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8年2月6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依法监督、旗政协民主监督下,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人民,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投资下降、持续干旱等诸多不利因素,凝心聚力、实干担当,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进步,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国民经济稳中提质。201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47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8亿元。全旗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亿元,实施重点项目41个,年度完成投资35.88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9148元,同比增长8.1%;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0581元,同比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9亿元,同比增长8%。
(二)产业结构继续优化。统筹推进现代农牧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三次产业比优化为6.8:65.2:28。农牧业平稳发展。着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乳、肉、草、马”四大产业协调发展,牧业年度牲畜达到107万头只,鲜奶、肉类和饲草产量分别达到14万吨、1.9万吨和11万吨。积极应对严重旱灾,安排抗灾资金1790万元,救助灾民8390户,储备应急饲草2万吨,转场越冬牲畜30万头只。支持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百万元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达到4.26亿元。注重品牌打造,完成“三品”认证27个。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全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88.42亿元,同比增长11.99%,工业产品产销率达到96.3%,全年生产原煤3452万吨,同比增长13.8%,发电192亿度,同比增长6.02%。伊敏换流站—乌兰浩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华能伊敏露天矿剥离土方工艺改造、西排土场光伏电站、伊赫塔拉二期观光旅游工厂等重点工业项目进展顺利,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7.15亿元,同比增长43.8%。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提高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3亿元,同比增长8%。全方位打造“全域游、四季游、全民游”发展模式,全旗接待游客64.2万人次,同比增长7%,旅游业综合收入完成6.6亿元,同比增长10%。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产值达到19亿元,入驻企业81家,带动就业2960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10%和16.9%,居民消费品市场持续火热,商贸物流、电子商务、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城乡建设扎实推进。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完成巴彦托海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工作。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投资1.16亿元,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完成索伦大街、伊敏路、锡尼河路等市政道路新建改建工程,完成敖包相会主题公园建设工程,完成巴彦托海镇路灯改造和楼体亮化工程,建设市政管网21公里。完成内蒙古民族体育中心、档案馆、足球馆等场馆建设工程。百姓安居工程持续推进,实施巴彦托海镇、大雁镇、红花尔基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599户,实施牧区危房改造312户,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1万平方米。投资4800万元,实施通村公路项目5个,总里程62.8公里,道路交通条件持续改善。投资1211万元,新建供水基本井293眼,有效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撤销海伊公路三道湾和特莫呼珠两座收费站,百姓出行更加经济便捷。
(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审计署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神华大雁集团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环保改造、鄂温克电厂超低排放等一批环保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巴彦托海镇建成区7家企业热力并网工程。协调实施中心城区水源地引水工程,积极推进苏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旗域内24条河流、6个湖泊全部配备旗乡两级河长湖长。加强草原建设与保护,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完成人工种草12.7万亩,鼠害防治40.7万亩。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发放补奖资金5426万元。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完成“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3万亩、重点区域绿化6000亩。严格执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湿地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保护。
(五)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41项。生态体制改革成效卓著,全面启动自治区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实物量表。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实现企业“七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高效运行,全年共办证1.37万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启动巴彦托海镇规划区内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旗草原确权工作,完成外业测绘1288万亩。全面提升征管服务质量,“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化。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等任务。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积极融入中俄蒙国际合作先导区,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及优势资源,先后与森草农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对接,全年招商引资总额达37.3亿元。
(六)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科教兴旗战略有效实施。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旗第三民族幼儿园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完成8所学校体育场馆新建改建工程,完成3所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完成29所学校视讯平台建设工程。积极助推科技事业发展,列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6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15家。文体事业稳步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旗文体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巴彦乌拉古城和巴彦汗日本毒气实验场遗址保护项目有序推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乌兰牧骑下基层惠民演出105场次,公益数字流动电影放映591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达到101项。圆满完成全区第九届民运会承办任务,传统优势竞技体育项目成绩优异。卫生事业长足进步。新型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旗人民医院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积极与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市医院新区分院成功挂牌。完成旗蒙医医院、北辉卫生院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2%以上。
(七)民生工程深入实施。我旗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5%。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持续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贫困群众增收为核心,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叠加实施67项菜单式帮扶措施,在思想引领、产业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取得新成效,脱贫质量效益持续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截至目前,累计减贫947户、2240人,其中:2017年减贫666户、1547人,贫困发生率由11.5%下降到1.47%。创业就业工程深入推进。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5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0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100人。全旗创业富民工作有力开展,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平台作用不断凸显,入驻孵化企业118家,带动就业620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持续扩大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全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39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4万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发放城乡低保金5487万元,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抚恤金2413万元。
(八)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着力推进依法治旗进程,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不断加强。深入推进平安鄂温克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违法活动,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节点维稳安保任务,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夯实。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打击力度,全旗信访总量明显下降,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三级+四层”责任管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切实保证。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双拥、红十字、广播电视、档案史志、关心下一代、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气象、统计、审计、消防、国防、供销、邮政、通讯、金融、电力等各项保障工作取得新进步。
