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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工程

诚信建设丨以诚信促调解 以法治赢民心

发布日期:2024-06-12 16:26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浏览: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大雁矿区人民法庭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工程,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辖区群众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近日,大雁矿区人民法庭法官以诚信促调解,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当场拿到了5万元的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尉某与索某因民间借贷问题产生纠纷,于2023年12月底诉至大雁矿区人民法庭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庭依法对索某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被保全人索某因家庭贫困,在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主动联系法官请求置换保全财产,因置换保全标的为不动产,不利于执行,申请人不同意置换保全财产。如何最大限度解决好两方困难,成为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一个难题。

调解经过:法官考虑到被告实际困难及履行能力等因素,从社会诚信建设的角度,详细向被告讲述失信带来的危害,郑重提醒若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甚至还会影响到政府优惠和扶持政策的享受等。经过法官兼顾情理与法理,“接地气”式耐心调解下,被告索某向原告尉某表达了歉意,最终成功调解该起纠纷。尉某在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解除保全措施,纠纷得以顺利高效化解。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诚信和法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诚信是法治的道德基础,法治是诚信的制度保障。下一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对于有调和可能的案件,及时把握调解时机,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有效运用司法手段增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积极倡导人民群众自觉养成守信践诺的生活方式,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