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5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梁永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旗上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0.63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3812元,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6795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81亿元;实施重点项目40个,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07亿元;绿色发展指标全面完成。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以“网格化管理、精准化防控”为主线,全面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三级包联”和重点人员“三包一”管控机制,紧盯基层牧区、城镇社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诊病例短时间内清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大党员干部、公安民警、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全旗各族群众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涌现出了“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玲玲同志等一批优秀代表,彰显了伟大的抗疫精神。积极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有效阻断非洲猪瘟、禽流感、鼠疫等疫情传入我旗。全面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旗人民医院伊敏分院急诊中心建设项目、大雁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基本完工,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房、旗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稳步推进。
(二)“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成化债目标的223.7%。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全部清欠完毕。脱贫攻坚战方面,全面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全部清零销号,玲丽同志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2016年和2018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清零销号。圆满完成新一轮环保督察迎检任务。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完成4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19个加油站改造任务。
(三)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农牧业提质增效,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生产粮食2.7万吨、鲜奶10万吨、肉类1.75万吨。完成牛冷配改良3万头,新建三河牛扩繁场4个,培育民族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7个。新增苜蓿种植面积7.33万亩,苜蓿种子基地规模达2.76万亩。草原短尾羊新品种顺利通过国家审定命名。三河马繁育工作稳步推进。伊敏苏木奶山羊养殖项目进展顺利。工业稳中有进,全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96.15亿元,同比增长3.4%。全年生产原煤3699.83万吨,同比增长5%;发电220.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9%。大雁第三煤矿通风系统改造、大雁油库、伊敏500万吨核增产能项目顺利推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8亿元,同比增长65.1%。服务业逐渐回暖,房地产业、汽车产业发展势头持续向好,房地产业完成投资5.54亿元,同比增长114%;汽车销售额完成14.56亿元,同比增长31.7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完成82.59亿元,同比增长10.4%,各类贷款余额完成72.85亿元,同比下降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9亿元,同比下降5.4%。旅游业逐步复苏,“四季”旅游活动影响力、关注度进一步提升。阿里巴巴源头电商产业带项目运营良好。
(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各类牧区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加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牧民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完善村庄规划,完成8个试点嘎查村庄规划编制。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卫生厕所改造1874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8.6%,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完善牧区垃圾处理体系,为8个苏木乡镇配发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启动4个苏木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爱国卫生运动,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序推进。
(五)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呼伦贝尔汽车产业园车管所项目建设完成,万达广场项目顺利落地。红花尔基棚户区改造(二期)、登喜路嘉园棚户区改造、大雁镇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呼伦贝尔汽车产业园道路互通工程、旗委党校教学楼项目基本完工,伊敏长距离供热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不断强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呼伦贝尔汽车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开发区道路及管网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切实加强重点公路建设,红花尔基至宝根图林场、伊敏苏木至红花尔基公路顺利通车,吉登至小孤山、辉苏木至伊敏河镇公路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启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新增进驻行政审批事项300项,企业开办平均时长压缩至1.6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草原生态建设持续加强,新增人工种草15.98万亩,改良天然草原8.5万亩,新建围栏19万亩,落实禁牧68万亩、草畜平衡1131万亩。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新增活立木蓄积量13万立方米,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1万亩,历年造林补植1.5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21万株。完成已垦林草地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5.8万亩。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顺利通过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验收。大雁氧化塘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基本完工。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治理历史遗留无主料坑30个。
(七)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民生“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8%,各类民生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完成2所高中教学用房新建、4所幼儿园教学用房改扩建、4所中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使用工作。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5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3%。乌兰牧骑开展惠民演出82场次,舞蹈《阿罕拜》荣获首届内蒙古民间舞蹈大赛创作、表演和作曲三项金奖。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00场次。巴彦塔拉乡曲棍球综合馆、巴彦托海镇民俗文化中心项目竣工。《鄂温克族民间故事》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52起。顺利通过呼伦贝尔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位列全市第一名。成功获得全国卫生县城荣誉称号。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森林草原防火、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稳步开展。民族宗教、广播电视、国防动员、双拥优抚、人民防空、档案史志、外事侨务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工青妇、红十字、残疾人、老年人、关心下一代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一年来,我们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圆满完成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等重大政治任务,高质量完成中央第八巡视组、自治区第五巡视组、自治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等重大政治体检。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自觉接受旗人大依法监督、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100%。政府应公开内容全面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集体研究决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违建别墅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和作风转变,认真开展财政资金审计监督,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标志着我旗“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五年来,我们坚持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始终保持在100亿元以上,三次产业结构比由“十二五”末期的7.2:68.2:24.6优化调整为8.7:56.6:34.7。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6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3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68亿元,政府债务化解任务按年度完成。新建规模养殖场20个、标准化棚圈656座、饲草储备库11座,农牧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0.39万千瓦。累计生产原煤1.7亿吨,发电1055亿千瓦时,主要工业产品总产量位居全市前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3.5%,累计接待游客176.1万人次,河西新区聚集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五年来,我们坚持多点发力、整体推进,城乡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观。累计投入资金5.5亿元,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8%,新增城镇供热面积91万平方米,新增城镇绿化面积56.2万平方米,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县城”称号。完成呼伦贝尔河西新区接收工作。巴彦托海镇与呼伦贝尔中心城区实现公共交通一体化。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7825套、危房改造570套,新建商品房1.68万套。新增通村公路181公里,44个嘎查全部通水泥硬化路,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