各位代表,2017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们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公布政府依法行政“八项清单”,政务公开实现常态化运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件、政协委员提案98件。一年来,我们全面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加强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强化审计监督、行政督查和绩效考核,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改革中发展,在攻坚中前行,在挑战中奋进,成绩来之不易。这归功于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归功于旗人大、旗政协的有效监督,归功于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团结协作,归功于全旗干部群众的辛勤付出,我谨代表旗人民政府,对所有关心支持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固然可喜,问题不容回避。主要是:产业结构仍处于转型阶段,经济总量还不大、均量还不多、质量还不优;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还不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任务依然艰巨;区域发展不够协调,牧区仍然是全旗发展大局的薄弱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少数干部创新意识不足、推动落实不力,政府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更加务实的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旗成立60周年。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决守好发展、民生、生态三条底线,加快美丽发展、转型升级、扩大开放、强化创新,促进鄂温克族自治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向自治旗成立60周年献礼。
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6%,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亿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各类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
从2018年开始,呼伦贝尔市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全旗绿色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70%以上,新增活立木蓄积量22.34万立方米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主要河流湖泊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可治理沙地土地治理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呼伦贝尔市指标。
为完成上述目标,今年要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拿出过硬办法,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对债务、金融、稳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全面排查、主动化解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隐患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止盲目过度举债,从严控制政府债务增量。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基层牧区的能力,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着力提高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与实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用超常规手段,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继续精准落实67项扶贫措施,坚持因人因户施策,推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社会扶贫等帮扶措施不断释放更大效益。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干部帮扶,严格考核监督问责,形成强大攻坚合力。年内聚焦剩余的106户、268名贫困群众,继续逐户实施精准脱贫措施,针对已脱贫群众,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原则,持续巩固帮扶成果,确保贫困群众高质量脱贫。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年度任务,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设立环境保护最严门槛,新引进落地产业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督促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全面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积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动态监测监管能力,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加大巡查管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占湿地、违法采砂、擅自开荒、乱采滥挖野生药材等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加大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切实抓好项目和投资。发挥好投资在补短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重要作用,以项目建设牵引结构调整,形成抓项目扩投资促转型的良好发展局面。
全面加强项目谋划。根据国家现有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加大对上级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力度,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规划调整工作,围绕呼伦贝尔市“两区三地一家园”的目标定位,超前谋划和储备一批具有我旗特色、符合产业调整方向、补齐经济发展短板等方面的项目。2018年计划安排项目50个,总投资9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3亿元,其中,旗级项目41个,市级重点项目9个。加大与上级部门对接工作力度,谋划一批重点民生项目,向自治旗成立60周年献礼。
切实强化项目管理。以提高立项成功率、开工率、投产率为重点,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工作。抓紧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规划、用地、环评、立项等前期必要环节实现集中高效办理,扎实推动项目落地。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牢固树立时间意识和效率意识,倒排时间和进度,高效迅速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建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努力把项目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抓好投资环境的营造和管理,强化项目整合包装,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确保五泉山景区、旗文体活动中心、瑟宾绿地改扩建、马文化产业园等PPP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加强项目储备,牢固树立全员争跑项目意识,加强与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协调,牢牢把握上级投资方向,争取一批重大民生和产业发展项目纳入上级规划,解决项目融资瓶颈问题。
(三)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振传统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不断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动农牧业现代化。深入实施“稳羊增牛优马”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优质良种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扩大“呼伦贝尔短尾羊”纯种繁育核心群数量,新建标准化短尾羊养殖基地3个、肉牛养殖基地3个、生态奶牛场2个。以生态草牧业试点建设为中心,推进草业科研、推广和信息服务工作,种植人工草地6万亩、青贮5万亩。全面加强三河马选育提高工作,推动马匹交易规模化、效益化。大力开发骑马游、马术赛事等旅游产品,促进马产业消费快速发展。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加强对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的扶持,拓宽牧民增收致富渠道。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条,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打造“鄂温克”绿色生态品牌。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牧户+贫困户”利益紧密联结模式,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牲畜交易市场建设。着力拓宽可溯源体系,完成电商体验中心项目建设,发挥“供销e家”平台作用,促进牧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以“需求侧”为出发点对传统工业进行“供给侧”的优化升级,不断延伸和提升“煤、水、电、灰”循环利用产业链。支持电力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实现电力产能释放。做好煤炭和煤基深加工产业发展,提高原煤产品的附加价值。鼓励企业利用废石、废渣、粉煤灰开发绿色、节能、环保新型建材及下游产品,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着力推动低污染、高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引进云计算企业,全力培育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支持伊赫塔拉、绿祥、华和等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积极发展订单农牧业、设施农牧业,加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产品深加工转化率和经济附加值。优化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盘活闲置土地,做大产业规模,完善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动旅游资源整合,旅游设施升级,加强柴河—红花尔基—阿尔山区域合作,着力做好五泉山、维纳河景区旅游招商开发工作,加快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打造全域旅游黄金线路。继续打造四季品牌节庆活动,重点在做火春季夏季旅游,做热秋季冬季旅游上下功夫,大力开发“文化游”“冰雪游”市场,进一步丰富节庆活动内涵,创新旅游服务产品,不断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推动四季旅游均衡发展。强化旅游全要素保障,提高餐饮、住宿、出行、娱乐、购物服务质量,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开通旅游专列。全年旅游人数力争达到74万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综合收入达到8亿元。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推动呼伦贝尔汽车城规模化发展,力争一七三二商业街、民族特色美食城项目开工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精心打造牧区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加快发展现代金融、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四)加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首府镇、重点镇、美丽牧区相互呼应、充满活力的城乡发展格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牧区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基层牧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大力加强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供水基本井234眼,解决偏远牧区和林场电力、通讯、网络、广播电视覆盖率问题。