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鄂温克族自治旗召开了林草长制办公室会议,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林草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苏立新主持会议,各苏木乡镇级林草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林草长制工作,重点整改天然牧草原禁牧区放牧问题,进一步深化“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模式,落实林草长履职尽责,稳步推进林草长制工作,完成年度监督考核等工作。
会议还研究鄂检行公建〔2023〕33号检察建议书、鄂检行公建〔2023〕35号检察建议书提出的检察建议。参会人员提出解决应对滥伐林木、违法狩猎的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一是持续强化各级林草长规范履职。健全林草长责任体系,提升林草长履职质效,推动各级林草长知责、明责、尽责,确实肩负起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目标责任。二是加快推动林草长制年度工作落实。加强联动学习,做实年度目标任务,深化重点工作督办,推动林草长制工作调度,强化督查考核、提升林草长制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在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执法、行刑衔接、生态补偿、公益诉讼等方面通力协作,切实强化外部要素供给、跨部门业务协同。四是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偷牧和超载过牧行为,及时纠正,及时公布处罚结果,始终保持草原生态保护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五是加大宣传增强全民护绿意识。采取多样化方式,宣传林草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人民群众增绿、护绿、管绿意识。
会议强调,要继续提高思想认识,以最坚决的态度严抓真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旗委、旗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紧、抓实、抓细林草长制各项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以最强劲的合力齐抓共管,各级林草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林草长制办公室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有效衔接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助推林草长制走深走实,形成林草湿资源保护合力,努力取得“1+1>2”的效果。要聚焦考核指标,真正做到在工作内容上全面落实,在时间节点上留有余地,在完成标准上提高要求,全力推动林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2023年度考核工作实现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