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呼人社发〔2022〕73号文件)及有关文件政策的规定,我旗按照认定程序要求,对已申请的6名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情况,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就业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
单位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1732街综合楼A区5楼5013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470—8816111
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公示表
序号 |
姓 名 |
见习单位 |
1 |
王 剑 |
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2 |
任黎明 |
鄂温克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 |
3 |
刘佳辉 |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党群服务中心 |
4 |
张昊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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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于昕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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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张乔嘉 |
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二幼儿园 |
鄂温克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