加快推进牧区公路建设,协调推进省道S202线伊敏—红花尔基段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巴彦嵯岗苏木—五泉山景区道路项目建设,推动小孤山—三道桥—桑都尔林场、东苏木—六万八—维纳河道路项目建设。开展牧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一批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厕所革命,着力改善牧区人居环境。有序推进草牧场确权工作,抓好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完善牧区草牧场承包“三权分置”制度。加强牧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科学技术服务推广,引导牧民转变思想观念和生产经营方式,做好新型职业牧民培育工作。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融入呼伦贝尔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巴彦托海镇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实施维纳河路、一七三二街等10条道路新建改建工程,实施伊敏路、索伦大街街面美化亮化工程和重点路口、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实施瑟宾绿地、海兰察公园改扩建工程,实施管网、公厕、公交站亭等市政建设项目,提高城镇市政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棚户区改造3000套。推动大雁镇、伊敏河镇工业型城镇转型发展,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推动红花尔基镇特色旅游小镇发展,实施道路建设工程4个,继续推动红花尔基通用机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城市综合执法,继续开展以“三清”为重点的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镇环境。实施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等改造工程,不断提高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治水、净气、还绿、护草等环保工作。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有序开展“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编制工作,以呼伦湖流域上流综合治理为抓手,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开展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完成神华大雁集团雁中热源厂环保改造工程,完成华能伊敏煤电公司2台机组、蒙东能源公司1台机组超低排放工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力度,完成绿化造林1万亩。严格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完成禁牧80万亩,草畜平衡 1220 万亩。严守生态红线,完成退耕还林还草 10万亩。统筹推进沙地综合治理,完成治沙3000亩。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单位GDP能耗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启动国家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制定生态保护空间规划,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认真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项目建设环评管理与服务,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与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创新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生态建设、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保护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强生态文明文化培育,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努力营造爱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决打好重要领域改革攻坚战,全方位提高开放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活力和新动力。
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加强税务检查和稽查,强化税源控管,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化,实现“房地一体”统一登记向基层延伸。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继续推行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着力推进生态、文化、国土、国有林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为全旗各项事业创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向北开放政策机遇,谋划和推动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入呼伦贝尔市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努力建设“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创新区和中俄蒙国际合作先导腹地功能区。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家在文化、旅游、商贸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与东北经济区在基础设施、能源供应、旅游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对接,加强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招商引资、引智力度。创造良好招商环境,转变招商理念,强化招商措施,充分依托我旗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吸引和培育大企业、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投资置业。
(七)持续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健全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惠及面。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加大全民参保工作力度。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提升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服务水平,完善苏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城镇就业150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对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模式,加快推进旗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实施旗第三民族幼儿园、第二中学、职业中学校园基建工程。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子女资助全覆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科技企业孵化、科学技术推广、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旗博物馆、影剧院改造工程,推进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持续繁荣精品文艺作品创作,不断强化乌兰牧骑文化惠民服务功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动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协同发展,打造冰雪运动、民族体育运动等特色品牌活动。实施健康鄂温克工程,全面改善群众就医条件,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健康促进和教育工作。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传承发展蒙医药事业。
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法治鄂温克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引导信访进入法治轨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平安鄂温克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各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圆满完成嘎查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组织开展好自治旗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八)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加强旗政府班子及各所属部门党的建设,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坚持依法履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促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严格规范。坚决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严格落实旗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密切与旗政协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坚持高效履职。牢固树立“无为就是过、无为必问责”的理念,发扬肯干会干快干的实干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健全并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大力倡导广大干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不断提升干事创业能力,确保政府决策部署掷地有声、成效惠民。着力提升为民办事服务水平,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加快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坚持廉洁履职。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改善民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政府系统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行政督查和审计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管,及时发现并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位代表!新目标鼓舞人心,新任务光荣艰巨,新征程催人奋进!加快建设现代化鄂温克,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需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需要我们夙夜在公,奋发有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开创鄂温克族自治旗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而努力奋斗!
名 词 解 释
1、三级+四层: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控体系,其中“三级”指旗县级、乡镇级、嘎查(社区)级,“四层”指公司层、厂矿层、车间层、班组层。
2、依法行政“八项清单”:指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3、两不愁三保障: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4、三权分置:指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5、环保教育“五进”:指环保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苏木乡镇。
6、房地一体: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同一主体,在房地产转让或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抵押。
7、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