五年来,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空前加大。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重点区域绿化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1.3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人工种草67万亩,治理沙地11万亩,已垦林草地退耕31.5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75%,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3%以上。全面实施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呼伦湖上游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全旗河流湖泊水质明显改善,累计完成矿山环境治理92处,拆除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3台,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以上,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人民生活又添新福祉。民生支出累计达到85.83亿元,城镇、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612元、9149元。脱贫攻坚全面胜利,1205户、2844名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区贫县顺利摘帽。累计新增就业7468人,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低保最高标准从480元提高到66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累计投入资金1.26亿元,实施旗第三民族幼儿园、旗第二中学实验楼等25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东省中医院林定坤名医工作室落户旗人民医院,实施旗蒙医医院、大雁镇卫生院等6个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乌兰牧骑惠民演出500余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达到109项。全旗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率达100%。
五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全面启动重点领域改革,196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实施,行政运行体制更加清晰顺畅。驻旗国有企业教育、医疗、三供一业、市政管理等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迈出关键步伐,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放管服”改革全面铺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累计新增市场经营主体6600余户,实现高频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
回首攻坚克难的五年,成绩来之不易。这五年,受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增速逐渐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财政收支矛盾逐渐凸显,鄂温克族自治旗经历了不平凡的五年。但是,经过全旗上下的艰苦努力,我们顶住了压力、经受了考验、战胜了挑战,始终保持了经济平稳、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和旗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旗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努力奋斗的结果,是各民主党派、驻旗部队、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砥砺奋进的五年,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鄂温克族自治旗各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旗委工作要求,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下定决心走出一条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新路子,提升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必须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守护好鄂温克族自治旗绿水青山,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情用力解决好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持续增强地区自主发展能力;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彻底改进工作作风,为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回首风雨兼程的五年,问题必须直面。主要表现在: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影响深远,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煤电产业所占比重依然过大,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不够高,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尚未破题,多元化、规模化产业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高,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大;工作作风仍需转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违法违纪现象依然存在。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旗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我们编制了《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今后五年,我们要聚焦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呼伦贝尔市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努力实现鄂温克族自治旗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更大突破、更大进步。
着力建设美丽鄂温克。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得到有效保护,大气、水、土壤、沙地得到有效治理,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取得实质性进展,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着力建设富裕鄂温克。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取得新提升,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牧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贡献率持续提升。
着力建设文明鄂温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进一步巩固。
着力建设幸福鄂温克。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公共服务全面加强,特色产业全面发展,城镇和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就业、就学、就医、养老、出行等各方面需求得到更高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着力建设和谐鄂温克。依法治旗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风险有效防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继续深化绿色发展指标考核,单位GDP能耗下降2.7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实现以上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紧盯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投资方向,紧扣“十四五”规划目标定位,不断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储备计划达到200个以上,总投资达到180亿元以上。2021年,安排重点项目35个,年度计划投资41.2亿元。加大项目专项资金争跑力度,充分利用好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努力解决重点项目资金不足问题。继续推行领导牵头、专班推动、挂图作战、考核问责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分兵把守、集中攻坚,全面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努力破解融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施工、投运等各个环节的瓶颈问题,最大限度确保项目工作高效推进。着力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特事特办,下大力气解决项目前期“堵点”和“难点”问题。
