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以强化制度建设、增强主动履职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履职效能为着力点,坚持编制赋能,围绕服务保障全旗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机构职能优化、体制机制创新、职能运行监管、编制资源管理,为全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夯实部门履职基础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抓好职能定位、机构定性和编制定力,在科学制定党政机构、群团机关、事业机构“三定”规定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部门“三定”规定调整情况,相应修订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上下职能关系,精准划分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各部门(单位)定期向旗委编办报告主动履职情况,筑牢各部门“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开展“两优”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办事流程,着力解决“三慢”问题。巩固苏木乡镇改革成果,制定公布“两清单一制度”,规范苏木乡镇履职尽责,推动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聚焦重点领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民生诉求不可缓”为目标,优先保障经济发展、利民惠民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需求,为推动鄂温克族自治旗高质量发展做好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一是成立旗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机构旗投资促进中心,明确具体职责,配齐配强招商引资编制力量,为推进全旗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二是重新修订全旗中小学校、公立医院“三定”规定,进一步优化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三是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在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旗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并明确职责,重新组建旗疾病和预防控制中心。四是加强物业管理职能,推动物业管理职责运行更加高效,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增设内设机构物业管理办公室,并在旗住建局综合保障中心加挂旗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服务保障人才工作。为增强编制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旗委编办认真落实上级人才政策相关要求,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将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倾斜。建立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破解人才引进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周转池”制度重要作用,有针对性支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推进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切实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自治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