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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11-06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请各单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附件1),全面梳理2025年需由旗政府决策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填写《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附件2)并盖公章,于2025年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材料报
2025-10-28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25〕112号)、《关于成立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呼政字〔2025〕59号)要求,为做好全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万宏宇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副组长:吕殿才旗统计局局长苏冉旗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郭博旗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洪霞旗财政局副局长其
2025-09-30