘎查。活动由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实施,辉苏木人民政府、辉苏木综合执法局、新巴尔虎左旗新宝力格苏木人民政府、新宝力格苏木综合执法局协助共同开展。总计出动人员35人。

此次宣传活动我局准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单3种和保护野生动物、丹顶鹤保护、辉河保护区简介等彩色宣传折页4种,还专门印制了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和环保购物袋。为此次送法入户做了充分准备。

此次宣传累计进入居牧户、商户220余户,散发宣传单、宣传折页2000余份,赠送环保购物袋300余个。宣传受到民众普遍欢迎,一致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是每个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纷纷表示将对此类违法行为尽到监督举报。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此类普法宣传活动,逐步提高社会大众法律意识和生态环保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