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和预算管理的有关使用原则,现将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9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同接受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本地举报电话:0470-8819295
联系人:图雅
邮箱:ewkmw@163.com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C区7楼7010室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