加快推动消费升级。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消费需求升级趋势,把受疫情影响的消费释放出来。积极鼓励商超、餐饮、住宿、养老、家政、托幼等领域经营企业,适应新消费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精细化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升级。推动电子商务进牧区,深入挖掘牧区电商消费潜力,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网点向苏木乡镇延伸,完善农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和网络销售体系。不断深化与阿里巴巴公司合作,广泛开展高频次、多类型的线上线下销售活动,以返乡创业青年、特色种养殖大户、牧区合作社负责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实用人才。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把保市场主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清单,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解难题”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地、用工、物流等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深入清理整顿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规问题,积极主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积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会展推介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推动本土特色产业“走出去”。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繁荣“一产”。坚持质量兴牧、品牌强牧,继续推动“乳肉草马”四大主导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年牲畜存栏量稳定在100万头只左右,奶产量、肉产量、草产量实现稳步增长。切实加强奶牛、奶山羊、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绿色农畜产品供给。实施种业振兴三年行动,以草原短尾羊、三河牛、三河马、蒙古马等优良品种为重点,不断提高品种选育质量,扩大核心种群规模,全面推进牲畜品种改良。充分利用已垦草原退耕土地,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积极发展草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发展民族赛马运动,加强马业人才培养,健全马匹调训体系,打造马文化旅游地方特色品牌。
重点提升“二产”。坚持能源型产业走绿色化、生态化发展道路,推动“煤、电、水、灰、热”循环利用,严格重点工业企业监管,认真落实能耗“双控”任务。加强对华能伊敏煤电公司、大雁矿业集团、蒙东能源公司等驻旗国有企业的全方位服务,稳定煤炭、电力生产,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强化工业项目服务保障,积极推进伊敏500万吨核增产能、大雁第三煤矿通风系统改造、大雁油库、大雁粮食仓储物流等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中科生物科技、恩成生物科技、包氏农牧机械制造、华晟绿色生态农业等民营企业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扶持纽籁特乳业、野田铁牛、蒙力机械等企业提升产业规模。
全力搞活“三产”。加快推进万达广场项目,打造呼伦贝尔中心城区商业发展高地。加快汽车产业园建设,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促进汽车产业高端化、多元化、聚集化发展。加强红花尔基森林公园、巴彦呼硕敖包、五泉山、维纳河等旅游景区建设。积极打造特色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做热做火四季旅游品牌活动,培育网红打卡地,扶持牧户游发展。支持晟丰燃气提升产业规模,改善供气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5G基站和牧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实体经济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升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三)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定力,持续推进绿色发展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占用、开垦和污染草原林地问题。坚持以草定畜、草畜平衡,严格执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制度,加大退牧还草工作力度,加强外来牲畜管理,防止草原过度放牧。加强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稳定和提高草原生产能力。继续推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完成年度退耕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国土绿化建设,认真落实“三北”防护林、重点区域绿化建设任务,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及产业园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整治行动。积极推动企业落实节能减污降碳要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建成区散煤燃烧治理,稳定和改善空气质量。完成大雁氧化塘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收尾工程,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实施新牧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积极推进红花尔基污水处理厂、大雁垃圾填埋场等建设项目,健全污染治理保障体系。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力解决河湖“四乱”问题,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实施伊敏河、辉河河道治理工程,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违法采砂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区扬尘监管力度,做好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完成15处历史遗留无主料坑治理任务。
不断完善生态保护体系。加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落实呼伦贝尔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任务。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积极完善绿色发展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切实加强城镇建设。融入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城关镇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巴彦托海。积极推动伊敏长距离供热、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做好项目审批、征地等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和供热供水质量。积极顺应河西新区房地产业、商贸物流业发展势头,协调推进晟大心悦城、中鼎美墅、有朋公寓等建设项目,盘活新闻中心建设项目,进一步增强地区发展活力。启动实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新区规划四路、规划五街、新区绿地建设项目,加快完成汽车产业园道路互通、一七三二街道路改扩建项目,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落实呼伦贝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各项任务,推动城镇精细化管理,提升全民文明意识和文明素养。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年行动,着力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功能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继续落实大雁镇“三供一业”改造、市政设施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推进红花尔基镇污水管网、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完善伊敏河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从超常举措向常态帮扶转变,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注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政策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保持现有扶贫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大牧区人口就业扶持、产业扶持力度,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监督,严格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加快发展乡村富民产业。立足牧区特色资源,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定位,积极扶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休闲康养、特色种养殖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拓展牧民就业增收空间。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下乡,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引导加工企业把更多就业机会和增值收益留在牧区、留给牧民。积极扶持嘎查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家庭牧场、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牧户融入农牧业产业链。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大力培育新型职业牧民、现代青年牧场主、牧区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抓好户厕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现产业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牧区,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加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积极解决巴彦嵯岗至五泉山道路项目遗留问题,力争春季恢复施工,加快推进吉登至小孤山、辉苏木至伊敏河镇道路项目,尽快实现竣工通车。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五)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释放地区发展活力
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清理规范整合,优化职能职责、促进事业单位明晰功能定位,更好适应公益事业发展需要。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机制,重点加强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方面监管,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积极落实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规范预算管理,切实强化预算约束。认真落实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试点旗县工作任务。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高标准推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大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力度,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时限全面压缩,程序全面精简,目录全面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一网一门一窗一次”办理,真正做到利企便民。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构建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推进创新鄂温克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兴旗”行动,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务实合作,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国有煤电企业加强生态环保、煤炭精深加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扶持草牧业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生物科技企业提升科技含量,鼓励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牧区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全民科学素养。不断深化“人才强旗”工程,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本地人才培养选拔力度,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搭建良好平台。
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聚焦呼伦贝尔向北开放桥头堡战略定位,积极融入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家交流,积极培育本土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利用“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利好政策,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飞地经济”,重点在现代农牧业、高端旅游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吸引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额度大、带动能力强的招商项目落地。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高层推动、专班精准服务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严格考核、科学评价的运行机制,提高项目落地率、投产率。
(六)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力增进人民福祉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中小学规划布局,改善基层办学条件,启动实施大雁镇第一学前学校、辉苏木中心校等5个校园基础建设工程,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解决“入园难”问题。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稳妥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不断加强基层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平台影响力、带动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保护传承、民族文化产业开发特色品牌。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旗乌兰牧骑训练场所建设项目,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演艺活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发展冰雪运动、赛马运动,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推进健康鄂温克建设。聚焦“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策略,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旗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大力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任务。广泛开展爱卫宣传活动,倡导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着力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成果,开展自治区卫生单位评比工作。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无烟健康环境;推进实施健康鄂温克行动,全面保障居民群众健康。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创业就业工程,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政府就业指导服务,开展定向技能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牧区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各类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强化治欠保支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各项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和慈善事业。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力做好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增强重大战略和基层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大力盘活闲置资产、沉淀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资金,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全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努力控制债务增量,着力消化债务存量,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
推进平安鄂温克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融资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切实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净化网络空间。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积极回应群众合法诉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扎实开展国防动员准备,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五、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将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科学把握形势变化,有效抵御风险挑战,旗帜鲜明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发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的政治主动性,汇聚起爱党爱国的强大正能量。
(二)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议案提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程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畅通渠道、倾听民声、汇聚民智,做到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承诺,建设诚信政府。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着力加强效能建设。针对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担当作为不够、能力素质不高、精神状态不佳、钻研精神不足等突出问题,以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为突破口,强力推进政府效能建设,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行政效能大提升。综合运用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各种手段,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畅通领导干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渠道,下定决心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强化窗口单位、基层站所、服务机构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谋其政等庸政懒政问题。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和激励机制,旗帜鲜明鼓励担当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为干部大胆创新探索撑腰鼓劲。
(四)着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切实强化审计监督,聚焦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加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进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供销系统腐败问题和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各位代表,新的目标已经确定,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砥砺前行,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奋力书写鄂温克发展新篇章!
名词解释
1.“三级包联”:指疫情防控旗、苏木乡镇、嘎查社区三级领导干部层层包联、逐级负责的领导体系。
2.“三包一”管控机制:指对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实行一名公安干警、一名嘎查社区网格员、一名医护人员进行统筹管控。
3.“两个屏障”:指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4.“两个基地”:指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
5.“一个桥头堡”:指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6.“四个不摘”:指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7.“飞地经济”:指打破区划限制,以最新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8.“双随机、一公开”: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